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寻求真理的人来说,某一思想的来源是无足轻重的。研究某种思想的源流及演
变是学术界的事。事实上,如果单为了明瞭真理,甚至不需要知道这教义是否为佛说,
或是他人所说。要紧的是瞭知与澈见真理。在巴利藏《中部经》第一四零经中,有一则
很重要的记载,可资佐证。
有一次,佛在一个陶工的棚屋里度过一夜。在这棚屋里,先到了一位年轻的出家人
。﹝注十四﹞他和佛陀彼此并不相识。佛陀将这出家人端详一遍,就这样想:这年轻人
的仪态举止都很可喜,我不妨盘问他一番。于是佛就问他:“比丘啊!﹝注十五﹞你是
在谁的名下出家的?谁是你的导师?你服膺谁的教诫?”
“同修啊!”那年轻人回答说:“有一位名叫乔答摩的释迦种后裔,离开了释迦族
做了出家人。他的声名远扬,据说已得了阿罗汉果,是一位觉行圆满的尊者。我是那位
世尊名下出家的。他是我的师傅,我服膺他的教诫。”
“那位世尊、阿罗汉、觉行圆满的尊者,现在住在那里呢?”
“在北方的国土中。同修啊!有一个城市叫做舍卫。那位世尊、阿罗汉、觉行圆满
的尊者,现在就住在那里。”
“你见过他吗?那位世尊,如果你见到他,会认识他吗?”
“我从来没见过那位尊者。假使我见到他,也不会认识他。”
佛知到这不相识的青年是在他名下出家的。他不透露自己的身份,说道:“比丘啊
!我来将法传授与你吧。你留神听著!我要讲啦!”
“好的,同修!”年轻人答应道。
于是,佛为这年轻人讲了一部极其出色解释真理的经。(这经的要领,以后再行交
代。)﹝注十六﹞
一直到这部经讲完之后,这名叫弗加沙的年轻出家人才恍然大悟,原来那讲话的人
正是佛陀。于是他站起来,走到佛陀跟前,匍伏在世尊足下,向世尊谢罪,因他不明就
里,竟把世尊叫做同修。﹝注十七﹞然后他请求世尊为他授戒,准他参加僧伽。
佛问他有没有准备衣和钵。(比丘应备三衣一钵,钵是用来乞食的。)弗加沙回说
没有。佛说如来不能为没有衣钵的人授戒。弗加沙闻言就出去张罗衣钵,但不幸被一只
母牛角触致死。﹝注十八﹞
后来这噩耗传到佛处。佛即宣称弗加沙是一位圣者,已经澈见真理,得不还果,在
他再生之地,即可得阿罗汉果﹝注十九﹞,死后永不再回到这世界来。﹝注二十﹞
这故事很清楚地说明弗加沙听佛说法,就瞭解佛所说义,他并不知道说法的是谁,
所说的是谁的法却见到了真理。只要药好,就可治病。用不著知道方子是谁配的,药
是那里来的。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建立在“信”──毋宁说是盲信──上的。但是在佛教里,重
点却在“见”、知与瞭解上,而不在信(相信)上。巴利文佛典里有一个字 saddha 梵
文作sraddha),一般都译作“信”或“相信”。但是saddha 不是单纯的“信”,而是
由确知而生之坚心。只是在通俗佛教以及在经典中的一般用法方面来说, saddha 确含
有若干“信”的成份。那是只对佛、法、僧的虔敬而言的。
根据西元四世纪顷的大佛教哲学家无著的说法,信有三种形态:(一)完全而坚定地
确信某一事物的存在,(二)见功德生宁静的喜悦,(三)欲达成某一目的的深愿。﹝注二
十一﹞
不论怎样解释,多数宗教所瞭解的信(相信),都与佛教极少关涉。﹝注二十二﹞
一般“相信”之所以产生,全在无“见”;这包括一切见的意义在内。一旦见了,
相信的问题即告消失。如果我告诉你:我握紧的掌中有一颗宝石,这就产生了信与不信
的问题,因为你看不见。但是如果我张开手掌让你看这宝石,你亲见之后,相信的问题
