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宅紫白賦辨正》 吳師青著
師青寓港有年,端居多暇,正值文明東漸,樓宇翻新,巍峨大廈,高聳雲霄,頓改舊觀,已忘古樸,然而事貴因循,法宜通變,蓋古今不同,豈能固執,因革是尚,自有權衡,為適應潮流,共期安樂,於是有樓宇寶鑑之著。俾相宅者,知其趨向,不致茫無涯際,望洋興歎,舉凡宅法,包括無遺。如論元運,門路,水神,嶠氣,則詳於第二章鑰法篇中。查宅命,推四吉,載在男女三元立命表。選臥房,辦事室,灶位,詳於第四章簡選篇中,名家著籍,學派源流,上下古今,真偽得失,則詳於第三章評論中,手握驪珠,不難索驥。
紫白之說,導源上古,自黃帝明堂九宮之制,畫河圖為卦而有八,配洛書之數而合十,其子演之,而成洪範九疇。大戴云:明堂者凡九宮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天法也。明堂不飾,天道不順。後漢書張衡傳鄭注云:太一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於中央,中央者,北辰之所居,故謂之九宮。天數大分,以陽出,以陰入。陽起於子,陰起於午。是以太一下九宮,從坎宮始,自此而從坤宮,又自此而從震宮,又自此而從巽宮,所行半矣,還息於中央之宮。既又自此而從乾宮,又自此而從兌宮,又自此而從艮宮,又自此而從離宮,行則周矣,上遊息於太一天一之宮,而返於紫宮。行從坎宮始,而終於離宮。離為紫,坎為白,紫白飛宮之法。先儒言之綦詳,術家用之,輒獲奇?。
惟是論紫白者,有紫白經,紫白賦,紫白訣等篇,然而作者已佚其姓名,流傳至今,篇名雜出,鐫寫多誤,真偽莫辨,故將上下兩篇,悉心辨正,釐然可觀,大小交會宅運,註釋全備。附刊拙著樓宇寶鑑之後,使讀者易於會通,不無裨補於相宅焉。
《紫白賦辨正》上篇 吳師青著
紫白飛宮,辨生旺退煞之用。三元分運,判盛衰興廢之時。
師青曰:何謂紫白,洛書九星也。飛宮者,飛佈八方也。八宅俱以本宅之星入中宮,照排山掌飛去,如是坎宅,即以一白入中宮,二黑飛乾之類。此特舉例而言,沈祖?註,謂與下氣運為君之意全悖,非也。生財退煞者,以飛到各方之星來生中宮之星者曰生,剋中宮之星者曰煞,與中宮比和者曰旺,中宮之星生各方之星者曰退,剋各方之星者曰死。凡此則以九星各有五行,如一白屬水,二黑五黃俱屬土,三碧四綠俱屬木,六白七赤俱屬金,九紫屬火,而定其生旺退煞焉。論氣運則有三元之分,上元運為一二三,中元運為四五六,下元運為七八九,得元運則興盛,失元運則衰廢,理固然也。
生旺宜興,運未來而仍替。退煞當廢,運方交而尚榮。總以運氣為權衡,而吉凶隨之變化。
師青曰:水遇金為生,遇水為旺,然未交三元金水運,則為失令而仍替。水遇木為退,遇土為煞,然方交三元金水運,則為得令而尚榮,權衡一定,無論生旺退煞,總以三元為主,得運者吉,失運者凶,俱從此而變化焉。此總攝通篇大旨,而歸重元運。
然以圖之運論體,書之運論用,此法之常也。有時圖可以參書,書可以參圖者,此又其變也。
師青曰:圖運,是河圖之運,即下文五子分運也。書運,是洛書之運,即上中下三元大運也。體者,如八宅坐定宅星是也。用者,由宅星飛佈是也。以圖書之五行互參,則書可兼圖,圖亦可兼書,圖書融會貫通,或輕或重,此又常變互用之法也。此總提圖書二運,逐一說明。沈註謂河圖洛書,不當折而為二,此昧於體用之理耳。
今考河圖之運,以五子分運,則甲丙戊庚壬,乃配水火木金土之序,而五行之運,秩然不紊。
師青曰:河圖之一六屬水,故甲子配之為水運。二七屬火,故丙子配之為火運。三八屬木,故戊子配之為木運。四九屬金,故庚子配之為金運。五十屬土,故壬子配之土運。每子各配十二年,五行配運,豈不秩然有序乎。
凡屋之層與間是水數者,喜金水之運。係木數者,嫌金水之運。其火金土數,可以類推。
師青曰:凡屋喜生旺,而忌剋洩。一層六層,一間六間,是水數屋。在金運庚子,水運甲子,為其所喜。若三層八層,三間八間,是木運屋,在火運丙子,金運庚子,乃其所忌,餘類推可也。
生運發丁而漸榮,旺運發祿而驟富。退運必零退而絕嗣。煞運必橫禍而官災,死運損丁,吉凶常半。此以圖論,應如桴鼓。
師青曰:若以圖論,則層間之屋,遇五子運,生者為生,比者為旺,剋者為煞。層間生運為退,層間剋運為死,但死運有吉有凶,故言常半。以上是申明前段圖之運論體句。
而九星遇此,喜懼亦同,木星金運,宅逢劫盜之凶。火曜木元,人沐恩榮之喜。書可參圖,亦如是矣。
師青曰:此言書可參圖。九星者,指洛書言。此者指圖書運言。喜者。喜圖書運生旺比和。懼者,懼書與圖運死退剋煞。其應驗亦如桴鼓。以書參圖,則書之三碧四綠水,九紫火,可參圖之庚子金,戊子木之運也。
