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815阅读
  • 2回复

《大定新编》卷四:克父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铁
 
发帖
1266
开心币
0
好评度
5639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9-23
克父母
男缺百先克父,女缺百先克母。男纯阳先克母,女纯阴先克父。又乾坎艮震四阳数,生于下半月,阳消阴生,十六至下弦以前,阳虽消,阴未长,主母克。自二十三后,阳丧半,先刑父。巽离坤兑例此而推。
道满天下,何物不有,岂容人关键邪! 山川风俗,人情物理,有益吾学必取诸。
离线星光
发帖
326
开心币
0
好评度
2516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2-09-23
《父母闰年》
干支两帯重数象,又重逢父母生年,闰阴阳定吉凶。
乾坎艮震重父闰,巽离坤兑重母闰。
若非父母闰年,主外家公婆重婚重嫁,分阴阳断。
离线星光
发帖
326
开心币
0
好评度
2516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2-09-23
重叠卦象论
八卦五行重叠,必主三代异苖过房入赘,重叠刃造化之气分也。若重见非入格得位,必重拜父母,否则伤克太早,至于离乡破祖,离祖换宅,当验先后。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