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22028
5 需 乾下坎上 需[需用]有[有所]孚[诚信]光[坦白]亨[亨通]贞[贞正]吉[吉祥]利[利于] 涉[经历]大[广大]川[地域] [灵魂来世 必得需用 食粮有二 物质精神 二者相互 制约影响 持守戒律 茹素修行 必得具备 诚实信念 襟怀坦白 光明磊落 如是品德 才有亨通 贞正吉祥 利涉大川] 初九 需[需用]于[于此]郊[清净]利[利于]用[使用]恒[恒久]无[没有]咎[过失] [初法需用 清净斋戒 佛之基址 又喻城墙 利用恒久 只为性王 稳坐心舍 方可无咎] 九二需[需用]于[于此]沙[微细]小[少的]有[会有]言[言语]终[终归]吉[吉祥] [二法需用 虽是菜类 还有一些微细业障 会有少的 言语因果 惟用修行 功德清洗 终归吉祥] 九三 需[需用]于[于此]泥[污秽]致[招引]寇[魔寇]至[到来] [三法需用 五荤三厌 致使灵魂 污秽熏染 故而招引 魔寇到来 是食辛人十方善神 不来守护 大力魔王 得其方便 来为说法 命终自为 魔王眷属] 六四 需[需用]于[于此]血[血食]出[产于]自[自己]穴[洞穴] [四法需用 带血食物 实与自己 产于同穴 一切畜类 皆是我们 累世冤亲 善恶眷属堕入轮回 改头换面 来作畜生 愚人杀食 即是食自 父母眷属] 九五需[需用]于[于此]食[食物]贞[贞正]吉[吉祥][五法需用 素类食物维持生命 之所必需 贞正吉祥] 上六 入[进入]于[于此]穴[洞穴]有[如有]不[不经]速[邀请]之[这类]客[客旅]三[很多]人[人众]来[到家]敬[尊重]之[这个]终[终将]吉[吉祥][六法帮助 尊重救济 所有一切 落难之人 对入己室 讨饭乞人 尽己所能 给以帮助 终将吉祥] 6 讼 坎下乾上 讼[争辩]有[有所]孚[诚信]窒[不通]惕[警惕]中[适度]吉[吉祥]终[到底] 凶[不幸]利[利于]见[看到]大[大志]人[之人]不[不能]利[利于]涉[经历]大[广大]川[地域] [争辩是非 对诚信者 当解则解 解不通时 也就算了 警惕自己 适可而止 不要争得 面红耳赤 才有吉祥 争辩到底 会有不幸 不利经历 广大地域 惟有忍辱 常不轻人 利见大人] 初六 不[不可]永[长久]所[所争]事[事情]小[少的]有[会有]言[言语]终[终将]吉[吉祥] [初法描述 所辩之事不可永争 适可而止 能忍一时 受辱之言 终将吉祥]九二 不[如不]克[能够]讼[争辩]归[反回]而[而且]逋[逃避]其[那个]邑[城市]人[人民]三[很多]百[百千] 户[住户]无[没有]眚[灾祸][二法描述 争辩是非 解不通时 应选回避 一人忍辱 可免相关 多人无眚] 六三 食[继承]旧[过去]德[道德]贞[贞正]厉[严格]终[终将]吉[吉祥]或[或者] 从[跟随]王[性王]事[做事]无[没有]成[完成] [三法描述 修行忍辱 乃是继承 过去道德 贞正严格 终将吉祥 或欲跟从 性王做事 尚缺条件 没有完成 须见大人 方可成功] 九四 不[如不]克[能够]讼[争辩]复[回复]即[即定]命[使命]渝[改变]安[安定]贞[贞正]吉[吉祥] [四法描述 争辩是非 解不通时 须当回复 即定使命 改变情况 忍辱安定 贞正吉祥 知足长乐 能忍自安 实为性王] 九五 讼[争辩]元[元始]吉[吉祥][五法描述 争辩是非上帝所赐 人类本能 善加利用 元始吉祥] 上九 或[或者]赐[赐予]鞶[大带]带[朝带]终[始终]朝[朝夕]三[再三]褫[剥夺]之[这个] [六法描述 争辩是非 这种本能 或如大带 赐予人类 但是上帝 对好辩人 也不喜欢 所以终朝 再三剥夺]