又考洛書之運,上元一白,中元四綠,下元七赤,各管六十年,謂之大運,一元之內,又分三元,循序而推,各管二十年,若九星論臨一週,謂之小運。
師青曰:上中下三元,總計一百八十年,而成紫白一週。若分論之,上元大運,一白總管六十年,小運一白,二黑,三碧,各管二十年。中元大運,四綠總管六十年,小運四綠,五黃,六白,各管二十年,下元七赤,總管六十年,小運七赤,八白,九紫,各管二十年。即符合紫白週之數。
提此三運為主,更宜專論其局,八山上元甲子,得一白方龍穴,一白方砂水,一白方居住,名元龍主運,發福非常。至甲申甲午二十年,得二黑方龍穴,二黑方砂水,二黑方居住,福亦如之,舉此一元,而三元可知矣。然二者不可得兼,或當一白司令,而震巽受運之生。四綠乘權,而震巽合運之旺。此方之人,亦有慶有。
師青曰:主運者,生旺退煞之元運也。一白,得龍穴砂之方位也。局與運符,故發福非常。四運喜龍向砂之旺,忌巽水,喜乾水,在乾水,則得零神之吉,在巽水則犯正神之凶,正神之水宜避,須知一二三運,只欲一二三龍穴砂之旺,不喜見一二三之水,見則敗財,最喜九八七之水,見水則發財。六運,喜戌乾巳之龍向砂,忌戌乾巳之水,喜巽辰亥之水。七八九運,欲兌艮離龍穴砂,不喜見兌艮離之水,見水則失財,喜一二三之水,則無不發福。作者龍穴砂水四字中,水字原著有秘,蓋山旺水衰,水旺山衰,原有定理,觀拙著樓宇寶鑑『鑰法』自明。又須熟讀拙著『地學鐵骨秘』之元運歌。甲子申,貪狼一路行。坤壬乙,巨門從頭出。癸未卯,俱是祿存至。巽辰亥,盡是文曲位,戌乾巳,武曲一星聯。丁酉丑,破軍七八九。艮丙辛,位位是輔星。庚午寅,右弼此星真。經曰,識得零神與正神,只日入青雲,不識零神與正神,代代絕除根,其斯之謂矣。
且先天之坎,在後天之兌,後天之坎,在先天之坤,則上元之坤兌,未可言衰。先天之巽,在後天之坤,後天之坤,後天之巽,在先天之兌,則中元之坤兌,亦可言旺。先天之兌,在後天之巽,後天之兌,在先天之坎,則下元之巽,不得云替。此八卦之先後天運,固可合論也。
師青曰:此申明書之運論用句。如兌屬金,坤土,運值上元,則金生水為退氣,土剋水為死氣。不知先天之坎,在後天之兌位上,則兌雖被上元洩,而先天坎水,卻是得令。又如後天之坎,在先天坤位上,則坤雖剋上元坎水為死氣,而先天之坤土,卻是得令。故上元坤兌二位,俱是先後天之吉,未可言衰。坤土兌金,運值中元,木剋土為煞氣,金剋木為死氣。不知先天之巽,在後天坤位上,則坤雖被中元木剋,而先天巽木,卻是得令。後天之巽,在先天兌位上,則兌雖剋中元巽木,而先天兌金,卻是得令。後天之巽,在先天兌位上,則兌雖剋中元巽木,而先天兌金,卻是得令。故中元坤兌二位,亦係先天之吉,可以云旺也。
如一白司上元,而六白同旺。四綠居中元,而九紫同興。七赤居下元,而二黑並戌。即圖一六共宗,四九為友,三八為朋,二七同道之意。圖可參書,不信然乎。
師青曰:此申明圖可參書前句。洛書一白乘上元之旺,河圖乃一六共宗,故一旺而六亦旺,而中元之四九,下元之七赤,亦同此義,皆可類推,而以圖參書也。
或一白未得運,而局之生旺財方,有六事得宜者,發福亦同,水為上,山次之,高樓鐘鼓殿塔亭台之屬,又其次也。再論其山,有山之六事,如門,路,井,?,之類,行運與否。次論其層,層有層之六事,或行大運,或行小運,俱可言其榮福。否則將六事佈置,合山與層及其間數,生旺則關煞俱避,而河洛二運未交,僅可言其小康也。
師青曰:論一白總歸河洛二運上,此承上而言也。局之六事,是外六事,層之六事,是內六事,本文自明,不必作山論作水論也。六十年一週為大運,二十年一易為小運。六事放在局與山層間之生旺方,不犯官煞,一交河洛二運,發福非常,若未交,只小康而已。
至若干支納音之生煞,有統臨專臨之異,而每太歲入中宮,並詳生旺,管山星宿之穿宮,有逆飛順飛之例,而每歲禽星入中宮,同參生剋。八門加臨非一,九星吊替多方。
師青曰:六甲者,甲子,甲戍,甲申,甲午,甲辰,甲寅,是也。三元者,上元,中元,下元也。上元甲子六十年,中元甲子六十年,下元甲子六十年,但泊宮不同。故曰各異,若泊中宮干支納音,即下文一年一易也。如上元甲子起坎,即逆數至中宮,得已已木納音也。中元甲子起巽,即將本宮逆數至中宮,得壬申金納音也。下元甲子起兌,則逆數至中宮得丙寅火納音也。為木為金,為火,不同,故曰各殊也。惟星宿之穿宮,與禽星論生剋,因古今歲差之大,不必同參,八門加臨可用。
如上元一白起甲子十年,已已在中宮納音屬木,甲戌十年,戊寅在中宮納音屬土。中元四綠起甲子十年,壬申在中宮納音屬金。甲戌十年,辛巳在中宮納音屬金。下元七赤甲子十年,丙寅在中宮納音屬火。甲戌十年,乙亥在中宮納音屬火。
師青曰,上元甲子從一白坎起,逆輪至中宮,乃巳己也。中元甲子從四綠巽起,逆輪至中宮,乃壬申也。下元甲子從七赤兌起,逆輪至中宮,乃兩寅也。