便无从产生了。因此,在古佛典中有这样一句话:“悟时如睹掌中珍(或作庵摩罗果)
。”
佛有一位叫做谟尸罗的弟子。他告诉另外一位比丘说:“沙卫陀同修啊!不靠礼拜
、信(相信)﹝注二十三﹞,没有贪喜偏爱,不听耳食之言及传说,不考虑表面的理由
,不耽于揣测的臆见,我确知、明见‘生的止息’即是涅槃。”﹝注二十四﹞
佛又说:“比丘们啊!我说离垢祛染,是对有知见的人说的,不是对无知无见的人
说的啊!”﹝注二十五﹞
佛教的信永远是知见的问题,不是相信的问题。佛的教诫曾被形容为 ehipasika,
就是请你自己“来看”,而不是来相信。
在佛典里,说到证入真理的人,到处都用“得净法眼”一词。又如“他已见道、得
道、知道,深入实相,尽祛疑惑,意志坚定,不复动摇。”“以正智慧如实知见。”﹝
注二十六﹞谈到他自己的悟道时,佛说:“眼睛生出来了,知识生出来了,智慧生出来
了,善巧生出来了,光明生出来了。”﹝注二十七﹞佛教里一向是由智慧得正见,而不
是由盲信而生信仰。
在正统婆罗门教毫不容地坚持要相信,并接受他们的传统与权威为不容置疑的唯一
真理的时代,佛这种态度日益受人激赏。有一次,一群博学知名的婆罗门教徒去拜访佛
,并与他作了长时间的讨论。在这一群人中,有一位十六岁的青年,名叫迦婆逿伽。他
的心智是公认为特别聪颖的。他向佛提出了一个问题﹝注二十八﹞:
“可敬的乔答摩啊!婆罗门教的古圣典是经过往哲口口相传,直至于今今从未中断
。关于这个,婆罗罗门教徒有一个绝对的结论:‘只有这才是真理,余者皆是假法。’
可敬的乔答摩,对这点有什么话说吗?”
佛问道:“在婆罗门教徒中,有没有一个人敢说他已亲身确知确见‘只有这才是真
理,余者皆假’?”
那年轻人倒很坦白。:他说:“没有!”
“那末,有没有一位婆罗门的教师,或是教师的教师,如此上溯至于七代,或是婆
罗门经典的原著作人,曾自称他已知已见‘只有这才是真理,余者皆是假法’?”
“没有!”
“那末,这就像一队盲人,每一个都抓住了前面的人。第一个看不见,中间的看不
见,最后也看不见。这样,依我看来,婆罗门教徒的情形正与一队盲人相彷。”
然后,佛给了这群婆罗门教徒一些极为重要的忠告。他说:“护法的智者,不应作
如是的结论:‘只有这才是真理,余者皆假’。”
那年轻的婆罗门,就请佛解释应如何护法。佛说:“如人有信仰,而他说‘这是我
的信仰’,这样可说是护法了。但这样说过之后,他却不可进一步地得出一个绝对的结
论:‘只有这才是真理,余者皆假。’换言之,谁都可以相信他所喜爱的,也可以说‘
我相信这个’。到此为止,他仍是尊重真理的。但是由于他的信仰,他却不能说唯有他
所相信的才是真理,而其他一切都是假的。”
佛说:“凡执著某一事物(或见解)而藐视其他事物(见解)为卑劣,智者叫这个
是桎梏(缠缚)。”﹝注二十九﹞
有一次,佛为弟子说因果律。﹝注三十﹞他的弟子们说他们已看见了,也明白瞭解
了。于是佛说:“比丘们啊!甚至此一见地,如此清净澄澈,但如你贪取它,把玩它,
珍藏它,执著它,那你就是还没有瞭解凡所教诫只如一条木筏,是用来济渡河川的,而
不是供执取的。”﹝注三十一﹞
在另一经里,佛曾解释这则有名的譬喻。就是说:“他的法,好比是一条用以渡河
的木筏,而不是为人执取、负在背上用的。”他说:
“比丘啊!有人在旅行时遇到一片大水。在这边岸上充满了危险,而水的对岸则安
全无险。可是却没有船可渡此人登上那安全的彼岸,也无桥梁跨越水面。此人即自语道
:‘此海甚大,而此岸危机重重,彼岸则安全无险。无船可渡,亦无桥梁。我不免采集