5 需 乾下坎上 需[需用]有[有所]孚[诚信]光[坦白]亨[亨通]贞[贞正]吉[吉祥]利[利于] 涉[经历]大[广大]川[地域] [灵魂来世 必得需用 食粮有二 物质精神 二者相互 制约影响 持守戒律 茹素修行 必得具备 诚实信念 襟怀坦白 光明磊落 如是品德 才有亨通 贞正吉祥 利涉大川] 初九 需[需用]于[于此]郊[清净]利[利于]用[使用]恒[恒久]无[没有]咎[过失] [初法需用 清净斋戒 佛之基址 又喻城墙 利用恒久 只为性王 稳坐心舍 方可无咎] 九二需[需用]于[于此]沙[微细]小[少的]有[会有]言[言语]终[终归]吉[吉祥] [二法需用 虽是菜类 还有一些微细业障 会有少的 言语因果 惟用修行 功德清洗 终归吉祥] 九三 需[需用]于[于此]泥[污秽]致[招引]寇[魔寇]至[到来] [三法需用 五荤三厌 致使灵魂 污秽熏染 故而招引 魔寇到来 是食辛人十方善神 不来守护 大力魔王 得其方便 来为说法 命终自为 魔王眷属] 六四 需[需用]于[于此]血[血食]出[产于]自[自己]穴[洞穴] [四法需用 带血食物 实与自己 产于同穴 一切畜类 皆是我们 累世冤亲 善恶眷属堕入轮回 改头换面 来作畜生 愚人杀食 即是食自 父母眷属] 九五需[需用]于[于此]食[食物]贞[贞正]吉[吉祥][五法需用 素类食物维持生命 之所必需 贞正吉祥] 上六 入[进入]于[于此]穴[洞穴]有[如有]不[不经]速[邀请]之[这类]客[客旅]三[很多]人[人众]来[到家]敬[尊重]之[这个]终[终将]吉[吉祥][六法帮助 尊重救济 所有一切 落难之人 对入己室 讨饭乞人 尽己所能 给以帮助 终将吉祥]
6 讼 坎下乾上 讼[争辩]有[有所]孚[诚信]窒[不通]惕[警惕]中[适度]吉[吉祥]终[到底] 凶[不幸]利[利于]见[看到]大[大志]人[之人]不[不能]利[利于]涉[经历]大[广大]川[地域] [争辩是非 对诚信者 当解则解 解不通时 也就算了 警惕自己 适可而止 不要争得 面红耳赤 才有吉祥 争辩到底 会有不幸 不利经历 广大地域 惟有忍辱 常不轻人 利见大人] 初六 不[不可]永[长久]所[所争]事[事情]小[少的]有[会有]言[言语]终[终将]吉[吉祥] [初法描述 所辩之事不可永争 适可而止 能忍一时 受辱之言 终将吉祥]九二 不[如不]克[能够]讼[争辩]归[反回]而[而且]逋[逃避]其[那个]邑[城市]人[人民]三[很多]百[百千] 户[住户]无[没有]眚[灾祸][二法描述 争辩是非 解不通时 应选回避 一人忍辱 可免相关 多人无眚] 六三 食[继承]旧[过去]德[道德]贞[贞正]厉[严格]终[终将]吉[吉祥]或[或者] 从[跟随]王[性王]事[做事]无[没有]成[完成] [三法描述 修行忍辱 乃是继承 过去道德 贞正严格 终将吉祥 或欲跟从 性王做事 尚缺条件 没有完成 须见大人 方可成功] 九四 不[如不]克[能够]讼[争辩]复[回复]即[即定]命[使命]渝[改变]安[安定]贞[贞正]吉[吉祥] [四法描述 争辩是非 解不通时 须当回复 即定使命 改变情况 忍辱安定 贞正吉祥 知足长乐 能忍自安 实为性王] 九五 讼[争辩]元[元始]吉[吉祥][五法描述 争辩是非上帝所赐 人类本能 善加利用 元始吉祥] 上九 或[或者]赐[赐予]鞶[大带]带[朝带]终[始终]朝[朝夕]三[再三]褫[剥夺]之[这个] [六法描述 争辩是非 这种本能 或如大带 赐予人类 但是上帝 对好辩人 也不喜欢 所以终朝 再三剥夺]
UID:24522
标新立异是可以的,但以此愚人就不对了。
佛认为,把不好的东西广而传播,也属于孽!
对于易经,至少大家都明白,使成书于佛教传入中国之前的,这是基本的常识。
再说了,佛教传入中国也是公元前后的事情,而易经的大部分内容成书于春秋战国和此前,
所谓文王画卦,孔子作辞。费要把国之古典强加误解,自娱自乐倒是可以,最好不要贻误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