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944阅读
  • 0回复

杀生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1914
开心币
0
好评度
3908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9-06
【杀生戒(梵pran!a^tipa^ta、pra^n!a^tigha^ta,巴pa^-n!a^tipa^ta,藏srog-gcod-pa)】
佛教徒的根本戒之一。又称断人命学处、杀人戒、杀戒。系禁止杀害人命的戒条。在佛教的戒律系统中,是四波罗夷之一,十重禁之一,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一。

《梵网经》卷下(大正24·1004b)︰‘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四分律》卷二载,佛曾在毗舍离说不净观,诸比丘闻罢,厌恶其身命,于婆裘河边之园中,请求勿力伽难提了断其命,佛见之乃诃责其过。于是制戒规定,凡杀害人命者,犯波罗夷罪。《摩诃僧祇律》卷四认为此事发生于佛成道第六年之冬季。但《有部毗奈耶》卷一、《大智度论》卷四十等传述佛成道十二年中,诸弟子未犯过失,《善见律毗婆沙》卷六说,二十年中佛未曾为弟子结戒。因此,《僧祇律》的成道六年结戒说,是一种异传。

《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优婆塞五戒相经》等所说的五戒,《中阿含》卷五十五〈持斋经〉、《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所谓的八斋戒,《受十善戒经》、《菩提资粮论》卷一等所说的十善戒,《梵网经》所说的十波罗提木叉等中,皆列于第一位。关于此点,《大智度论》卷十三云(大正25·155b)︰‘佛说十不善道中,杀罪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初。若人种种修诸福德,而无不杀生戒则无所益。(中略)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世间中惜命为第一。’杀罪为最重罪,故置于十不善业道中的最初。同论卷四十六亦云(大正25·395c)︰‘淫欲虽不恼众生,心系缚故为大罪,以是故戒律中淫欲为初。白衣不杀戒在前,为求福德故。’依智顗的《菩萨戒经义疏》卷下、法藏的《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所说,出家众犯杀生戒者稀少,且声闻戒为随犯随结戒,故诸律之次第是淫盗杀妄;而在家众为求福德,又大乘菩萨以大悲为本,且杀戒之戒体是性罪,故在五戒或十波罗夷之中,属于第一位。

关于此戒的犯相,《摩诃僧祇律》卷四(大正22·257c)︰‘有五事具足杀人,犯波罗夷。何等五?一者人,二者人想,三者兴方便,四者杀心,五者断命。是名五事。’

此谓先起杀心,将对象作为众生或众生想,用方便加行了断其命,即成杀罪。另外《大智度论》卷十三、《菩萨戒义疏》卷下、《四分律行事钞》卷中之一等亦有相同记载。但《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开此中之杀心为欲乐与烦恼二种,合方便与断命成一方便究竟。《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缺其中之众生想,亦将杀心开为意乐及烦恼二种,共分别成五相。虽然开合有异,不过其义皆同。

至于杀生之方式,《四分律》卷二列举二十种,即自杀、教杀、遣使杀、往来使杀、重使杀、展转遣使杀、求男子杀、教人求男子杀、求持刀人杀、教求持刀人杀、身现相、口说、身口俱现相、遣使、遣书、教遣使书、坑陷、倚发、与药、安杀具。

《五分律》卷二亦举自杀、优波害等三十一种。《十诵律》卷二条列自杀等十五种。《摩诃僧祇律》卷四举叹誉杀乃至外道杀等二十一种。《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一则出自、教、掷、安、咒及神力六种方便。

杀生之罪分为︰断人命者波罗夷罪,杀畜生命者波逸提罪。如《四分律》卷十六云(大正22·677a)︰‘若比丘故杀畜生命者波逸提。’又,《菩萨戒经义疏》卷下将众生分立三品,以决定杀罪的轻重,如杀害诸佛、圣人、父母等上品众生者,五逆罪。杀害人及天等中品众生者,波罗夷罪。杀害畜生等下品众生者,轻垢罪。此外,《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有利益杀生之说(大正30·517b)︰
‘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此为菩萨戒中特殊的开制,古来称为一杀多生说。

有关杀生的果报,旧译《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谓,杀生之罪能令犯者生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于人中,则得二种果报,一是短命,二是多病。《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三谓,杀生罪有三果,堕地狱等为异熟果,生于人中多病短命为等流果,无外物坚住为增上果。《大智度论》卷十三叙述杀生有十罪︰(1)心常怀毒,世世不绝。(2)众生憎恶,眼不喜见。(3)常怀恶念,思惟恶事。(4)众生畏之,如见蛇虎。(5)睡时心怖,觉亦不安。(6)常有恶梦。(7)命终之时,狂怖恶死。(8)种短命业因缘。(9)身坏命终,堕泥梨中。⑽若生为人,常当短命。犯此十罪,不论现在或未来,皆应受苦报。

[参考资料] 《长阿含》卷八〈散陀那经〉;《中阿含》卷三〈伽蓝经〉;《正法念处经》卷一;《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优婆塞戒经》卷五;《五分律》卷八;《有部毗奈耶》卷六~卷八、卷四十。
世间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开心就好~~~~~~呵呵!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