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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立教十五论》修道思想探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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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立教十五论》修道思想探析

王永会

金 元 以 降 , 道 教 从 唐 、 宋 贵 盛 而 渐 至 衰 寂 。 又 以 金 元 异 族 统 治 、 佛 教 禅 宗 的 发 展 以 及 道 教 内 丹 术 发 展 的 影 响 , 道 教 内 部 发 生 重 大 变 革 , 渐 趋 分 化 , 于 是 有 太 一 、 真 大 、 全 真 诸 派 产 生 发 展 , 道 教 于 是 又 现 中 兴 之 象 。 其 中 对 后 世 道 教 影 响 最 大 、 最 为 成 熟 的 当 属 全 真 道 。
全 真 道 的 创 始 人 为 王 , 系 京 兆 ( 今 陕 西 ) 咸 阳 刘 蒋 村 人 , 原 名 中 孚 , 字 允 卿 , 又 名 世 雄 , 字 德 威 , 入 道 后 更 名 为 , 字 知 明 , 道 号 重 阳 子 , 故 后 人 称 之 曰 王 重 阳 。 生 于 北 宋 政 和 二 年 ( 1 1 1 2 年 ) , 其 家 乃 当 地 豪 门 。 少 学 儒 , 金 初 曾 应 武 举 试 , 中 甲 科 , 后 署 职 酒 税 吏 。 后 观 世 事 动 荡 , 颇 有 怀 才 不 遇 之 感 , 遂 辞 官 弃 家 , 遁 入 玄 门 , 专 事 修 道 。 初 其 行 为 狂 放 , 自 号 " 王 害 风 " , 自 云 : " 昔 日 庞 居 士 , 今 日 王 害 风 。 " 金 正 隆 四 年 ( 1 1 5 9 ) , 其 自 称 在 甘 河 镇 酒 肆 中 得 遇 二 仙 人 传 授 金 丹 秘 诀 。 于 是 在 终 南 山 南 时 村 作 墓 穴 居 两 年 多 , 号 为 " 活 死 人 墓 " 。 后 迁 居 刘 蒋 村 北 寓 水 中 坻 。 金 世 宗 大 定 七 年 ( 1 1 6 7 ) , 自 焚 茅 庵 , 狂 舞 火 边 。 是 晨 自 携 铁 罐 一 枚 , 东 出 潼 关 , 沿 途 乞 化 , " 化 行 山 东 " 。 终 创 建 五 教 会 ( 三 教 七 宝 会 、 三 教 金 莲 会 、 三 教 三 光 会 、 三 教 玉 华 会 、 三 教 平 等 会 ) , 并 收 马 钰 ( 号 丹 阳 子 ) 、 谭 处 端 ( 号 长 真 子 ) 、 刘 处 玄 ( 号 长 生 子 ) 、 丘 处 机 ( 号 长 春 子 ) 、 王 处 一 ( 号 玉 阳 子 ) 、 郝 大 通 ( 号 广 宁 子 ) 、 孙 不 二 ( 号 清 净 散 人 ) 为 徒 , 即 其 后 之 " 全 真 七 子 " 、 " 北 七 真 " 。 四 方 求 道 受 戒 者 接 踵 而 至 。 全 真 道 一 时 蔚 为 大 观 , 成 为 时 下 道 教 之 中 流 标 帜 。 如 元 好 问 之 所 谓 : " 南 际 淮 , 北 至 朔 漠 , 西 向 秦 , 东 向 海 , 山 林 城 市 , 庐 舍 相 望 , 什 百 为 偶 , 甲 乙 授 受 , 牢 不 可 破 。 " 1 金 大 定 九 年 ( 1 1 6 9 年 ) , 王 重 阳 率 马 、 谭 、 刘 、 丘 西 归 , 行 至 汴 梁 , 病 倒 于 旅 舍 。 次 年 正 月 卒 。 后 元 世 祖 封 其 为 " 重 阳 全 真 开 化 真 君 " , 武 宗 又 加 封 其 为 " 重 阳 全 真 开 化 辅 极 帝 君 " , 可 谓 名 归 实 至 。" 希 " 是 希 望 。 " 微 " 是 玄 微 奥 妙 。 " 衍 " 是 玄 衍 。 人 有 所 希 望 和 志 愿 , 可 以 得 到 玄 微 奥 妙 并 且 使 后 裔 玄 衍 万 世 , 延 长 开 展 推 广 , 自 然 安 宁 。