每年先以中宮納音,復以所泊宮星,與八山論生剋,所以謂統臨之君也。
師青曰:上言統臨,至此已逐段申明,此處言先以中宮所得納音,與八山五行較生剋。又以八山逆輪所得納音,與八山五行較生剋。如乾山是金,中元甲子起巽,逆輪至中宮,是壬申金音,則此十年金與金旺。如甲辰十年,是戊申土音則此十年土生乾金,為生為旺也。餘可類推。按納音每十年一易,又有本山納音之法,如上元甲子在坎山,甲子納音金,生山水,乙丑離泊,金受山剋,丙寅泊兌,火剋山凶,是為泊宮星納音。上端所列,三元入中宮星,將納音與八山較其生剋,以定十年之休咎,乃為統臨之法者也。
何謂專臨之君,即六甲旬飛到八山之干支也。三元各以本宮所泊,隨宮逆數。數至本山,得何干支,入中宮順飛,以輪八山。生旺則吉。退煞則凶。
師青曰:上論統臨,此論專臨,君臨者,主星之臨也。如中元甲戌旬,得辛已金音入中。乾山比旺吉矣。又將辛巳在中宮順輪,輪到乾山得壬午木音,即受乾山之剋,則是年福力減輕,餘可類推。此段原文他本飛字作佈,而以輪為論,大失本義,今據古本更正。
統臨專臨皆善,吉莫大焉。統臨不善而專臨善,不失為吉。統臨善而專臨不善,未免為凶。然凶猶未甚也。至於統臨專臨皆不善,禍來莫救矣。
師青曰:統臨專臨,固有吉凶之分,然先後輕重,自有不同,特為舉出,歸重專臨。為統臨專臨之結論也。沈註謂,作者於紫白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詆為以偽術欺世,而作游移飾語,不知統專吉凶之比,在術數中五行生旺,剋洩互相損益而判斷,類多如是,何得謂為欺世飾語?沈氏譏為三白寶海之流亞,而不知其本身也。
至於流年干支,亦入中宮順飛,以考八山生旺,如其年不得九星之吉,而得歲音之生旺,修動亦吉。
師青曰:八山俱有流年九星,飛入中宮,順飛八局各有生旺退煞之辨,倘此年到八山不吉,而太歲干支之納音與八山相生,修理動作亦吉。是流年干支重於九星,亦猶上之專臨重於統臨也。此曷以故,如屬甲子年,即將甲子入中宮,乙丑到乾,丙寅到兌,順飛八山,將納音與八山較其生剋,如坎山屬水,甲子納音是金,乃金生水故吉。乙丑在乾,乾係坎山二黑,二黑屬土,乙丑納音亦金,則為洩氣。八山俱從此推,屢多奇驗。沈氏又註為全局不吉,流年雖吉,亦不免於凶。若然,則八山已成定案,歲音生旺,皆無所預,寧有是理耶。此正孟子所謂,詖辭知其所蔽也。此段申明前太歲入中宮二句。
禽星穿宮,則當先明二十四山入中宮之星。巽角。木。辰亢。金。乙氐。土。卯房。日。甲心。月。寅箕。水。尾。火。艮斗。木。丑牛。金。癸女。土。子虛。日。壬危。月。室。火。亥壁。水。乾奎。木。戍婁。金。辛胃。土。酉昴。日。庚畢。月。嘴。火。申參。水。坤井。木。未鬼。金。丁柳。土。午星。日。丙張。月。翼。火。已軫。水。各以坐山所值之星為禽星。入中宮順佈,以論生剋。但山以辰戌分界,定其陰陽。自乾至辰為陽山,陽順佈。自巽至戌為陰山,陰逆輪。星生宮,動用與分房吉。星剋宮動用與分房凶。
師青曰:此申明以前管山星宿句。本文自明。
其流年之禽星,則以值年星入宮飛方。陽年順行。陰年逆行。而修造之休咎,於此可考。
師青曰:此段申明前每年禽星二句。流年禽星,俱從支上起,至支竹匠屬之星,與前二十四山十二地支所屬之星無異。如子年則以虛宿入中宮,以子寅辰午申戌為陽年,順佈。以丑卯已未酉亥為陰年,逆輪。夫禽星以二十八宿定名,而穿宮入中值年,理雖有當,惜乎,廿八宿度數,與廿四山宮位,今昔不同,而穿宮入中自異,須知廿八宿之運行,每年東行約五十一秒,則七十年差一度有奇,二千一百一十餘年,可差一宮。古今差距之大,何止一宮,故因此時未可適用,參閱拙著,七政四餘星圖析義,第一百五十八頁至一百六十七頁,則自明矣。
八門加臨者,乾山起艮,坎山起震,艮則加巽,震則從離。巽從震,離從乾,坤坤,兌兌,以起休門,順行八宮,分房安床,獨取開休生為三吉。
師青曰:八門者,休生傷杜景死驚開也。加臨者,加於八山也。如乾山加艮,是乾即休門,震即生門也。取休開生為三吉者,如一白坎為休,六白乾為開,八白艮為生,以白為吉也。八門五行,隨八卦而起休,隸坎屬水生,隸艮屬土,至開隸乾屬金。看其所隸,而知其門。
又有三元起法,上元甲子起乾,順行四維,乾艮乾順,週而復始。中元甲子起坎,順行四正,坎震離兌。下元甲子起艮,順行四維,艮巽坤乾。
師青曰:此段說明三元起法,在上元,則甲子年休門起乾。乙丑年休門起艮。丙寅年休門起巽。丁卯年休門起坤。戊辰年休門起乾。順行四維,四維者,四隅者。餘可按年類推。至於每年輪法,陽順陰逆,陽山順佈,陰山逆佈,分佈八門也。
論流年係何宮起休門,亦論其山之陰陽順逆佈之。如寅甲為陽,陽主順,乙卯為陰,陰主逆。但取門生宮,宮門比和和為吉,宮剋門次之,宮生門則凶,門剋宮則大凶。
