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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什么无权处死自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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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格力琼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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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生命观非常明确——人类没有生命处置权。不仅没有处置他体生命的资格和权利,同时也无权处置自己的生命。

因为,“一人一世界”的佛教世界观揭示:人的身体也是心的对境的一部分。身体并不代表完全的“我执”,它实际上是“我执”的对境——“我所执”。也就是说,自己的身体也是对境中的生命。既然杀害对境中的他人是需要“偿命”的重罪,那么自杀,同样也是罪不可赦。

人类无权处死自己,不仅因为自己也是芸芸众生的一员,更因为“我”和“我对境中的身体”并不真实存在。人们尚不能发现自我的“无我”本质,又何谈终结“自我”?

自杀源于强烈的“我执”。因果规律告诉我们,自杀不是自我的终结,而将因为“我执”的延续,开演出更深重的悲剧。

我是谁?又是谁杀了我?

人类冥冥然之中感觉到的这个“我”,只是各种错综复杂的习惯、各种想法、各种价值观念混杂在一起产生的、一个信息残余而成的笼统概念。然而,大多数人恰恰将这个概念当成了貌似主观能动的实有的“我”;将这个概念当成了生命动力之源,当成了生命主宰者,当成了价值判断者,当成了可以处理掉自己身体的判决者。

但是,这个层面的“无我”还只是狭义的“人无我”。广义的“我”,不仅包括这个被误判为实有的所谓“主体”,还包括了其对境中的身体,更包括了其对境中的山河大地、古往今来——这个浑然一体的“法我”连同“人我”一起,是佛法对一个完整生命的界定,也正是佛教世界观所揭示的“一人一世界”。而这两种“我”,其本质实为“无我”——般若空性的智慧正落脚于此。

因此,佛法提出了真正的质疑:你了解自我吗?你了解生命吗?为什么从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开始追究“我是谁”?为什么禅宗的修行参的恰恰就是“念佛是谁”?

当“我”到底是什么都还没被弄明白的时候,当你从未对“我”生起铺天盖地的疑情时,何以理所当然地认为拥有对自我生命的处置权?

自杀绝非解脱之道:悲剧依旧,果报不虚

佛法告诉我们,“我”并不是主宰者。在“自杀”的行为中,不仅行动的接受者——“自己的身体”不存在,连行动的造作者“我”也不存在。事实上,所谓的“自我生命的处置权”,正来源于“我执”,并且对“我”的执着已经到了相当深重的程度。此时,如果“存在”已经无法承载这种执着,有的人就只能选择用断灭的方式来延续这种“我执”。

身体纵然坏灭了,但强烈的“我执”依然存在,并将在下一期生命中,继续打造“我执”的对境。自杀者所期望的“一了百了”不仅不会出现,甚至将因为“我执”的深重,还要承受更大的痛苦。

从佛教对杀业的定性来看,自杀与杀他等量齐观。执行自杀和执行杀他是一样的性质,并不会因为处理的是所谓“自己的身体”而罪过稍轻。在杀人这个层面,佛教谓之为“不通忏悔”——本性是罪(性罪)。也就是说,对这种杀业没有忏悔的可能性,没有悔罪之说。犯了,就是无可挽回、无可挽救的。

菩萨戒和出家众所受的具足戒同时传载、反复强调:对于有情生命所作出的杀戮行径——“自杀(自己主动杀)、教他杀、见作随喜、乃至梦中”——均被严格禁止,连起心动念甚至梦中的无意识行为都未能豁免。而就罪过轻重来讲,所杀生命之体量越大、智慧层级越高、杀生者恶心越重,其罪过越大,尤以杀人类和杀圣人为甚。

至此,我们应该理解到,强调“人类没有生命处置权”并不是用戒律来绑架大众,实在是因为因果不虚——自杀的果报是直堕地狱而千万亿劫难求出期。

当自杀者把死亡当做“生命最后的庇护所”时,禅宗不得不以确如其实的“无我”和因果道理告诉人们,自杀非但不是悲剧的结束,而是更大悲剧的开演。自杀绝非解脱之道。

所有自杀都源于一场误会:深陷对立难以自拔

或许这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自杀,只是源于对生命的一场误会。人类越是去追逐貌似实有的、貌似物化的对境,就越是障蔽了完整理解“我是谁”、完整体验无尽生命的可能性。越是一场攫取,就越可能是一场放弃。这是一场拉锯,是一个此消彼长的悲剧性对峙。