王 重 阳 首 创 全 真 一 派 , 不 唯 化 行 修 道 功 果 圆 满 , 亦 留 下 诸 多 著 述 , 为 全 真 定 制 , 为 后 世 学 人 行 修 指 南 , 如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 《 金 关 玉 锁 诀 》 、 《 授 丹 阳 二 十 四 诀 》 等 。 其 中 最 为 重 要 的 当 属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 此 书 仅 有 一 卷 , 收 于 《 道 藏 》 2 第 3 2 册 第 1 5 3 、 1 5 4 页 。 书 中 主 论 住 庵 、 云 游 、 学 书 、 合 药 、 盖 造 、 合 道 伴 、 打 坐 、 降 心 、 炼 性 、 匹 配 五 气 、 混 性 命 、 圣 道 、 超 三 界 、 养 身 之 法 、 离 凡 世 凡 十 五 事 , 故 题 曰 " 十 五 论 " 。 ( 明 白 云 霁 《 道 藏 目 录 详 注 》 卷 四 说 第 十 一 论 缺 佚 , 此 说 有 误 , 恐 是 其 所 据 本 子 有 缺 漏 所 致 。 ) 观 其 所 论 , 涉 及 全 真 道 创 教 时 的 教 义 、 教 制 与 修 行 , 而 全 书 仅 一 千 七 百 余 字 , 可 谓 言 简 而 义 丰 。 此 论 奠 定 了 全 真 道 立 教 成 宗 之 基 础 , 在 道 教 史 上 地 位 殊 重 , 因 而 很 有 研 究 之 必 要 。 以 下 就 从 三 个 方 面 对 其 修 道 思 想 略 作 解 析 。
1 、 修 道 之 根 本
王 重 阳 所 创 道 派 以 " 全 真 " 名 之 , 盖 取 其 " 全 其 本 真 " 之 意 , 即 保 全 作 为 人 性 命 之 根 本 的 精 、 气 、 神 三 要 素 , 使 不 亏 损 玷 污 。 其 所 谓 " 本 真 " 者 , 即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所 言 之 " 身 中 宝 殿 " 。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认 为 性 即 是 神 、 命 即 是 气 , 性 命 才 是 修 行 之 根 本 , 如 其 《 混 性 命 》 论 所 云 : " 性 者 , 神 也 , 命 者 , 气 也 , 性 若 见 命 , 如 同 禽 鸟 得 风 , 飘 飘 轻 举 , 省 力 易 成 。 《 阴 符 经 》 云 禽 之 制 在 气 是 也 。 修 真 之 士 不 可 不 参 , 不 可 泄 漏 于 下 士 , 恐 有 神 明 降 责 。 性 命 是 修 行 之 根 本 , 谨 紧 锻 炼 矣 。 " ( 《 混 性 命 》 ) 即 是 说 性 命 于 修 道 俱 十 分 重 要 , 不 可 偏 废 一 方 , 性 命 方 为 修 行 之 根 本 。 又 说 " 欲 界 、 色 界 、 无 色 界 , 此 乃 三 界 也 , 心 忘 尘 念 即 超 欲 界 , 心 忘 诸 境 即 超 色 界 , 不 着 空 见 即 超 无 色 界 。 离 此 三 界 , 神 居 仙 圣 之 乡 , 性 在 玉 清 之 境 矣 。 " ( 《 超 三 界 》 ) " 身 居 一 室 之 中 , 性 满 乾 坤 " 、 " 形 且 寄 于 尘 中 , 心 已 明 于 物 外 矣 。 " ( 《 圣 道 》 ) " 离 凡 世 者 , 非 身 离 也 , 言 心 地 也 。 " ( 《 离 凡 世 》 ) 言 其 永 生 者 性 也 、 心 也 , 非 为 凡 身 肉 体 。 由 此 ,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扬 弃 传 统 道 教 的 外 丹 烧 炼 与 符 箓 祛 除 之 术 , 师 法 唐 末 北 宋 以 来 钟 吕 内 丹 术 与 禅 宗 心 性 说 , 立 全 真 道 苦 炼 心 性 、 性 命 双 修 之 修 道 圭 旨

2 、 修 道 之 精 神