師青曰:此言起休之法,從順逆排佈,如甲子年休起乾,其年寅山係傷門,傷隸震木,為門剋宮。甲山係杜門,杜隸巽木,為宮比門。卯山休起乾,逆輪,死門在震,死隸坤土於卯山為宮剋門。如乙丑年休起艮,陽山從艮順佈休生等門。陰山從艮逆佈休生等門。此申明以上八門加臨句也。
九星弔替者,如三元白星入中宮飛佈,俱謂之弔,而年替年,月替月,層則替方,門則替之屬,皆以名之。
師青曰:此申明前九星弔替各方句,而總提下弔替各法。
如上元甲子年,一白入中宮,輪至子上,乃歲支也。係六白即以六白入中宮,飛佈八方,視其生剋,而支上復得二黑,是年替年也。又如子年三月,六白入中宮輪至辰上,乃月建也,係五黃,即以五黃入中宮,輪至辰上,乃是四祿,此月替月也。如二層屋下元辛亥年,五黃入中宮,六白到乾,以六白入中宮,輪佈八方,以論生剋,是層替方也。又如三層屋,二黑居中,而開離門,則六白為門星。下元辛亥年,五黃入中宮,輪九紫到門,剋原坐六白金星矣。復以九紫入中宮,輪數八方,而六白到坤,及第七間,是門替間也。此河圖之妙用,循生迭起,運合災祥,無不可以預決。
師青曰:此舉年替年,月替月,層替方,門替間各法,依順逆輪佈,為災為祥,無不可以預決也。
《紫白賦辨正》下篇 吳師青著
四一同宮,準發科名之顯
師青曰:以宅星入中宮,查四綠落在何宮,次以流年太歲入中宮,輪到一白到四綠處所,即為四一同宮,發科名之顯者利考試而獲榮顯也。蓋一白為官星,主仕宦,四綠是文昌,主科名。例如兌宅艮門,每逢一白之年,四一同在艮位;巽宅坤門,每逢七赤之年,四一同在坤位;坎宅中宮,每逢四一之年,四一同在中宮是也,舉一反三,帖然明白。沈祖縣註此,拘於天地盤山飛輪之說而斷。以為失令。四一主淫蕩,則失之遠矣,其實得令失令,須明拙著,『鑰法』,並非以天地盤山向飛輪之說而可定也。
按銓選之法,古今遞變,三代以前出於學,戰國至秦出於客,魏晉出九品中正,隋唐明清出於科舉,民國以來,出於學校。術書所稱科名,今即指考試及格而言,讀者觸類旁通,毋泥於名詞之下可也。臂之在職者,則主高遷,庶俗者,則主遇貴,商賈者,則主獲利,業農者,則主進業,僧道者則主加持,觀此,則知不可執於科名之顯而斷。
七九穿途,常遭回祿之災
師青曰:穿途者,穿其入宮之途也。先以宅星入中宮,次以流年太歲入中宮,若本宅或九紫遇流年之七赤,或七赤遇流年之九紫,同泊此宮,是謂穿途。如其方位又犯本年某月丙丁火星,一經修作衝動,則不免於火災。城市大村,以該市村中間為中宮,論其方道,與一棟屋論間同也。地方遭火,如六白被離水太盛,七赤被乾兌水太盛,八白被艮水太盛,九紫被艮兌水太盛,無有不被回祿者,不僅犯九紫七赤同宮,及丙丁火星相值為然,惟逢七九穿透者為尤甚耳。若謂九七同宮,其方宜空,見水可免,則不知水盛亦可為災之義矣。沈氏謂玄空秘旨云午酉逢而江湖花酒,乃別有所指也,與此條意義無關。
二五交加而損主,亦且重病。
師青曰:交加者,以本宅入中宮,亦以流年太歲入中宮之謂也。如逢二黑五黃,同宮互見,宅主雖不住其間,亦感耗損,若住其間,則更不離茶鐺葯?矣。
三七疊臨而盜劫,更見官刑
師青曰:震兌同宮,一之為甚,交臨疊至,其患益滋。蓋金主刑,木逢金,非刑即折。三碧七赤,因為九星中最惹是非者也。如本宅與流年相遇同宮,則在家者被盜見災,不在家者亦將因劫而興官訟,甚至罹禍無窮。此總言九星同宮,分別吉凶也。
"蓋一白為官星之慶,牙笏文章,四綠為文章之祥,天輔太乙。還宮復位固佳,交互疊逢為美。 "
師青曰:一為官星,四為文章,文章為科第之階,仕宦因文章而顯。故四得一而交互疊逢為美,一得四而還宮復位亦佳。但每年中八宅,一宅一向,不能多遇。一四同宮,亦只一宅一間耳。此條文義甚明,其論四一同宮之美,上下何等聯貫。沈註,若以復位為伏吟,主不利,雖逢四一,亦作不吉論,未免節外生枝,不喻斯旨矣。
"是故三九,九六,六三,豈惟乾離震攀龍有慶。 "
師青曰:以下數節,均為四一同宮之論。三九乃三碧之年,九紫之宅;九六乃九紫之年,六白之宅,六三乃六白之年,三碧久宅。以三碧入中宮,間是四綠,旋以離宅之九紫入中宮,乾間是一白,故離宅乾間,為四一同宮。以九紫入中宮,離間是四綠,旋以乾宅之六白入中宮,離間是一白,故乾宅離間又為四一同宮。以六白入中宮,震間是四綠,旋以震宅三碧入中宮,震間是一白,故震宅震間亦為四一同宮,此言本宅八卦排其間也。
"而二五八之間,亦可蜚聲。 "
師青曰:此言中宮向上飛星,二五八當旺之局。所謂二者,橫論離宅第二間也,五者,橫論乾宅第五間;八者,橫論震宅第八間也。再申言之,三碧之年,第二間是四綠;九紫之宅,第二間是一白,此五間屋排五間論也。九紫之年,第五間是四綠;六白之宅,第五間是一白,此七間屋排五間論也。六白之年,第八間是四綠;三碧之宅,第八間是一白;此九間屋排第八間論也。凡此意義,灼然能明,沈註,反謂此三節,為前人所未道破,何不思之甚也。又註攀龍有慶亦可蜚聲八字,恐非原文云云,則更見其讀書不求甚解,囫圇吞過,蓋此兩節緊接上文而來,「是故」兩字,承上轉下,明白曉暢。上文既謂「復位固佳,疊逢亦美」,則下文之「有慶」「蜚聲」正相泊合也。