草木枝叶,做一只木筏,藉此筏之助,当得安登彼岸,只须胼手胝足自己努力即可。’
于是,那人即采集了草木枝叶,做了一只木筏。由于木筏之助,他只赖自己手足之力,
安然渡达彼岸。他就这样想:‘此筏对我大有助益。由于它的帮助,我得只靠自己手足
之力,安然渡达此岸。我不妨将此筏顶在头上,或负于背上,随我所之。’”
“比丘啊!你们意下如何呢?此人对筏如此处置,是否适当?”“不,世尊。”“
那末,要怎样处置这筏,才算适当呢?既以渡达彼岸了,假使此人这样想:‘这筏对我
大有助益。由于它的帮助,我得只靠自己手足之力,安然抵达此岸。我不妨将筏拖到沙
滩上来,或停泊某处,由它浮著,然后继续我的旅程,不问何之。’如果这样做,此人
的处置此筏,就很适当了。”
“同样的,比丘们啊!我所说的法也好像木筏一样,是用来济渡的,不是为了负荷
(巴利文原字义作执取)的。比丘们啊!你们懂得我的教诫犹如木筏,就当明白好的东
西(法)尚应舍弃,何况不好的东西(非法)呢?”﹝注三十二﹞
从这则譬喻,可以很清楚的瞭知,佛的教诫是用以度人,使他得到安全、和平、快
乐、宁静的涅槃的。佛的整个教义都以此为目的。他的说法,从来不是仅为了满足求知
的好奇。他是一位现实的导师。他只教导能为人类带来和平与快乐的学问。
有一次,佛在憍赏弥(今印度阿拉哈巴特附近)一座尸舍婆林中住锡。他取了几张
叶子放在手里,问他的弟子们道:“比丘们啊!你们意下如何?我手中的叶子多呢?还
是此间树林的叶子多?”
“同样的,我所知法,已经告诉你们的只是一点点。我所未说的法还多的呢。而我
为什么不为你们说(那些法)呢?因为它们没有用处......不能导人至涅槃。这就是我
没说那些法的原因。”﹝注三十三﹞
有些学者正在揣测佛所知而未说的是些什么法。这是徒劳无功的。
佛对于讨论不必要的形上学方面的问题不感兴趣。这些都是纯粹的臆想,只能制造
莫须有的问题。他把它们形容为“戏论的原野”。在他的弟子中,似乎有几个人不能领
会佛的这种态度。因为有一个例子:一个叫做鬘童子的弟子,就曾以十条有名的形上学
方面的问题问佛,并要求佛作一个答覆。﹝注三十四﹞
有一天,鬘童子午后静坐时,忽然起来去到佛所,行过礼后在一旁坐下,就说:
“世尊!我正独自静坐,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有些问题世尊总不解释,或将之搁置
一边,或予以摒斥。这些问题是:(一)宇宙是永恒的,还是(二)不永恒的?(三)是有限
的,还是(四)无限的?(五)身与心是同一物,还是(六)身是一物,心又是一物?(七)如
来死后尚继续存在,还是(八)不再继续存在,还是(九)既存在亦(同时)不存在?还是
(十)既不存在亦(同时)不不存在?这些问题,世尊从未为我解释。这(态度)我不喜
欢,也不能领会。我要到世尊那里去问个明白。如果世尊为我解释,我就继续在他座下
修习梵行。如果他不为我解释,我就要离开僧团他往。如果世尊知道宇宙是永恒的,就
请照这样给我解释。如果世尊知道宇宙是不是永恒的,也请明白说。如果世尊不知道到
底宇宙是永恒不永恒等等,那末,不知道这些事情的人,应当直说‘我不知道,我不明
白。’”
佛给鬘童子的回答,对于今日数以百万计,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形上问题上,而毫
无必要地自行扰乱其心境的宁静的人,当大有裨益。
“鬘童子,我历来有没有对你说过:‘来!鬘童子,到我座下来学习梵行,我为你
解答这些问题。’?”
