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念团团则—台中莲社订
第一条:本团为协助莲友道业专修净土法门,信愿真切往生极乐为宗旨。
第二条:本团之组织如次:
一、本团由各念佛班班员发心组织之。
二、本团暂设笃信、精进、净念、正定、启慧等念佛班,将来视实际需要再扩大之。
三、本团设团长一人,由导师聘任之,统筹办理助念业务;另设副团长二人襄助之。团长、副团长之任期三年,连聘得连任。
第三条:本团经实由团长筹措拨付,凡助念人员之车马费、餐饮费等皆由该款支付,绝不烦劳对。
第四条:助念对象,暂以加入助念团之念佛班班员以及本所莲友之直系亲属,但以能力行早晚二课,决志往生极乐者为限。
第五条:请求助念手续:先由对方通知其所属念佛班班长,由班长联络班员先往助念,若人数不足时,再请求团长连络助念事宜。
第六条:凡有请求助念者,须先填写‘请求单’(如附表一)后,由团中发给‘家属须知’(如附表二),如能照此确实遵行者,方允其请。
第七条:本团接受助念请求书时,团长应迅速召集团员与该念佛班班员,协力实行助念业务。
第八条:助念开始前,应将团员临时编成,分班定时,轮流实行助念。但各分班应由团长指定一人负责领导。
第九条:助念期内,各团员必须认定每日值班时刻,依次轮值。如不能准时值班时,应切实托人代理。
第十条:前往助念时,须带接引三圣像、引磬及其他需用物品(如供烛、檀香、线香等)。
第十一条:初到时,一面将助念利益及所有避忌切嘱病者家属,一面策励病者及布置一切(佛像面东,病者面西,坐卧不拘)。
第十二条:助念方式,应依本团规定之助念须知(如附表三)行之。
第十三条:病者殁后生西瑞相,须注意考察,以便记录,应征其平日行谊,入道因缘,广为宣传,以资激励。
第十四条:本团团则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团员三人以上提议,开会议决修正之。
附则
第十五条:班员及其直属亲眷丧亡时,应由助念团长,通知各团员,前往送葬。
第十六条:送葬时,由团长领导,于路默声念佛。
《附表一》助念请求书
兹因抱恙,发愿邀请贵团团员,助念佛号,并声明遵照贵团团则行事,决无违碍,伏望察核,并乞早临,无任感盼。
此请
○○助念团 公鉴
请求人 ○ ○ ○ 谨启
计开病者履历如下:
姓名 法号年岁职业
详细住址
《附表二》临终助念家属须知
一、病者静听佛号,实为至善之事,大命未尽,可以却病延年,世寿已尽,即得往生极乐,世人不察,每以佛法,但为超度幽冥而设,疑为不吉,庸愚瞽见,大谬大谬,华严经,佛升诸天说法,无量天帝,共念佛法,最为吉祥云,念佛者,佛所说之法也,故一心念佛,功德实不可思议。
二、凡眷属人等,切不可入房,与病者作软爱语,或临床挥泪,扰乱病者正念,累其堕落。
三、病者初气绝后,切忌哭泣,切忌揩洗手足,搬动身体,掉换衣服等事,因亡者此时,神识未舍,免使痛苦,丧失正念,只须照常念佛,待至暖觉,全舍以后,助念功毕,以上之事,方可举行。
四、亡者暖觉全舍以后,臂膝弯屈,难以正直,可用热水手巾,搭于臂膝弯处,自然照原,其实屈亦何碍,切不可听从世俗之谈,谓亡人手足不直,来生将成折肱、跛足,之人此等谬见,稍有识者,即知其妄。盖修行有得者,多侧卧而逝(称为吉祥逝),或坐化立亡,夫侧卧坐化,手足必屈,不辩自明,即释迦牟尼佛,涅槃时,亦侧身右胁而卧,故亡人身体之正直与否,实不成问题也。
五、生西以后,家属应以念佛,代灵前哭泣。
六、祭祀,应以素斋代荤菜,禁止杀生。
七、节省丧事,种种靡费,以作佛事,或买放生灵,为亡人生西之助。
八、病者亲属,如有不依照本须知,第二、第三两项规定者,本团,即停止其助念之义务。
《附表三》助念须知
一、设备:
(一)先安设佛像香烛,位于西方为宜,但不要勉强。其病室内,原有弥陀像者,则不另设。香烟不宜过浓,免使病者呼吸有碍。
(二)佛像位次,以使病者看到为宜。
二、开始:
(一)助念者单念‘阿弥陀佛’,只敲引磬,不用其他法器,亦不诵其他经典。
(二)助念者,达到病家时,倘病势已至垂危,宜免除设备等仪式,可迳向前只敲引磬,念四字佛。
三、助念人数:
每班以二至五人合念,至多不得超过十人;每班助念,以二小时为度。
四、开示:
(一)如病者神识清楚,可由助念负责人,劝其放下万缘,随声念佛;或从心念,或用耳听。
(二)如病者有所依恋,由助念负责人,讲解寿数未尽,可得速愈,寿数如尽,往生极乐之简要语,使提正念。
五、预防障碍
(一)病者家属,须推一人,负护念之责,凡与病者有关之事,以便与助念团取得互相连络。
(二)不问病者之家属、亲友,自开始助念,一概不得向病者前,擅越他事。如系知佛者,由护念人,向助念负责人,请求得允许后,可参加助念。
六、禁忌
(一)病者倘自欲沐浴、更衣,须在助念前行之,由其家属负责;然亦视其病况,缓急而定。其不欲者,不必强为,加其痛苦。
(二)开始助念以后,凡沐浴、更衣、移动等事,一概禁之。
(三)不得向病者,闲谈杂事、俗情安慰、询问遗嘱、叹息哭泣,以免引动爱情,有碍往生。
(四)临终之时,或坐、或卧、侧卧、仰卧,皆随其便,不可强制。
(五)终后八小时内,不得移动、沐浴、更衣。如虑时久,关节强硬,可用毛巾,溅净热水,围于臂肘、膝弯,再以热水淋洗,不久即可软和。
(六)终后八小时内,不得手触尸体,试其温度,更不得哭泣。
七、助念终了
(一)病者终后,八小时内,不断佛声;过此时间,为助念任务终了。
(二)助念团任务终了后,遗体沐浴、更衣、移动,及其眷属哭泣等事,可任行之。
附表四:助念团员召集单
兹有 居士为其 君抱恙,照章邀请本团助念,希
即于历 月 日 午 时准期到
会齐协议。至盼 此上
居士 慈照
助念团团长启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附表五:会葬通知单
一、兹有本团团员( 班)
于 月 日病故。
二、经订于月日午
时在丧宅举行告别式。
三、敬希通知各念佛班班员莲友准时踊跃到场参加会葬是所至盼 此致
班班长 慈照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丧宅:
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