"一七,七四,四一,豈但坤艮附鳳為祥 "
師青曰:「一七」者,兌宅艮門樓也。「七四」者,巽宅坤門樓也。「四一」者,坎宅中宮也。「坤艮附鳳祥」者,言一白之年入中宮,四綠在艮,七赤之宅入中宮,一白在艮,則兌宅艮門樓,遇一白之年而為祥,七赤之年入中宮,四綠在坤,四綠之宅入中宮,一白在坤,則巽宅坤門樓,遇七赤之年為祥;四綠之年入中宮,四即在中宮,一白之宅入中宮,一白即在中宮,故坎宅之中宮,遇四綠之年,而附鳳可期。
"而四七一之房,均堪振羽"
師青曰:房者,臥房也。一白之年入中宮,第四位艮間是四綠,兌宅七赤入中宮,第四位艮間是一白,是為兌之第四間,為四一同宮。七赤之年入中宮,第七位坤間是四綠,四綠之宅入中宮,第七位坤間一白,是為巽之第七間,為四一同宮。以四綠之年入中宮,而四綠即在中宮,以坎宅一白入中宮,而一白即在中宮,是為坎之第一間,為四一同宮,故曰「四」「七」「一」之房,均堪振羽,可得吉慶而受福。按沈氏所據本,上句九「一七七四四一,但坤艮中附鳳為祥」,與師青所據本比較,闕一「豈」字,以致意義迴殊。與下句「均」字,不能呼應關合。則上下不屬,詞意均不協矣。
"八二,二五,五八,固在兌巽坎,登榮足賀。 "
師青曰:此論一四大勢,某年某方大利,非專指一宅而言。八白之年,二黑之山,與二黑之年,八白之山,一四均在兌方之宅,故曰「八二」。二黑之年,五黃之山,與五黃之年,二黑之山;與中宮排之,一四均在巽方之宅,故曰「二五」。五黃之年,八白之宅,與八白之年,五黃之宅,以中宮排之,則四一均在坎方之宅,故曰「五八」。凡此三者,同為一四應運,均主有登榮之喜。
"而三六九之屋,俱是榮顯。 "
師青曰:此就屋之層進而論,皆以四一同宮為主。如三進就是現代新式樓宇之第三層,層數須從地庫計起,八白之年,一白在第三,二黑之山,四綠亦在第三,故第三層得四一同宮。六進屋即名六層,五黃之年,八白之山,第六層得四一同宮。九進屋即今之九層,五黃之年,二黑之山,故第九層得四一同宮。誠如是,其家必臻榮顯。
沈註,謂其原文,被後人改竄,沈氏未知何所據耶,不僅為無根之談,且昧於一四同宮之義。不知原著發揮之基礎,其所論列,始終一貫,且常有驗,不必置議。
"遇退煞以無嫌,逢生旺而益利,非獨運宅局可以參觀,抑且年與運尤須並論。 "
師青曰:「退煞」,指上元乾兌艮離四卦,若遇四一同宮之位,亦可平安吉利。「生旺」指下元乾兌艮離四卦若遇四一同宮之位,當可亨通大利。「參觀」,「並論」者,言宅局要合,流年吉照亦要合,局既合運,元運與年運亦要合,須多面以觀之意也。凡此皆就一四同宮立說,而沈祖?則以四一為誤,謂六運四運之艮寅山,二運之未山,皆到山到向,八國雖有退殺,亦可無嫌,查八國二字與原文無關。
"運有雙逢分大小,歲交加會辨三元。 "
師青曰:大運者,上元中元下元也。小運者,上元一運二運三運,中元四運五運六運,下元七運八運九運也。又如一元之運,分甲子,甲戌二十年,甲申,甲午二十年,甲辰,甲寅二十年,原有大小三元,各司其會。其中交加之歲,仍照大小司令,辨其三元之得令失令,遇生旺則興,遇死退則敗。此拙著樓宇寶鑑第二章鑰法經已詳矣。大小二運,皆是一白,或大小二運,皆是四綠,各曰雙逢。三元花甲,遞相交接。故上元甲子起坎,一白逆行,中元甲子起巽,四綠逆行,下元甲子起兌,七赤逆行,乃流年之小運,大小運同臨,即謂雙逢,分大小也。
"但住宅以局方為主,層間以圖運為君。 "
師青曰:凡論住宅,應先論其局與向之得令,次論其方之生旺有氣。如一白當令,即將一白運中論山論水。如以運合,再得一白方居位,方運並合,必主大發,故以局方為主。層間以圖運為主君。遇有相合者則發。如遇一層一間,一乃屬水,如遇五遇中,庚子十二年屬金,逢金為生,遇甲子十二年屬水為比和,皆為旺運。主合家利。原文既舉其總,又言其分,局方層間,昭然揭示,何等明白。沈註,卻指為誤,不應分而為二,然則所謂「為主」者,其為衍文乎。
"當考坤局兌流,左輔運臨,而科名獨盛。 "
師青曰:此言上元坤山艮向,艮水坐左輔,特朝出兌,合地二生火,天七成之之局。當甲辰甲寅二十年。左輔艮水為震之催官,故曰科名獨盛。
"艮水庚水,巨門運至,而甲第流芳。 "
師青曰:此言下元艮山坤向,坤水坐巨門出震,合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局。當甲子甲戌二十年,巨門坤水為兌之催官,故曰甲第流芳。
"下元癸卯,坎局之中宮發科。歲在壬寅, 兌宅之六門入泮。 "