道 教 向 有 慈 悲 仁 爱 、 济 世 利 人 之 优 良 传 统 。 《 道 德 经 》 云 : " 我 有 三 宝 , 持 而 保 之 : 一 曰 慈 , 二 曰 俭 , 三 曰 不 敢 为 天 下 先 。 " 《 赤 松 子 中 诫 经 》 说 : " 人 为 天 地 之 本 , 当 为 善 。 " 《 太 上 感 应 篇 》 亦 有 言 : " 百 善 当 修 , 万 善 当 行 。 " 《 抱 朴 子 内 篇 · 对 俗 》 称 : " 人 欲 地 仙 , 当 立 行 三 百 善 ; 欲 天 仙 , 立 千 三 百 善 。 " 更 将 行 立 善 功 为 奉 道 、 入 道 、 修 道 乃 至 得 道 成 仙 之 必 须 。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继 承 了 这 一 传 统 , 将 此 纳 入 其 修 道 思 想 当 中 而 立 苦 己 利 人 之 修 道 精 神 。 此 诚 如 徐 琰 《 广 宁 通 玄 太 古 真 人 郝 宗 师 道 行 碑 》 所 说 , 王 重 阳 " 创 立 一 家 之 教 曰 全 真 , 其 修 持 大 略 以 识 心 见 性 、 除 情 去 欲 、 忍 耻 含 垢 、 苦 己 利 人 为 宗 。 " 3 如 论 中 有 云 : 茅 庵 草 舍 须 要 遮 形 , 露 宿 野 眠 触 犯 日 月 。 苟 或 雕 梁 峻 字 ( 疑 为 宇 ) 亦 非 上 士 之 作 为 , 大 殿 高 堂 岂 是 道 士 之 活 计 。 砍 伐 树 木 断 地 脉 之 津 液 , 化 道 货 财 , 取 人 家 之 血 脉 , 只 修 外 功 , 不 修 内 功 行 , 如 画 饼 充 饥 、 积 雪 为 粮 、 虚 劳 众 力 , 到 了 成 空 。 " ( 《 盖 造 》 ) " 入 圣 之 道 , 须 是 苦 志 多 年 , 积 功 累 行 。 高 明 之 士 、 贤 达 之 流 , 方 可 入 圣 之 道 也 。 身 居 一 室 之 中 , 性 满 乾 坤 , 普 天 圣 众 默 默 护 持 , 无 极 仙 君 冥 冥 围 绕 , 名 集 紫 府 , 位 列 仙 阶 , 形 且 寄 于 尘 中 , 心 已 明 于 物 外 矣 。 " ( 《 圣 道 》 ) 意 谓 欲 入 圣 道 , 须 " 苦 志 多 年 " 以 " 积 功 累 行 " 。 其 所 言 " 功 " 、 " 行 " , 当 指 各 种 为 善 之 举 , 如 论 中 所 说 之 精 学 合 药 之 道 以 " 活 人 之 性 命 " 、 不 为 " 砍 伐 树 木 断 地 脉 之 津 液 , 化 道 货 财 , 取 人 家 之 血 脉 " 之 恶 。
全 真 道 虽 主 张 利 人 , 但 并 非 以 人 间 善 美 而 欲 使 人 久 住 , 而 是 作 为 了 一 种 修 行 的 方 法 与 途 径 。 它 认 为 人 世 名 利 爵 禄 如 过 眼 烟 云 , 人 身 如 裹 血 之 皮 囊 , 唯 " 一 团 脓 " 而 已 。 故 一 切 均 不 值 得 贪 恋 。 入 道 之 士 不 可 不 察 , 不 可 不 生 如 此 之 心 。 此 又 成 全 真 道 之 尚 俭 苦 己 之 精 神 。 这 在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中 多 有 反 映 。 论 中 首 条 即 为 住 庵 , 而 庵 非 奢 华 之 宫 , 仅 为 " 遮 形 " 之 物 。 最 后 又 云 离 凡 世 者 , 非 身 也 , 实 为 性 也 , 即 心 地 。 " 离 凡 世 者 , 非 身 离 也 , 言 心 地 也 。 身 如 藕 根 , 心 似 莲 花 , 根 在 泥 而 花 在 虚 空 矣 。 得 道 之 人 , 身 在 凡 而 心 在 圣 境 矣 。 今 之 人 欲 永 不 死 而 离 凡 世 者 , 大 愚 不 达 道 理 也 。 " ( 《 离 凡 世 》 ) 意 谓 悟 得 本 来 自 心 者 , 身 虽 在 凡 世 而 心 已 入 圣 境 。 如 此 , 俗 世 之 毁 诋 贬 损 、 清 苦 尘 劳 于 吾 又 何 加 焉 ?
