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皆知之法,也知之道。但世俗皆以法而行,非以道而为准则。法乃世俗之行为,道是世俗之归处。
世俗常人之法,也为非法,是其俗法,为俗法而行皆常人也;以俗法归道可谓正法之行。以法而行,皆非正道。道之用在于法,是其道法;以法归道是入正法之道。
一切法皆非法,非非法,一切法皆佛法。佛法是为法皆着相,以佛法归佛道是为正法。世之诸法皆为法,以善巧方便而行诸法归于正道,是法、道正归之路。依法归道是脱三界离五行之妙功之途,以道行法乃是正道之善用也。
一道、二法、三术。
归无子
200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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