師青曰:前朝考試制度,稱鄉試舉人為登科,稱縣試庠生為遊泮。下元壬寅年流星五黃入中宮,六白在乾,兌宅七赤入中宮,六白在乾,則是年兌宅乾間,得三白合局,亦能入泮。科名有大小也。
"故白衣求官,秀士請舉,推之各有其法。而下僚求陞,廢官思起,作之亦異其方"
師青曰:此總論四一同宮之?也。求官重一白官星,求名重四綠文昌,其法其方,各各不同。如其間有四一同宮者,即擇其間居之,自可成名得官矣。學者須記得清楚,自然胸有成竹。
"第以煞旺須求生旺,或小堆大塔,龍極旺宮加意。 "
師青曰:元運有時而變,煞運亦隨而易,故於煞旺生旺,最要審察。如以坎宅之生氣在巽,為文昌吉方,小堆大塔,萬年不改,豈能泥守一方,故須加意以求其合之義也。
"然而制煞不如化煞,或鐘樓鼓角,局山生旺施工。 "
師青曰:制煞不如化煞,制之有時亦凶,化之則能轉吉。如煞在震巽坤坎,則建屋栽樹以避之,避之即化之也。若於其方作鐘樓鼓閣以鎮其煞,則煞愈盛而禍莫遏矣。故於局山中應審其生旺方施工,不宜於煞方施工,此為相宅之要義,必須詳察。俗師以遊年之禍六絕五為煞方,生天延吉方,如坎之吉在巽,用鐘樓鼓閣制乾兌坤艮之弓灰,或以宅主之年月日時,用水局化之,皆不通之論也。
"若夫七赤為先天之火數,九紫為後天之火星,旺宮單遇,動始為殃,煞處重逢,靜亦肆虐。或為廉貞疊加,都天再臨,須分動靜,赤紫廉火維鈞。"
師青曰:七赤九紫廉貞,回祿之山也。宅不宜配,然亦有動靜之不同,若旺宮單遇,不動亦無妨,倘逢煞方,雖靜亦難免於肆虐。苟五黃廉貞並至,又值都天加臨,則無倖免者矣。
"是故乾亥方之水路,宜通不宜閉,通而閉之,登時作崇。右弼方之井池,可鑿不可填,鑿者填之,隨手生嗔。"
師青曰:此言上元坎宅喜先天乾方有水也,路宜通而井宜鑿。
"廟宇刷紅,在一白煞方,尚主瘟火。 "
師青曰:上元離方,照墻刷紅,其象屬火,是一白之煞方。一白屬水,本可制火,但在煞方,廟宇尤須注意,否則不免於瘟火矣。
"樓台聳閣,當七赤旺地,豈免災凶。"
師青曰:下元七赤方,七赤乃先天火數,甲子甲戌二十年,七赤方不宜高聳樓閣,若遇五黃之年,難免火災之殃。
"建鐘樓於煞地,不特亢旱常遭。造高塔火宮,須知生旺難拘。 "
師青曰:煞地不宜鐘樓,火宮指離之方位也。然亦要七九交加之年,方有明?。若離方高塔,造於下元之時,文明蔚起,若造於上元之期,則是煞方,不宜高塔,故曰生旺難拘矣。難拘者,不能執一而論也。
"但逢二星,同七九到,必然萬室齊灰。 "
師青曰:此言本宅星與流年星,於七九之年,同到其方,則烈燄飛騰,為禍必矣。
"巽方庚子造高閣,坎艮二局盡燬,坤局之界無侵。 "
師青曰:上元庚子年,一白入中宮,九紫到巽,坎宅一白入中宮,九紫到巽。故巽方修造高樓,坎宅盡燬。上元坤宮,雖係庚子年七赤到宮,而無九紫同到,故無侵焉。
"巽上丙午興傑閣,離兌巽中皆燒,艮在遠方可免。 "
師青曰:中元丙午,七赤入中宮,故中宮被火。九紫到兌,故兌亦火。二黑到離,先天火數,離亦被火。巽本九紫火宮,此時造閣,必主火殃。艮得一白飛到,故遠可免。
"須知明證,可以避禍。
師青曰:以上為申明七九穿途句。
"五黃正煞,不拘臨方到間,常損人口。二黑病符,無論小運流年,多生疾病。"
師青曰:二黑五黃,乃惡土凶星,不宜至間到中。若至間到中,則不利甚矣。如公元一九六九年己酉,此年值中元,四綠入中,順數五黃在乾,若住在宅之西北乾位之房,則不利,此年二黑在震,若住在宅之正東震位之房則亦不利。若值修動,愈見疾病。
"五主孕婦受災,黃遇黑時出寡婦。二主宅母多病患,黑遇黃至出鰥夫。 "
師青曰:五黃陽土,二黑陰土,均主肚腹,故孕婦應災。黃土加黑土,是陰壓陽也,故出寡婦。黑土加黃土,是陽壓陰也,故出鰥夫。但從宅星入中宮,流年星入中宮,查其是否同到。若二五均在煞方,與所住之人相剋,其驗更著。僅有五而無二,則不妨矣。
"運如已退,廉貞逢處災非一,總是避之為艮。 "
師青曰:如吉運已退,逢五黃到間,又與本命相剋,急宜趨避防災。
"運若未交,巨門交會病方深,必然遷之始吉。"
師青曰:巨門交會者,二黑巨門同在二宮也。若吉運未交,仍在二黑之宮,雖巨門為吉星,究以土剋水命而見凶,宜擇吉處遷避始吉。此申明以上二五交加句。
"夫蚩尤碧色,好勇?狠之神。破軍赤名,肅殺劍鋒之家。 "
師青曰:此言三碧七赤二星有大煞之性也。
"是以交劍煞興多劫掠。?牛煞起惹官刑。 "
師青曰:交劍煞者,七赤破軍,遇六白,武曲見乾金交戰也。鬥牛煞者,三碧凶惡之星,遇坤艮木剋土,故因爭?興訟而遭官刑。
"七逢三到生財,豈識財多被盜。三遇七臨生病,那知病愈遭官。 "
師青曰:我剋者為財,但七赤是賊星,宮星七赤金,遇流年三碧木,金剋木為財,故雖得財而被盜劫。三碧形成戰?,宮星三碧木,遇流年七赤金,兩相剋害,故主多病,病愈亦遭官刑,亦?牛殺也。