上 述 苦 己 利 人 作 为 一 种 修 道 精 神 在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中 是 一 贯 通 蕴 的 , 而 这 也 正 是 全 真 道 的 修 道 精 神 。 此 若 与 王 重 阳 之 修 道 经 历 、 化 行 手 段 结 合 而 论 则 更 为 明 了 , 不 啻 为 此 苦 己 利 人 之 精 神 最 好 的 诠 释 。
3 、 修 道 之 道
道 亦 有 道 可 致 。 王 重 阳 在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立 性 命 双 修 之 圭 旨 、 苦 己 利 人 之 精 神 , 这 落 实 到 实 践 层 面 , 即 为 论 中 所 述 具 体 的 修 道 之 道 。 此 又 是 一 个 次 第 法 门 , 如 他 宗 所 言 之 资 粮 、 前 行 与 正 行 次 第 。 然 此 所 分 并 非 绝 然 之 分 裂 , 或 可 视 为 论 述 方 便 而 为 。
( 1 ) 前 行 资 粮 : 大 凡 道 教 之 修 道 合 丹 , 无 不 要 求 资 粮 具 足 , 所 谓 时 、 地 、 财 、 侣 、 法 俱 得 而 后 方 有 修 有 成 , 否 则 或 为 空 论 玄 谈 , 或 有 修 而 空 费 时 力 , 去 成 仙 得 道 远 矣 。 所 以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首 重 资 粮 , 以 为 修 道 首 须 住 庵 , 以 之 为 修 道 之 所 , 所 谓 : " 凡 出 家 者 先 须 投 庵 " 。 认 为 " 庵 者 舍 也 , 一 身 依 倚 , 有 依 倚 心 渐 得 安 , 气 神 和 畅 , 入 真 道 矣 。 " 但 其 所 谓 住 庵 又 不 是 不 动 , 而 仅 视 这 为 修 习 之 地 , " 住 而 安 也 " , 所 谓 : " 凡 有 动 作 不 可 过 劳 , 过 劳 则 损 气 ; 不 可 不 动 , 不 动 则 气 血 凝 滞 。 须 要 动 静 得 其 中 , 然 后 可 以 守 常 安 分 , 此 是 住 安 之 法 。" ( 《 住 庵 》 ) 欲 得 " 一 身 依 倚 " 之 庵 , 须 得 盖 造 而 有 , 故 论 中 又 论 庵 之 造 作 , 云 : " 茅 庵 草 舍 须 要 遮 形 , 露 宿 野 眠 触 犯 日 月 。 苟 或 雕 梁 峻 字 ( 疑 为 宇 ) 亦 非 上 士 之 作 为 , 大 殿 高 堂 岂 是 道 士 之 活 计 。 砍 伐 树 木 断 地 脉 之 津 液 , 化 道 货 财 , 取 人 家 之 血 脉 , 只 修 外 功 , 不 修 内 功 行 , 如 画 饼 充 饥 、 积 雪 为 粮 , 虚 劳 众 力 , 到 了 成 空 。 有 志 之 人 早 当 觅 身 中 宝 殿 , 体 外 朱 楼 , 不 解 修 完 看 看 倒 塌 , 聪 明 君 子 细 细 察 详 。 " ( 《 盖 造 》 ) 意 谓 修 道 之 庵 不 可 着 力 侈 费 太 过 , 堪 可 " 遮 形 " 而 " 不 犯 日 月 " 即 可 , 道 在 内 修 " 身 中 宝 殿 " , 最 终 又 将 其 修 行 归 于 心 性 。 道 教 重 视 自 然 生 态 之 环 保 内 蕴 于 中 亦 得 彰 显 。 合 药 , 既 为 入 道 必 备 , 亦 为 修 道 之 门 径 。 所 谓 " 药 者 , 乃 山 川 之 秀 气 , 草 木 之 精 华 , 一 温 一 寒 , 可 补 可 泄 ; 一 厚 一 薄 , 可 表 可 托 。 肯 精 学 者 活 人 之 性 命 ; 若 盲 医 者 损 人 之 形 体 。 学 道 之 人 不 可 不 通 , 若 不 通 者 无 以 助 道 ; 不 可 执 著 , 则 有 损 于 阴 功 。 外 贪 财 货 , 内 费 修 真 , 不 足 今 生 招 愆 , 切 忌 来 生 之 报 。 " ( 《 合 药 》 ) 侣 亦 为 修 道 所 须 , 亦 即 所 谓 之 道 伴 。 道 伴 相 合 , 于 修 道 之 助 益 不 可 限 量 , 择 侣 不 佳 则 损 道 招 愆 ,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对 此 颇 为 重 视 , 专 论 合 道 伴 之 法 曰 : " 道 人 合 伴 本 欲 疾 病 相 扶 , 你 死 我 埋 , 我 死 你 埋 , 然 先 择 人 而 后 合 伴 , 不 可 先 合 伴 而 后 择 人 。 不 可 相 恋 , 相 恋 则 繁 其 心 ; 不 可 不 恋 , 不 恋 则 情 相 离 。 恋 欲 不 恋 而 得 其 中 道 可 矣 。 有 三 合 三 不 合 : 明 心 、 有 慧 、 有 志 , 此 三 合 也 ; 不 明 著 外 境 、 无 智 慧 性 愚 浊 、 无 志 气 干 打 瞲 , 此 三 不 合 也 。 立 身 之 本 在 丛 林 , 全 凭 心 志 , 不 可 顺 人 情 , 不 可 以 相 貌 , 唯 择 高 明 者 是 上 法 也 。 " ( 《 合 道 伴 》 ) 因 缘 具 足 , 无 法 可 修 , 得 道 亦 是 镜 花 水 月 。 