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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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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针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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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3-18
 为了对国际中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鉴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 宗旨


  通过国家针灸从业人员的中医理论及针灸临床诊断治疗技能的测试,客观鉴定其业务水平,以保证医疗质量,促进针灸

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二、 组织


  考试在中研国方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国际针灸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国际针灸考试中心(

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 考试科目


1. 理论考试

  《中医学基础》(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针灸学》、《正常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

2. 临床诊疗技能考试

  辨证施治(含病历书写)、取穴、针法灸法操作。

  考试内容见各科《考试大纲》。

四、 考试分级及合格标准


  考试总分满分为1000分。分A、B级。

  A级:针灸医师水平,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合格标准,总分达到760分(不含加试成绩)。

  B级:针灸师水平,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合格标准,总分达到400分。

五、 报考条件

1. 凡全日制高等中医药和针灸院校,学制五年毕业,(毕业后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学制三年毕业,毕业后有三年以

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合格者。

2. 凡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学制三年以上毕业(已取得医师资格,并经过针灸学培训,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交

验学历证明合格者。

3. 凡在各医学院校或中医药,针灸学术团体、协会举办的各类针灸培训班学习,累计学满800学时以上,有二年针灸临

床实践,交验学习证明合格者。

4. 凡随师学习针灸学二年以上,并从事针灸临床实践一年以上的针灸从业人员,提供学习证明及导师行医执照副本,

经验证合格者。

  凡符合1、2条条件之一者,可报考B级和A级;凡符合3、4条条件之一者可报考B级,须参加加试。

六、 报考办法


1. 报考者于考试前一个月面交或函寄证明材料,向考试中心提出报考申请,并交纳报名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

准予报考,发给“国际针灸专业人员水平考试报考申请表”。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报考者,退还全部资料与报名费。

2. 报考者收到报考申请表后,按要求内容逐项细填写完毕,面交或函寄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试费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

4张。经核准后签发“国际针灸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准考通知书”,报考者持“准考通知书”参加考试。

3. 凡参加过考试,因1科或几科成绩不合格而未能取得A级和B级证书者,可在二年内申请补考,超过二年者无效。

七、 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每年举行1---2次考试,每次考试3--4天,(含理论考试与临床诊疗技能考试)。

地点:主考场设在中国北京,也可根据需要在国内或国外设分考场。

八、 证书及成绩单


1、 凡参加考试成绩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发给相应级别证书及成绩单。

2、 凡参加考试成绩未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不发证书,只发成绩单。

九、 附则

1、 考试语种为中文,其它语种可根据考试需要而设,报考者再按考试费的1/3交纳翻译费。

2、 考试中心可接受各国家、地区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的委托,在中国或其它国家、地区为其举行国际针灸专业人员水

平考试。

3、 本《考试办法》由
中研国方(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授权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4、 《国际针灸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联系电话:8050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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