"運至何慮穿心,然而煞星遇旺,終遭劫賊。身強不畏反吟,但因坐神一去,遂罹官災。 "
師青曰:此為申明三七疊逢之句。蓋屋局雖吉,而流年煞星,同太歲諸般會臨,是為穿心煞,劫賊之禍,終難避免。如屋局七赤當令,遇生旺之運,則不畏三碧加臨矣。而流年吉神之助神不到,凶星別有加臨,是為反吟,仍難免於官災也。
"要知息刑弭盜,何須局外搜求。欲識病愈延年,全在星中討論。 "
師青曰:此為總提吉凶俱在星局之結論。大凡盜劫病患,及一切災害,固由宅局之不善,而二五交加,三七疊臨,九七穿途等凶,關於年星者尤重。若為四一同宮,則家道興隆,後昆秀發,皆趨於吉。流年禍福,不外於元運禍福者明矣。斷間之法,即在於此。
"更言武曲青龍,喜逢左輔善曜。 "
師青曰:武曲六白,乾金也,左輔八白艮土也,如宮星坐金星,喜流年艮土星以生其宮也。
"六八主武科發?,不外韜略榮身。 "
師青曰:如宮星武曲,遇流年左輔,謂之星生宮,故主武。
"八六文士參軍,或則異途擢用。 "
師青曰:如宮星左輔,遇流年武曲,謂之宮生星,主文人任武職,或擢用出於異途。
"旺生一遇為亨,死退雙臨不利。 "
師青曰:旺星生星,或六或八,若得一星到宮,生宮足矣。死者退者,剋害之星也,在局上既為死為退,雖遇六遇八,雙臨亦凶。他本有作死退雙臨乃佳者,死退安得佳耶。
"九紫雖司喜氣,然六會九,而長房血症,七九之會尤凶。 "
師青曰:九紫為生子之星,但因宮星是六白金,流年遇九紫,火來剋金,乾金六白也,乾為老父,應主長男血證,若不逢九紫,而逢七赤,亦與六會九同患。按七赤兌金也。兌戈少女,乃屬破軍惡曜,一遇九紫火,來剋兌金,故尤凶也。
"四綠固號文昌,然八會四而小口損傷,三八之逢更惡。 "
師青曰:宮星八白屬艮,艮為少男,流年值四綠,木來剋土,故聰明之子有損。三碧祿存乃凶惡之星。比四綠文曲水性更猛,故聰明之子,一病莫救。沈註,徒為曲解,何不思之甚也。
"八逢紫曜,婚喜重來。 "
師青曰:八逢紫曜,為八白宮星,遇九紫流年星,以火生土,離為中女,艮為少男,宮星並旺,不是婚喜,便主生子,二者必居其一。
"六遇艮星,可以尊榮不次。 "
師青曰:宮星六白,為吉曜,得流年八白左輔善曜,金遇土生,相得益彰,故主晉陞不次之尊榮,而百事咸昌者也。
"如遇會合之道,盡同一四之?。 "
師青曰:紫白賦以一四同宮為綱領,凡所議論,不離其宗。宮星兩善則以一四同宮為斷,必有奇.?,此承上六八言,喜其相生也。沈註,謂此篇拘於一四同宮立論,疑原文為後人竄改,又疑一四兩字為山水之誤,其於本賦宗旨,顯見尚有隔閡。若以一四為拘,改論山水獨不拘乎。
"若欲嗣續,惟取生神加紫白。至論帑藏,尤看旺氣與飛星。 "
師青曰:流年星生本宅星,如宅星八白,流年星九紫,以火生土,是為生神,主發丁。若飛來之星,皆紫白吉曜,得其旺氣,主發大財。
"二黑飛乾,逢八白而財源大進,遇九紫而螽斯蟄蟄。 "
師青曰:坎宅一白入中宮,飛二黑到乾,遇流年七赤入中宮,飛八白到乾,替星九紫到乾,則住乾間者,是年不惟大有之年,且可獲螽斯之慶。
"三碧臨庚,逢一白而丁口頻添,交二黑而青蚨闐闐。 "
師青曰:坎宅一白入中宮,飛三碧到兌,逢流年八白入中宮,飛一白到兌,則添丁有喜。交流年二黑入中宮,飛四綠到兌,會三碧為旺氣,焉得不獲大財耶。
"先旺丁,後旺財,於中可見。先旺財,後旺丁,於理易詳。 "
師青曰:丁財之旺,有先有後者,憑於流星。如生星先到,旺星後到,則先發丁而後旺財。如旺星先到,生星後到,則先旺財而後發丁。其理易詳。何有天機不可洩漏之拘,沈註云云,洵如術士慣用口吻矣。
又上言「三碧臨庚」者,言兌金得三碧木,我剋他為財,得一白水運生木即添丁。交二黑者,流年二黑入中,言我既以金剋木為財,茲又四綠會三碧,則主發財,但另有辨別者,不是二黑要臨庚上,必以四綠之年入中,二黑到震亦是也。沈註「三碧臨庚」謂庚字誤,當作巽字,如以上理推詳,可知庚字不誤,所誤者沈註耳。
"木間逢一白為生,八白同臨,而添丁不育。 "
師青曰:震宅以三碧入中宮,飛一白到震,可云生子之星。奈因替星是八白到坎,致水被土剋,則水不生木,而生我者又復為後來所制,故生而不育也。
"火層遇木運得財,水局年來,而官災不免。 "
師青曰:火層者,屋之第二層也,木運者,五子之木運也,木火相生,故主得財。一運十二年,水年剋火,故有官災之事,不得與水生木,木生火並論。上兩條,據古本考正,語既簡明,義亦流暢。沈本合併為一條,又增添文句,反為贅疣,而以生剋之為非,誤矣。
"但方曜宜配局配山,更配層星乃吉。 "
師青曰:此言配合層星,與配局配山並重。如艮山坤向,乃土局土山也,宜分作兩層,以火生土也。若土局而作三層,則木剋土矣。是故配局配山,雖為方曜之善,仍待層星濟美,始為貞吉之全。