“从来没有,世尊。”
“那末,鬘童子,就说你自己,你曾否告诉我:‘世尊,我在世尊座下修习梵行,
世尊要为我解答这些问题。’?”
“也没有,世尊。”
“就拿现在来说,鬘童子,我也没有告诉你‘来我座下修习梵行,我为你解释这些
问题’而你也没告诉我‘世尊,我在世尊座下修习梵行,世尊要为我解答这些问题’。
既然是这样,你这愚蠢的人呀!是谁摒弃了谁呢?﹝注三十五﹞
“鬘童子,如果有人说‘我不要在世尊座下修习梵行,除非他为我解释这些问题’
,此人还没有得到如来的答案时就要死掉了。鬘童子,假如有一个人被毒箭所伤,他的
亲友带他去看外科医生。假使当时那人说:我不愿意把这箭拔出来,要到我知道是谁射
我的;他是刹帝利种(武士)、婆罗门种(宗教师)、吠舍种(农商),还是首陀种(
贱民);他的姓名与氏族;他是高、是矮,还是中等身材;他的肤色是黑、是棕,还是
金黄色;他来自那一城市乡镇。我不愿取出此箭,除非我知到我是被什么弓所射中,弓
弦是什么样的;那一型的箭;箭羽是那一种羽毛的;箭簇又是什么材料所制......。鬘
童子,这人必当死亡,而不得闻知这些答案。鬘童子,如果有人说‘我不要在世尊座下
修习梵行,除非他回答我宇宙是否永恒等问题’,此人还未得知如来的答案,就已告死
亡了。”
接著,佛即为鬘童子解释,梵行是与这种见解无关的。不论一个人对这个问题的见
解如何,世间实有生、老、坏、死、忧、戚、哀、痛、苦恼。“而在此生中,我所说法
可灭如是等等苦恼,是为涅槃。”
“因此,鬘童子,记住:我所解释的,已解释了。我所未解释的,即不再解释。我
所未解释的是什么呢?宇宙是永恒?是不永恒?等十问是我所不回答的。鬘童子,为什
么我不解答这些问题呢?因为它们没有用处。它们与修练身心的梵行根本无关。它们不
能令人厌离、去执、入灭,得到宁静、深观、圆觉、涅槃。因此,我没有为你们解答这
些问题。”
“那末,我所解释的,又是些什么呢?我说明了苦、苦的生起、苦的止息、和灭苦
之道。﹝注三十六﹞鬘童子,为什么我要解释这些呢?因为它们有用。它们与修练身心
的梵行有根本上的关连,可令人厌离、去执、入灭、得宁静、深观、圆觉、涅槃。因此
我解释这些法。”﹝注三十七﹞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佛说已为鬘童子解释过的四圣谛。
注释:
一:见一九二六年哥仑坡版巴利文《法句经》第十二章第四节。
二: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巴利文《长部经》第二集第六十二页。
三:巴利文 Tathagata之字义,是“来到真理之人”,亦即“发现真理之人”。佛自称
或称他佛时,通常用此名词。
四:见巴利文《法句经》第二十章第四节。
五:巴利文 Sangha 之字义是社团,但在佛教中专只和合僧团而言,亦即僧字的本义。
佛法僧总称三皈依或三宝。
六: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巴利文《长部经》第二集第六十二页。
七: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巴利文《增支部经》第一一五页。
八:见巴利文《中部经》第四十七经 Vimamsaka Sutta(译者注:约相当于汉译《中阿
含经》第一八六求解经)。
九:五盖为(一)贪欲,(二)嗔恚,(三)睡眠,(四)掉举,(五)疑。
十: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巴利文《长部经》第二集第九十五页及同版《增支部经》第
二三九页。
十一:摩诃毗罗是耆那教创始人,与佛陀同时,可能较佛年龄稍大些。
十二:见巴利文《中部经》第五十六优婆离经。
十三:见阿育王石诰第十二篇。
十四:印度陶工的棚屋大都宽敞而清静。巴利文佛典中,常有佛及苦行头陀等出家人游
方时,在陶工棚屋中度夜之记载。
十五: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佛叫这出家人做比丘──佛教僧侣。由下文可知,其实并不
是佛教僧团的一员,因他要求佛准许他参加僧团。也许在佛世,比丘一词也可用