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心性文明史,一直都在熏陶着我们对于生命主体价值的尊重。文明的祖先早就取缔了人们处置生命的权利,早就跨越了轻率取舍有情生命的不成熟阶段。

然而文明演化到今天,纵然物质繁荣、科技昌盛,人们对于生命主体价值的认知清晰度却一再探底。如果没有什么可供把捉的物化线索,人们已经快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在哪儿了。

如今的新媒体工具上正在流行着“刷存在”。所谓“刷存在”远远够不上西方曾经流行的“存在主义”,人们早已浮躁得顾不上思考与背书了,只是说如果没有工具在手头随时刷两下,不能像吃鸦片一样满足一下“依赖外境”的鸦片瘾时,人类已经无法确认自我的意义了。如果连自己都无法判断精神是否还存在,甚至随时随地恐慌四起,那么这里正在昭示的又是什么?这是否正是当今信仰空间所要面对的有关存在意义的一场巨大危机?

更让人担忧的是,存在危机正趋爆发,人间却并没有普遍地敲响警钟。当灵魂被抽空的时候,人类也正在为抽空其灵魂的物化文明而狂欢。甚至,还有事关“生命尊严”的自杀的赞颂!

自杀不值得称扬:拒绝以“尊重生命”之名戕害生命

错误的世界观是人类昏聩的开始,是错判生死取舍的根源。它使得自杀、他杀的恶性隐患无法从人间解除,也让我们无比惊讶地发现,人性之中竟然潜藏着一丝对于死亡的渴望。

关于自杀问题的探讨此起彼伏,不仅没研究出解决之道,却不断给予自杀以某种理论上的合法性。

消极悲观者将自杀当成一了百了的解脱,而一些学问者却或隐或显地将自杀吹捧成“生命的学问”——这样的死,看起来多么高深莫测,多么桀骜不驯,多么发人深省!似乎在表达评论者本人是多么在乎所谓的“生命尊严”。

可是最后的结果,实际上是在儿戏生命,甚至以生命的名义戕害生命。

这跟持刀对别人说“我尊重你的生命,尊重你的存在,我要终结你生的痛苦,所以我要结束你的生命”,然后一刀把人结果了,并没有什么两样。说到底,不明因果、不谙生死,妄谈尊严,结果只能变成一句句惑人不浅的空话,酿出一场场循环不止的悲剧。

任由这样的论调流传,不晓得又会引发多少对自杀的“兴趣”和“好奇”,埋下这样的种子,或许哪天又将成为自杀恶果成熟的诱因之一。

对自杀者和自杀本身津津乐道、分析得头头是道的人,是否关心过两个问题:第一,自杀者面临死亡的刹那的真实感受是怎样的?是否因为是自杀,就默认了跟被他杀迥然不同,就忽略了自杀者不会有死的恐惧和痛苦?第二,自杀者死后会怎样?

没有什么人真正关心这些问题,活着的人也几乎不可能关心得了这些问题。说是尊重死者,尊重生命,其实只是关心自杀者死后活人自己的世界,却从来没有从一场场悲剧中,获得真正关于生命本身的反思与教训。

佛教不畏死,而把“死”时时提上台面,提示无常,警醒大众,这恰恰是对“生”最大的热爱与珍惜。人们贪生怕死,平日不敢提死,绝望之时却欲一死逃之,这恰恰是对“生”最大的轻视与戕害。未知生焉知死,不明死又何以生?对死亡过患的积极了解,才是对人生困境的巨大宽慰。

尊重生命的一切赠与!愿敬畏自我善待一切

因果规律中,自杀是极重的恶业,性罪难改,出期难求;从生命本质上讲,尚未发现自我,又何谈处决自我?说到底,人类没有任何生命处置权,尤其没有对自我生命的取舍权。

当今世间需要急切叫停的,是对有为主动的过分依赖。人们不仅依赖有为主动去求全,还依赖有为主动去毁灭。既然没有任何生命处置权,那么我们对于吉祥的或者灾祸的,进步的或者退步的,满意的或者不满意的人生,可以宣泄一下情绪,但终究还是要接受和服从其存在的资格。

敬畏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生命——这才是与正确的世界观、究竟的生命本体论相一致的、最高水平的道德准则。善待自己,并经由善待自己达到善待一切——这才是与最高水平道德准则相匹配的、最为美善的行动原则。

离线格力琼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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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12-19
问:自杀到底算不算杀生?
圣严法师:算。用自己的意志、自已的精神、自己的心力,来杀死自己的身体,就是杀生。当一个人沉溺在自杀的情绪里,很容易陷在阴影中不可自拔。要想跳脱出来,首先要明白:死亡不能解决问题,死亡是更多问题的开始。
佛法说:人身难得。我们这个身体是用来还报和还愿的。还报是要报答那些于我们有恩的人;还愿则是要完成我们来到这世上希望达成的心愿。所以我们应该要非常珍惜、非常感激我们有一个身体;我们并没有权力来杀死自己。
问:佛教是反对自杀的吗?