而 道 之 所 得 唯 在 求 学 , 此 又 不 出 二 门 , 即 远 涉 山 水 , 就 教 于 明 师 ; 览 经 阅 典 , 学 之 于 先 贤 。 故 论 中 专 有 《 云 游 》 、 《 学 书 》 二 节 , 详 论 游 历 之 道 、 学 书 之 法 。 " 凡 游 之 道 有 二 : 一 者 看 山 水 明 秀 花 木 之 红 翠 , 或 玩 州 府 之 繁 华 , 或 赏 寺 观 之 楼 阁 , 或 寻 朋 友 以 纵 意 , 或 为 衣 食 而 留 心 , 如 此 之 人 , 虽 行 万 里 之 途 , 劳 形 费 力 , 遍 览 天 下 之 景 , 心 乱 气 衰 , 此 乃 虚 云 游 之 人 ; 二 者 参 寻 性 命 , 求 问 妙 玄 , 登 险 之 高 山 , 访 明 师 之 不 倦 , 渡 喧 轰 之 远 , 问 道 无 厌 , 一 句 相 投 便 有 圆 光 内 发 , 了 生 死 之 大 事 , 作 全 真 之 丈 夫 , 如 此 之 人 乃 真 云 游 也 。 " ( 《 论 云 游 》 ) 而 学 书 之 道 贵 在 " 不 可 寻 文 而 乱 目 , 当 宜 采 意 以 合 心 。 舍 书 探 意 , 采 理 舍 理 , 采 趣 采 得 趣 , 则 可 以 收 之 入 心 , 久 久 精 诚 自 然 、 心 光 洋 溢 、 智 神 踊 跃 , 无 所 不 通 、 无 所 不 解 。 若 到 此 则 可 以 收 养 , 不 可 驰 骋 耳 , 恐 失 于 性 命 。 若 不 穷 书 之 本 意 , 只 欲 记 多 念 广 , 人 前 谈 说 , 夸 讶 才 俊 , 无 益 于 修 行 , 有 伤 于 神 气 。 虽 多 看 书 , 与 道 何 益 ? 既 得 书 意 , 可 深 藏 之 。 " ( 《 学 书 》 ) 此 外 , 入 道 前 行 还 有 前 述 行 善 修 德 等 。
( 2 ) 正 行 : 资 粮 具 足 而 后 有 修 , 具 体 修 行 之 法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又 有 打 坐 、 降 心 、 炼 性 、 匹 配 五 气 、 养 身 之 法 等 。 论 中 对 此 论 述 , 可 谓 简 约 精 当 。 其 论 打 坐 云 : " 凡 打 坐 者 , 非 言 形 体 端 然 , 瞑 目 合 眼 , 此 是 假 坐 也 。 真 坐 者 须 要 十 二 时 辰 , 行 住 坐 卧 一 切 动 静 中 间 , 心 如 泰 山 , 不 动 不 摇 , 把 断 四 门 眼 耳 口 鼻 , 不 令 外 景 入 内 , 但 有 丝 毫 动 静 思 念 便 不 名 静 坐 。 如 此 者 虽 身 处 于 尘 世 , 名 已 列 于 仙 位 , 不 须 远 参 他 人 , 便 是 身 内 贤 圣 。 百 年 功 满 , 脱 壳 登 真 , 一 粒 丹 成 , 神 游 八 表 。 " ( 《 打 坐 》 ) 论 降 心 说 : " 凡 论 心 之 道 , 若 常 湛 然 , 其 心 不 动 , 昏 昏 默 默 , 不 见 万 物 , 冥 冥 杳 杳 , 不 内 不 外 , 无 丝 毫 念 想 , 此 是 定 心 , 不 可 降 也 。 若 随 境 生 心 , 颠 颠 倒 倒 , 寻 头 觅 尾 , 此 名 乱 心 也 , 速 当 剪 除 , 不 可 纵 放 , 败 坏 道 德 , 损 失 性 命 。 行 住 坐 卧 , 常 勤 降 。 闻 见 知 觉 , 为 病 患 矣 。 " ( 《 降 心 》 ) 论 炼 性 云 : " 理 性 如 调 琴 弦 , 紧 则 有 断 , 慢 则 不 应 , 紧 慢 得 中 , 琴 可 调 矣 。 则 又 如 铸 剑 , 刚 多 则 折 , 锡 多 则 卷 , 刚 锡 得 中 , 则 剑 可 矣 。 调 炼 性 者 , 体 此 二 法 , 则 自 妙 也 。 " ( 《 炼 性 》 ) 论 匹 配 五 气 云 : " 五 气 聚 于 中 宫 , 三 元 攒 于 顶 上 , 青 龙 喷 赤 雾 , 白 虎 吐 乌 烟 , 万 神 罗 列 , 百 脉 流 冲 , 丹 砂 晃 朗 , 铅 汞 凝 澄 , 身 且 寄 向 人 间 , 神 已 游 于 天 下 。 " ( 《 匹 配 五 气 》 ) 论 养 法 身 云 : " 法 身 者 , 无 形 之 相 也 , 不 空 不 有 , 无 后 无 前 , 不 下 不 高 , 非 短 非 长 , 用 则 无 所 通 , 藏 之 则 昏 默 无 迹 。 若 得 此 道 , 正 可 养 之 。 养 之 多 则 功 多 , 养 之 少 则 功 少 , 不 可 愿 归 , 不 可 恋 世 , 去 住 自 然 矣 。 " ( 《 养 法 身 》 ) 审 其 所 论 修 道 之 法 , 俱 以 性 命 为 根 本 , 以 中 道 通 贯 其 中 , 堪 为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修 道 思 想 一 大 特 质 。
