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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凡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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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2-06-09
子曰:勿意、勿必、勿固、勿我。
离线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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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2-06-10
那要看你怎么理解。我只能说这是微乎其微的一方面。
举头天外望,无我这般人。
离线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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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2-06-10
我也经常在别的论坛辩论的
所谓辩论有个前提:
1,紧扣所论之事而不是忙着指责别人或给别人上课
2,虽然凡夫说话有时难免过激,但至少不会攻击别人
3,有共许之概念
在本论坛我选择不争论,当讨论变味时即停。
我还在这里混的原因只是这里还有真想修行的人,只是他们不爱说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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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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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2-06-10
我以为:发50贴子以下都是新新手(这是黑水定的),对论坛还可能不太了解,我希望他
我的现在不是过去的结果
离线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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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2-06-10
这价目论坛上能有几个呢?这是凡人的论坛。
我的现在不是过去的结果
离线丑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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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2-06-10
“不争”不一定“莫能与之争”。“莫能与之争”可以“不争”。
离线丑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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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2-06-10
你把自己看得太重。
离线阿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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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2-06-10
争论是为了求动,在动中求道才是争之本意
大道生生不息,动是其本,欲识道,于事物运动中识道为最捷。争论是造动的一种方式,智慧在运动中升起。

我之争是为了求道,不是为了赢理,我可以理输得一塌糊涂,但是只要心中得道之识,便是有所获。我有时会有点“不择手段”,有时会“不拘礼节”,甚至会得罪大雅之人,但是都不是我的本意要如此。争论是为了求动,在动中求道才是我争论之本意,因此有得罪之处,或是不予理会、或是大加鞭靼、或是嘲讽一番都可以的,我只需要在争论的碰撞中能见道,便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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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2-06-10
是啊!什么是善知识?就是有,还的争论一下谁来当得~~~!
世间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开心就好~~~~~~呵呵!
离线to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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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2-06-10
早上我还看见说200贴才可以,现在终于看到希望啦~
和谐 欢畅 自然 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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