答:是的,在戒律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佛教徒不可以自杀,如果自杀,那是有罪的。(见《四分律调部》之二及《律摄卷二》)此所谓自杀,是指为了厌恶此一生命的存在,误以为自杀之后,便可得到解脱而言。
因为佛教徒主张因果定律,若不证悟诸法实相,若不以修持的功夫解脱生死,自杀是没有用的,业报未尽,即使自杀,也将再接受另一期的生死,正像一个欠了债的人,为了躲避债主的追讨而将户口从甲地迁到乙地,那是不中用的,迟早一些债主仍会找到他的。
所以,佛教徒反对自杀,佛教鼓励人生的建设,利用这一生的存在而做修善的努力,以改造现实的乃至未来的命运。
然而,佛教不是鼓励自私的宗教。如果为了救济众生,在必要时可以舍身;并且,一个真正的菩萨道的实行者,应该是头目身肉,无一不能施舍的。
比如释迦世尊在往昔生中的菩萨阶段时,曾经屡屡舍身,如《法华经》中说:“未有一微尘如芥子许非菩萨舍身命处”,便是最好的说明。其实《杂阿含》卷三九及四七,就有三位罗汉舍身,佛陀倒是赞成的。
问:决定自杀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就是想以死来摆脱一切。请问法师,人死以后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吗?