于他教的苦行头陀,再不然就是佛对这名词的使用并不严格。比丘的意思是乞者
、乞食之人。也许,佛在此用比丘一词,乃是指它的原始字义。可是今日比丘一
词已仅限用于佛教僧众,尤以上座部国家如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及
七打更等地为然。
十六:请参阅第三圣谛章。
十七:此字巴利原文为 Avuso,意即朋友,在平辈中这也是一项尊称。但是弟子们从不
用此称呼佛,而用 Bhante 一词,意思略近于长者,师尊。佛世僧团的僧众都互
称 Avuso。但佛灭前,曾训令年幼的僧人称呼年长的为 Bhante (师尊)或 Ay-
asma(大德),而年长的僧人则应称年轻的为 Avuso(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巴
利文《长部经》第二集第九十五页)。此项称谓至今仍(在小乘国家)沿用不衰
。
十八:印度牛群可在大街上逍遥漫步,是众所皆知之事。从本文看来,这项传统盖由来
已久。但一般说,来这些牛都是驯牛,而非危险的野牛。
十九:阿罗汉是已从各种污染不净法如贪欲、嗔恚、不善欲、无明、贡高、我慢等得到
解脱之人。他已得四果,亲证涅槃,充满了智慧、慈悲以及其他清净高尚的品性
。弗加沙在当时已得到三果,名为阿那含(不还)。二果叫斯陀含(一来),初
果叫须陀洹(预流 )。
二十:杰勒鲁普( Karl Gjellerup )氏所著之“朝圣者卡玛尼塔”一书,似系受弗加
沙故事的影响而作。
二十一:见一九五零年山提尼克坦版无著之阿毗达摩集论第六页。
二十二:几容洛易氏( Edith Ludowyk-Gyomroi)曾著有“奇迹在早期巴利文学中所扮
的角色”一文,对此论题作过一番探讨,惜此论文尚未出版。同著者在锡兰大
学评论杂志第一卷第一期(一九四三年四月)第七十四页以次,亦有一文就同
一论题予以发挥。可参阅。
二十三:此处巴利文原字为 Saddha ,但其意义则为通俗的礼拜、信仰、相信等义。
二十四: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二集第一一七页。
二十五:见同书第三集第一五二页。
二十六: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二三页;第三集一零三页;及同版《中
部经》第三集第十九页。
二十七:见同书第五集第四二二页。
二十八:见巴利文《中部经》第九十五经 Canki Sutta。
二十九:见巴利文学会版《小部经》经集第一五一页。( V.798 )
三 十:见巴利文《中部经》第三十八经( Mahatanhasankhya Sutta )。(译者注:
约相当于汉译《中阿含经》第二零一嗏帝经。)
三十一:见同书第一集第二六零页(巴利文学会版)。
三十二:见巴利文《中部经》第一集第一三四页至一三五页。法字在此之意义,根据巴
利文学会版《中部经》觉音疏第二集第一九零页之解释,乃指精神方面之高度
成就,亦指纯净之见解及意念。不论此等成就是何等高尚纯净,如有执著,即
须放弃。一切恶法之不应执著,更当如何?
三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三七页。
三十四:见巴利《中部经》第六十三 Cula Malunkya Sutta(译者注:约相当于汉译《
中阿含经》第二二一箭喻经)。
三十五:意即双方都是自由的。任何一方对于对方均无任何义务。
三十六:关于四谛的详细解释,请看以后四章。
三十七:佛这番训诫,似乎对鬘童子产生了预期作用。因为在其他经中曾有他再度向佛
求法,接著成为阿罗汉的记载。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巴利文《增支部经》第
三四五至三四六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4-7 9:19:0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