纵 观 以 上 所 述 , 可 见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之 修 道 思 想 主 要 宗 承 道 教 传 统 的 钟 吕 内 丹 思 想 , 又 援 引 佛 教 禅 宗 思 想 理 路 , 带 有 明 显 的 禅 宗 印 记 , 足 见 其 修 道 思 想 之 因 革 。 而 这 也 正 是 其 思 想 特 点 所 在 。 它 体 现 了 道 教 " 虚 融 万 物 " 之 真 精 神 和 道 教 勇 于 创 新 的 生 命 力 。
以 上 对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的 修 道 思 想 作 了 简 要 探 析 , 以 期 彰 显 古 智 、 裨 益 同 学 、 启 发 后 学 。 因 而 不 避 谫 陋 而 强 为 是 说 。 其 中 疏 谬 实 难 免 避 , 还 请 方 家 不 吝 指 正 。


注 :
1. 元 好 问 : 《 紫 微 观 记 》 。
2. 文 物 出 版 社 、 上 海 书 店 、 天 津 古 籍 出 版 社 联 合 出 版 , 1 9 8 8 年 。
3. 陈 垣 : 《 道 家 金 石 略 》 , 文 物 出 版 社 , 1 9 9 8 年 , 第 6 7 3 页 。
堕肢体 黜聪明 离形去智 同于大通 仙学网:http://www.xianxu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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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立教十五论》修道思想探析(整理版)
《重阳立教十五论》修道思想探析
王永会
金元以降,道教从唐、宋贵盛而渐至衰寂。又以金元异族统治、佛教禅宗的发展以及道教内丹术发展的影响,道教内部发生重大变革,渐趋分化,于是有太一、真大、全真诸派产生发展,道教于是又现中兴之象。其中对后世道教影响最大、最为成熟的当属全真道。
全真道的创始人为王,系京兆( 今陕西) 咸阳刘蒋村人,原名中孚,字允卿,又名世雄,字德威,入道后更名为,字知明,道号重阳子,故后人称之曰王重阳。生于北宋政和二年( 1 1 1 2 年) ,其家乃当地豪门。少学儒,金初曾应武举试,中甲科,后署职酒税吏。后观世事动荡,颇有怀才不遇之感,遂辞官弃家,遁入玄门,专事修道。初其行为狂放,自号" 王害风" ,自云:" 昔日庞居士,今日王害风。" 金正隆四年( 1 1 5 9 ) ,其自称在甘河镇酒肆中得遇二仙人传授金丹秘诀。于是在终南山南时村作墓穴居两年多,号为" 活死人墓" 。后迁居刘蒋村北寓水中坻。金世宗大定七年( 1 1 6 7 ) ,自焚茅庵,狂舞火边。是晨自携铁罐一枚,东出潼关,沿途乞化," 化行山东" 。终创建五教会( 三教七宝会、三教金莲会、三教三光会、三教玉华会、三教平等会) ,并收马钰( 号丹阳子) 、谭处端( 号长真子) 、刘处玄( 号长生子) 、丘处机( 号长春子) 、王处一( 号玉阳子) 、郝大通( 号广宁子) 、孙不二( 号清净散人) 为徒,即其后之" 全真七子" 、" 北七真" 。四方求道受戒者接踵而至。全真道一时蔚为大观,成为时下道教之中流标帜。如元好问之所谓:" 南际淮,北至朔漠,西向秦,东向海,山林城市,庐舍相望,什百为偶,甲乙授受,牢不可破。" 1 金大定九年( 1 1 6 9 年) ,王重阳率马、谭、刘、丘西归,行至汴梁,病倒于旅舍。次年正月卒。后元世祖封其为" 重阳全真开化真君" ,武宗又加封其为" 重阳全真开化辅极帝君" ,可谓名归实至。" 希" 是希望。" 微" 是玄微奥妙。" 衍" 是玄衍。人有所希望和志愿,可以得到玄微奥妙并且使后裔玄衍万世,延长开展推广,自然安宁。
王重阳首创全真一派,不唯化行修道功果圆满,亦留下诸多著述,为全真定制,为后世学人行修指南,如《重阳立教十五论》、《金关玉锁诀》、《授丹阳二十四诀》等。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重阳立教十五论》。此书仅有一卷,收于《道藏》2 第3 2 册第1 5 3 、1 5 4 页。书中主论住庵、云游、学书、合药、盖造、合道伴、打坐、降心、炼性、匹配五气、混性命、圣道、超三界、养身之法、离凡世凡十五事,故题曰" 十五论" 。( 明白云霁《道藏目录详注》卷四说第十一论缺佚,此说有误,恐是其所据本子有缺漏所致。) 观其所论,涉及全真道创教时的教义、教制与修行,而全书仅一千七百余字,可谓言简而义丰。此论奠定了全真道立教成宗之基础,在道教史上地位殊重,因而很有研究之必要。以下就从三个方面对其修道思想略作解析。
1 、修道之根本