圣严法师:“人死一了百了”,这种对生命的错误见解,普遍存在于一般人的心里,因此常见有人在遇到无法排解的困难或挫折时,就消极地想要自杀,希望以死来摆脱一切。
其实,人到世间投胎为人,都是带业而来;现世所受的顺逆、好坏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为造作的结果,应该直下承担,才能随缘消业。如果遇到困难、苦厄,就以自杀来逃避,不但不能消业,而且更造恶业;如此旧业未消,又造新业,人生如何能解脱?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自杀只有增加问题,甚至只会增加痛苦。比方说,我自杀了,即刻就会带给我的家人、朋友、亲戚、同学,乃至认识我的人无比的痛苦,有时还会把一些未了的责任加诸给他们,增加他们的负担。
再说,国家栽培我、大众成就我,正当能为社会服务的时候,却因故自杀死了,这就是社会成本的浪费。因此,一个人的自杀,不但造成社会的损失,并且拖累了许多人,辜负许多关心我、爱护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再者,自杀也会留下很多的后遗症。例如,一个家庭里如果有一个前辈是因自杀而死亡,虽然隔了几代以后,后代的子孙都会觉得不荣誉,不但在他们的心里留下拂不去的阴影,有时还会起而仿效。所以我觉得社会上有时候发生凶杀案,被人杀死还可说是不得已的,自杀是不可原谅的行为。
因为遭受外力而死是没有办法抗拒的事,可是自杀则是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愚痴,是因为一时想不开所造成;由于自己的愚痴想不开,造成了家庭、社会的损失,所以基本上自杀是不值得同情而令人感到遗憾的事。
尤其,自杀者当时的心情,必定是带着一种心灵的创伤,是在痛苦、哀伤、无助、绝望、焦虑,甚至是愤怒、嗔恨、懊悔的情绪中死去,就凭当下这么一念,死后必定堕入地狱、恶鬼、畜生,这就是《俱舍论》所讲的“业道”。
所谓“业道”,亦即贪、嗔、痴三业,彼此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由痴生贪;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者互相辗转为道,如此成为六道轮回之通路。也就是说,我人造作的业,自然会产生一种力量引生结果;
业本身就像道路,随着善业能通向善的地方,随着恶业通向恶的地方。因此我们不要萌生自杀的念头,就不会有自杀的行为与结果。
人在一生的数十年岁月当中,难免会遇到种种的问题,虽然让人感到生活艰苦,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我们在思想上、心情上千生万死,从中慢慢进步。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困难,就想一死了之,总以为死了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不对的想法。
人,只要有信心、有勇气、有慈悲、有智慧,世间其实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因此希望社区里的一些有德之士,能够经常举办各种联谊、讲习,发挥守望相助的精神,让邻居之间彼此互相关心、鼓励,从心理上建立起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如此才能防范自杀悲剧的一再发生。
问:请问法师,人在自杀的时候,乃至自杀死后有痛苦吗?
圣严法师:人一有了烦恼、痛苦,就想要自杀,希望就此一了百了;也有的人在面对困难、挫折的时候,觉得“生不如死”,因此也想以自杀来结束生命,总以为死了就能获得解脱,但是当他自杀死后就会知道,其实“死更不如生”。
根据《醒世千家诗》记载:“吴江蒋某,与人争气不胜,服毒自杀。后来凭在他的妻子身上向人道:我不当死而死,罚入枉死城,火床铜柱,惨苦万状。方知在生一日,胜死千年,劝大家宁可气死,切莫自杀,以致后悔无及,大哭而去。”可见自杀只能逃避一时,但是却因此更增无边的痛苦。
另外根据《认清自杀的真相》一书说,自杀者所感受的痛苦,千百倍于生前所受的苦,非语言所能形容。例如投河窒息而死者,江水急进,肺气外逼,内外交攻,苦痛不堪。自缢而死者,气管闭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继而浑身麻痹,痛苦万状。服食农药、盐酸等药品中毒而死者,五脏坏烂,极痛难忍。服食安眠药而死者,头眩气促,五脏翻搅,有时暂时停止呼吸,心脏也停止跳动,与死无异,可是经过一段时间,悠悠醒来,却早已入殓,欲出无门,于是辗转棺木之中,恐惧痛苦而死。
另外也有研究报告指出,开棺检视服食鸦片而亡者,伏着居多,侧者亦常有,唯平仰者甚少;此乃埋葬之后,鸦片毒退,棺中辗转挣扎而死之故。
从以上记载可知,自杀的方法虽然有种种的不同,但自杀者自始至终,痛苦了了在心,而且在将死之时,意识转清,过去和现在的景象,映现分明,因此所感受的痛苦也就更加的深刻。
自杀的人,在自杀前想当然尔一定是感到很痛苦,不痛苦就不会想要自杀,他因为熬不过痛苦,遂想要以自杀求得一死来解决。但是自杀将死未死之际,不管是上吊、服毒、刀割、枪杀、投河、跳楼,或是烧炭等,尽管方法不同,但其结果都是痛苦不堪。
就以上吊而言,不是那么一分钟就死了,死前的一刻,呼吸闷绝,有时后悔了想要自己解救都没有力气,想叫也叫不出来。可以说上吊的过程中,真是千百种的痛苦,难以尽述。
自杀者不但在弥留之际要受无量苦痛,就是死后所遭受的痛苦,比临死时还要增加千万倍。甚至死了固然苦,得救了还是苦。现在有愈来愈多的人以“烧炭”来自杀,他们以为烧炭自杀可以安详地在睡梦中离去。
不过根据马偕医院及高雄长庚医院的医师表示,这类自杀幸存者可能因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造成迟发性神经精神症状,部分甚至无法恢复。曾有患者在获救一个月后出现意识混乱、幻听,甚至拿抹布洗脸、将电话当成饮水机、大小便失禁、无法自理清洁等症状;有些人则留下反应迟缓、记忆力减退等后遗症。
自杀也是犯了杀生戒,即使如愿自杀成功,死了以后仍免不了要受杀生的业报。杀生乃天地所不容之罪,即使阎王老爷也不会给您好脸色看,所谓“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自杀者有什么面目见人?所以,自杀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死,不是痛苦的结束,死并不能“一了百了”,生命是随着个人的善恶业报而一再相续不断的。所以佛教讲“善终”,唯有善终,才能往生善道,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
离线格力琼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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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前天 08:19
因为有人布施,所以我们有免费的资源可以利用。

但是大家要知道,使用免费资源其实都是在消耗福德。如果一直不愿意付出,将来把福报用完,不但会招感贫穷,学法的因缘也会变得很差。

因此我们要养成好习惯,使用免费资源时,应该适度地赞助,尽量不要让人家贴钱。

~~~ 吕真观《西游记的佛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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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前天 08:24
一定要找个,能让你的心静下来的人,从此不再剑拔弩张、左右奔突;也一定要找到,那个能让你的心精进起来的人,从此万水千山、世世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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