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26日消息:就在紧锣密鼓准备股指期货的同时,现货交易范畴的股票卖空机制也已悄然纳入市场监管与组织者的视线。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日前证实,在我国证券市场引入股票卖空机制已成为上证所今年一个重点研究课题。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业内人士认为,和股指期货相比,股票卖空机制更具可操作性,并且作为股指期货成功推出的一个前提条件,股票卖空机制早于股指期货推出应该不是意外的事情。
股票卖空纳入视线
去年股票市场的一轮深幅调整让广大投资人受害不轻,市场人士在事后总结时都认为,调整本不可避免,但“受灾”面积如此大、如此深,缺乏做空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
卖空交易并不复杂,实际上就是投资人通过合法手段借入并出售自己并不拥有的证券。虽说简单,但对市场却有着不小的影响。
一是增加市场流动性。股票市场上的做空行为一方面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降低了投资者由于市场供应不足而不得不以较高价格购入股票的风险,同时卖空者的对冲行为又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使得投资者能在固定的价位大量卖出股票。卖空机制的存在活跃了市场的交易行为,扩大了市场的供求规模,从而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二是卖空机制的存在客观上能产生一种“价格发现”机制,促使股票市场的价格接近实际价值,实现股票市场价格的有效性。同时可以反映市场对股票未来价格的评价,使价格所反映的信息更加充分。
三是卖空力量的存在还有助于改变市场上股价高估的现象。
四是卖空交易建立起了现货与期货市场之间的对冲机制。当投资者持有证券或以该证券为基础证券的衍生品种时,证券价格的波动将使投资者面临损失风险,投资者为了对冲掉这一风险,可以卖空该种证券,建立一项反向头寸,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跌,投资者的损失和利润能大致相抵,起到了套期保值的作用。
海外经验足资借鉴
卖空机制也有扰乱市场的负面作用。卖空行为所创造出的虚拟的供应和需求,过分扩大会导致市场信号的失真。而且做空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加速市场下跌,甚至可能导致暴跌。
据介绍,在美国,对卖空行为的主要规定是:在下跌市场中禁止卖空,即某一证券最后一笔成交的价格大于或等于前一笔成交价格时才可以卖空。除在纽约证交所有类似的规定,在那斯达克则禁止在下跌时卖空的价格低于当时做市商的最好出价;证券商必须保证它自己或其客户在卖空时能借到证券,而且在到期日能够购买到并移交相应证券。另外,对何种证券不能卖空、何种情况下不得向证券商融券卖空等也作了规定。
卖空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但它毕竟是证券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有利于抑制市场泡沫,给投资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投资工具和避险工具。我国证券市场要进一步发展,必然需要引入股票做空机制。
股指期货还在酝酿,但考虑到期货的高风险性和操作技术的高端性,管理层倾向于股指期货的参与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得入内”。然而,谋划中的股票卖空机制则为个人拥有卖空工具提供了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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