王重阳所创道派以" 全真" 名之,盖取其" 全其本真" 之意,即保全作为人性命之根本的精、气、神三要素,使不亏损玷污。其所谓" 本真" 者,即《重阳立教十五论》所言之" 身中宝殿" 。《重阳立教十五论》认为性即是神、命即是气,性命才是修行之根本,如其《混性命》论所云:" 性者,神也,命者,气也,性若见命,如同禽鸟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禽之制在气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漏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 《混性命》) 即是说性命于修道俱十分重要,不可偏废一方,性命方为修行之根本。又说"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心忘尘念即超欲界,心忘诸境即超色界,不着空见即超无色界。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在玉清之境矣。" ( 《超三界》) " 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 、" 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 《圣道》) "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 ( 《离凡世》) 言其永生者性也、心也,非为凡身肉体。由此,《重阳立教十五论》扬弃传统道教的外丹烧炼与符箓祛除之术,师法唐末北宋以来钟吕内丹术与禅宗心性说,立全真道苦炼心性、性命双修之修道圭旨

2 、修道之精神
道教向有慈悲仁爱、济世利人之优良传统。《道德经》云:" 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赤松子中诫经》说:" 人为天地之本,当为善。" 《太上感应篇》亦有言:" 百善当修,万善当行。" 《抱朴子内篇·对俗》称:" 人欲地仙,当立行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三百善。" 更将行立善功为奉道、入道、修道乃至得道成仙之必须。《重阳立教十五论》继承了这一传统,将此纳入其修道思想当中而立苦己利人之修道精神。此诚如徐琰《广宁通玄太古真人郝宗师道行碑》所说,王重阳" 创立一家之教曰全真,其修持大略以识心见性、除情去欲、忍耻含垢、苦己利人为宗。" 3 如论中有云:茅庵草舍须要遮形,露宿野眠触犯日月。苟或雕梁峻字( 疑为宇) 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士之活计。砍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只修外功,不修内功行,如画饼充饥、积雪为粮、虚劳众力,到了成空。" ( 《盖造》) "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 《圣道》) 意谓欲入圣道,须" 苦志多年" 以" 积功累行" 。其所言" 功" 、" 行" ,当指各种为善之举,如论中所说之精学合药之道以" 活人之性命" 、不为" 砍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 之恶。
全真道虽主张利人,但并非以人间善美而欲使人久住,而是作为了一种修行的方法与途径。它认为人世名利爵禄如过眼烟云,人身如裹血之皮囊,唯" 一团脓" 而已。故一切均不值得贪恋。入道之士不可不察,不可不生如此之心。此又成全真道之尚俭苦己之精神。这在《重阳立教十五论》中多有反映。论中首条即为住庵,而庵非奢华之宫,仅为" 遮形" 之物。最后又云离凡世者,非身也,实为性也,即心地。"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今之人欲永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 ( 《离凡世》) 意谓悟得本来自心者,身虽在凡世而心已入圣境。如此,俗世之毁诋贬损、清苦尘劳于吾又何加焉?
上述苦己利人作为一种修道精神在《重阳立教十五论》中是一贯通蕴的,而这也正是全真道的修道精神。此若与王重阳之修道经历、化行手段结合而论则更为明了,不啻为此苦己利人之精神最好的诠释。
3 、修道之道
道亦有道可致。王重阳在《重阳立教十五论》立性命双修之圭旨、苦己利人之精神,这落实到实践层面,即为论中所述具体的修道之道。此又是一个次第法门,如他宗所言之资粮、前行与正行次第。然此所分并非绝然之分裂,或可视为论述方便而为。
( 1 ) 前行资粮:大凡道教之修道合丹,无不要求资粮具足,所谓时、地、财、侣、法俱得而后方有修有成,否则或为空论玄谈,或有修而空费时力,去成仙得道远矣。所以《重阳立教十五论》首重资粮,以为修道首须住庵,以之为修道之所,所谓:" 凡出家者先须投庵" 。认为" 庵者舍也,一身依倚,有依倚心渐得安,气神和畅,入真道矣。" 但其所谓住庵又不是不动,而仅视这为修习之地," 住而安也" ,所谓:" 凡有动作不可过劳,过劳则损气;不可不动,不动则气血凝滞。须要动静得其中,然后可以守常安分,此是住安之法。" ( 《住庵》) 欲得" 一身依倚" 之庵,须得盖造而有,故论中又论庵之造作,云:" 茅庵草舍须要遮形,露宿野眠触犯日月。苟或雕梁峻字( 疑为宇) 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士之活计。砍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只修外功,不修内功行,如画饼充饥、积雪为粮,虚劳众力,到了成空。有志之人早当觅身中宝殿,体外朱楼,不解修完看看倒塌,聪明君子细细察详。" ( 《盖造》) 意谓修道之庵不可着力侈费太过,堪可" 遮形" 而" 不犯日月" 即可,道在内修" 身中宝殿" ,最终又将其修行归于心性。