"間星必合山合層,尤合方位生光。 "
師青曰:此言間也,山也,層也,必須配合得宜,乃成吉也。
"蓋在方論方,原有星宮生剋之用,復配以山之生死,局之衰旺,層之退煞如何,而方曜之得失始見。 "
師青曰:此為總結相宅之大旨。方位之吉凶,宮星之生剋,山向之得令失令,層進有煞無煞,層之退煞如何,則為相宅必須明辨,孰得孰失,自有準確。倘闕其一,未為全美。
"就間論間,固有河洛配合之妙,再合以層之高低,山之父子,局之財官奚若,而間星之制化聿彰。 "
師青曰,此為總結論間之大旨。論間之法,先要查明其間是否合於八卦陰陽,次看其層進高低之孰吉孰凶,又查其本山本局之子父財官合與不合,而後再查本年流年星之或生或剋。倘其間有不合之門路,亦須詳審。能如是,始知所以制化,造一屋如此,改一門樓亦如此。夫制化者,正在河圖洛書之配合,圖書並舉,互用可知矣。乃沈註但云河圖,又謂「不必如此拘泥」,顯見其為削足適履,以圖自圓其曲解,實未審耳。
又此數節中,於層之配合,屢屢言之,可知其與配局配山並重。理之所在,顛撲不破,固非沈氏所能一筆抹煞者也。
"論方者以局,零神朝揖,門路合度,詳其內外維均,而富貴可許。 "
師青曰:局者,當令之局也,言局與令之皆合也。
"論間者以運,年星疊至星來生宮,徵其旺氣不失,而福祿永貞。 "
師青曰:運者,三元之運也,言局與運之皆合也。
"如八卦乾位屬金,九星則八白為土,此號宮星之善。 "
師青曰:乾金遇八白,土生金為生方。
"入三層,則木來剋土而少財。 "
師青曰:第三層屬木,則八白雖至乾金,而因三層之木,制於八之土,不生乾金,故云少財。
"入兌局,則星來生宮而人興。 "
師青曰:八白土入兌宅,則宮得星生,故人興。
"更逢九紫入木土之元,斯為得運,而財丁並茂,兼主科名。 "
師青曰:九紫屬火,元運值木,得木生九紫火,是運生星,元運屬土,逢九紫火生土,是星生運,所以丁財並旺而又發科也。
"如河圖四間屬金,洛書四綠屬木,此圖剋書之局,入兌方,則文昌被剋而出孤。 "
師青曰:四綠木是文昌之星,入兌方而被金剋,故雖有聰明之子,多被剋損。
"入坤局,則土重埋金而出寡。 "
師青曰:坤局四間,屬金雖好,惜坤土重而兌金薄,易被埋沒,故少婦有寡居之患。
"若以一層入坎震之鄉,始為得氣,而科甲傳名,亦增丁口。 "
師青曰:一層屬水,故坎方見水為旺,在震方水生木為生,層方互為生旺,方為得氣,發丁發貴,理所當然。
"局為體,山為用。山為體,運為用。體用一元,天地動靜。 "
師青曰:本段為全賦之總結,作者將其重點,作扼要之敘述,學者應熟加體味。此節言立宅之道,要使本山本局與氣運合於一元,體用兼備則天地動靜可以操之於掌矣。沈註「以局為體,以運為用,山向為用中之用」,指此不合,而忘其前此所註:「運之得失,全在山向」,則正以山為體,以運為用也。
"山為君,層為臣。層為君,間為臣。君臣合德,鬼神咸欽。 "
師青曰:此言一宅之中,層間要合法度,使其如君臣之間,雖有尊卑之別,而能魚水相依,則一德同心,家道可以興隆。按山局氣運屬於自然,層間制作屬於人事,欲以人事配合自然,則相宅之道是尚。如坎卦,以一白入中順佈,觀其生旺退殺,佈至六事,其房床井灶俱合本山之生旺,河圖之層數,相生相旺,剋殺俱避,則謂君臣合德也。
"局雖交運,而關八方之六事,六懼戊已廉貞疊加。 "
師青曰:此言八方均忌黃黑也,若值黃黑上之位。居六事井灶等項。雖本局得元,而修動之中,亦怕動起諸煞,故修作最宜謹慎。
"山雖逢元,而死退方之惡煞,猶恐災罹天罡加臨。 "
師青曰:災罹,即年之太歲。天罡,辰戌丑未也。本山雖在運中,而煞方又值當年太歲,諸凶降臨,煞上加煞矣。故修作之時,應避免五黃戊己都天之類。
"蓋吉凶原由星判,而隆替實本運分。局運興,屋運敗,可從局論。山運敗,局運興,休以山憑。 "
師青曰:此論山局並重,局運興,水神當令也。屋運敗,不當元運也。此楊公救貧之法,專以局山並重者也。
"發明星運之用,啟迪後起之賢,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
師青曰:此為紫白賦篇之言,示意讀者,必須學思並用,庶能不罔不殆,明其妙運。蓋規矩可以示人,不能使人巧,若欲深入義理之微,推陳出新,知所通變,則繫於其人之慎思敏求。凡學皆然,固不止於此也。拙著樓宇寶鑑,遠溯本源,臚陳各法,於相宅之學,雖不敢詡為權威,而一編在手,使人明古通今,自能相宅,其中體用,確有獨步之處。茲 將紫白賦之紛歧,逐一加釋辨正,舉枉措直,蓋亦示人規矩之意,以免受曲解者之所惑。附錄書後,俾與拙著參證,相互發明,固不失明古通今之一助也。
《樓宇寶鑑》(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