道教重视自然生态之环保内蕴于中亦得彰显。合药,既为入道必备,亦为修道之门径。所谓" 药者,乃山川之秀气,草木之精华,一温一寒,可补可泄;一厚一薄,可表可托。肯精学者活人之性命;若盲医者损人之形体。学道之人不可不通,若不通者无以助道;不可执著,则有损于阴功。外贪财货,内费修真,不足今生招愆,切忌来生之报。" ( 《合药》) 侣亦为修道所须,亦即所谓之道伴。道伴相合,于修道之助益不可限量,择侣不佳则损道招愆,《重阳立教十五论》对此颇为重视,专论合道伴之法曰:" 道人合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然先择人而后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后择人。不可相恋,相恋则繁其心;不可不恋,不恋则情相离。恋欲不恋而得其中道可矣。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著外境、无智慧性愚浊、无志气干打瞲,此三不合也。立身之本在丛林,全凭心志,不可顺人情,不可以相貌,唯择高明者是上法也。" ( 《合道伴》) 因缘具足,无法可修,得道亦是镜花水月。而道之所得唯在求学,此又不出二门,即远涉山水,就教于明师;览经阅典,学之于先贤。故论中专有《云游》、《学书》二节,详论游历之道、学书之法。" 凡游之道有二:一者看山水明秀花木之红翠,或玩州府之繁华,或赏寺观之楼阁,或寻朋友以纵意,或为衣食而留心,如此之人,虽行万里之途,劳形费力,遍览天下之景,心乱气衰,此乃虚云游之人;二者参寻性命,求问妙玄,登险之高山,访明师之不倦,渡喧轰之远,问道无厌,一句相投便有圆光内发,了生死之大事,作全真之丈夫,如此之人乃真云游也。" ( 《论云游》) 而学书之道贵在" 不可寻文而乱目,当宜采意以合心。舍书探意,采理舍理,采趣采得趣,则可以收之入心,久久精诚自然、心光洋溢、智神踊跃,无所不通、无所不解。若到此则可以收养,不可驰骋耳,恐失于性命。若不穷书之本意,只欲记多念广,人前谈说,夸讶才俊,无益于修行,有伤于神气。虽多看书,与道何益? 既得书意,可深藏之。" ( 《学书》) 此外,入道前行还有前述行善修德等。
( 2 ) 正行:资粮具足而后有修,具体修行之法《重阳立教十五论》又有打坐、降心、炼性、匹配五气、养身之法等。论中对此论述,可谓简约精当。其论打坐云:" 凡打坐者,非言形体端然,瞑目合眼,此是假坐也。真坐者须要十二时辰,行住坐卧一切动静中间,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但有丝毫动静思念便不名静坐。如此者虽身处于尘世,名已列于仙位,不须远参他人,便是身内贤圣。百年功满,脱壳登真,一粒丹成,神游八表。" ( 《打坐》) 论降心说:" 凡论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冥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若随境生心,颠颠倒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也,速当剪除,不可纵放,败坏道德,损失性命。行住坐卧,常勤降。闻见知觉,为病患矣。" ( 《降心》) 论炼性云:" 理性如调琴弦,紧则有断,慢则不应,紧慢得中,琴可调矣。则又如铸剑,刚多则折,锡多则卷,刚锡得中,则剑可矣。调炼性者,体此二法,则自妙也。" ( 《炼性》) 论匹配五气云:" 五气聚于中宫,三元攒于顶上,青龙喷赤雾,白虎吐乌烟,万神罗列,百脉流冲,丹砂晃朗,铅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间,神已游于天下。" ( 《匹配五气》) 论养法身云:" 法身者,无形之相也,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 《养法身》) 审其所论修道之法,俱以性命为根本,以中道通贯其中,堪为《重阳立教十五论》修道思想一大特质。
纵观以上所述,可见《重阳立教十五论》之修道思想主要宗承道教传统的钟吕内丹思想,又援引佛教禅宗思想理路,带有明显的禅宗印记,足见其修道思想之因革。而这也正是其思想特点所在。它体现了道教" 虚融万物" 之真精神和道教勇于创新的生命力。
以上对《重阳立教十五论》的修道思想作了简要探析,以期彰显古智、裨益同学、启发后学。因而不避谫陋而强为是说。其中疏谬实难免避,还请方家不吝指正。
注:
1. 元好问:《紫微观记》。
2.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 9 8 8 年。
3. 陈垣:《道家金石略》,文物出版社,1 9 9 8 年,第6 7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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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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