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四柱天干俱属阳者,而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2. 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四柱天干俱属阴者,而犯刑克者,阳尊非寿也。4. 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及天干相克,则为夭*。5.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时柱克破日柱,以支破:即子酉,午卯,申巳,寅亥,辰丑,戌未,相破较重。干克(天干相克,或天干五生之克)较轻。6.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杀者,多恶难,天干主近,地支主远。7.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干支,上克下,则顺,下克上,则逆。逆者,战也。即四柱干支,地支不宜克天干也。8.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日于丙戊丁甲人,戌亥时夜生者,多为道士僧人。9.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日柱庚辰,庚戌,戊戌,或戊辰,魁罡贵格,如见官星,为狱官。若临衰,死之地,且有刑克者,为屠狱,不义之人也。辰戌乃魁罡之地,忌与官星同处。 10.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四柱地支寅申,又见天干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 11.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子午为阴阳二路,四柱地支子午,又见天干庚甲,主他乡谋立。 12.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癸为玄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多*私。 13. 乙辛丁巳亥酉,阴人之事常有。乙为六合,主私,辛为太阴,主暗,丁,为玉女,主*,巳亥为门户。此天干地支俱主阴,四柱逢之,常有口舌是非之事。 14.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库,凡人墓有气者,为库,无气者,为墓。 15. 德合与十干相逢,视于远近。德合者,阳干甲丙戊庚壬,自处之,阴干乙丁己辛癸,合神也,取干四柱远近,而言之。 16. 甲寅辛未,定因官事刑凶。寅为功曹,主公吏曹官,甲木,辛为正官,未为墓库。运到辛未,辛金克木,且为官星入墓,主官讼。 17. 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没。癸为玄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癸为贼神,未为墓库,遇庚申,为贼神入墓。乃白虎犯身,主盗贼而亡,或盗贼败之兆。 18.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庚为白虎,主道路。火逢盛土,而见庚午,庚子,庚辰等,定生在道途也。 19. 戊己忌卯寅,休囚而生大疾。日干戊己,月令卯寅木为死令,无气之地,主有大疾。或四肢风病,或瘫痪之疾。 20.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波河。丙到亥,丁到子,为绝地。丙日主,见亥时生,丁日主,见子时生,主投河而没。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惟一生多眼目命。 21.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庚辛,金也,主肠肺。巳午,火也,主心。庚午日,见辛巳时,主男女多心血病也,乃下火克上金。 22. 甲申乙酉,小儿风病肝经。甲乙木命,见申酉日或时支,主小儿多肝病也。甲乙木,主肝,申酉金克之,乃肝经受邪。 23.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劳骨病。寅卯木,属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庚辛金命,见寅卯日或时,主筋骨之疾,或四肢之痛。 24. 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沉。卯为日出,酉为日入,故言门户,及主关格,己卯,己酉日时见之,主腰脚沉带。 25. 甲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四柱内见甲,又巳加临刑克者,则主臂肢有患。 26. 丙丁岁,日癸壬眼目有疾。丙丁火命,能照物象,为眼目。若逢年月时壬癸水克,主眼目之疾。 27. 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于头面。甲乙木命,主头面,若逢庚辛金来刑克,则主伤于头面。 28. 水土同来寅卯,平生膈气风痰。日干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主风疾之病。乃木克土,壬水寅卯为病死之地。 29. 再入天罡,小肠腹急。壬辰,戊辰为天罡,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再逢一辰位,主男小腹急疾,女则血病。 30.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头面,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壬癸水主膀胱,肾,又子丑为足,寅亥为膝,卯戌为中隔,辰酉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后,另金主肺,水主肾,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过旺,则易灾疾。 31. 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东方龙木,不爱金,西方白虎金位,不喜木也,命局金木交驰者,主出忤逆之子,如甲申,乙酉,或庚寅,辛卯。 32. 丙北壬南,必见波涛之客。水火相伤,各离本位,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命局见之,主波涛南北之人。 33. 壬多艮坎,道士须尊。坎者,子也,艮者,丑也,如壬癸水立于子丑,且水多坐空亡无气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 34. 戌亥连阴,家生盗贼。戌亥为天空,壬癸为盗贼,命局壬戌,癸亥全,主门户中出盗贼。 35. 丑中立癸见甲而释教之人。丑为十二月之尽,其中立癸,甲为十干之首,寅立于甲,寅为功曹,为道士,丑寅为隔角,上带休囚无气者,为僧道。 36. 乙犯天罡,阴人媒氏之女。太乙为甲,天罡,辰位也,卯,门户也,六乙生人,(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日柱),地支卯辰全者,主门户出阴人,媒人,产婆,药婆等。 37. 甲乙同来寅卯,定出长发师姑。甲乙生人,见寅卯,或甲寅乙卯全者,定者长发师姑木多繁盛矣。 38. 庚辛申酉同方,必亡于兵刃。庚辛,申酉金者,或立于旺乡,或巳酉丑全者,运行至申酉金方,见兵刃而亡。 39. 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六庚为白虎,见寅卯,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轻,岁刑者,庚寅日,岁到丙申,当有口舌官事,如克身,当尤足病。 40.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难安。六丙为朱雀,六壬为天后,如命局见之难以安静,主有挠括之事,啾唧不安之象。 41. 戊己朝仁田宅,而肿疮狱讼。六戊生人到寅,六己生人到卯,或甲见乙,即戊寅己卯又逢甲乙之运,则主田宅狱讼之事。 42. 癸丁加于干位,鬼贼心血常行。癸丁生人,防小人鬼贼交侵,及见心血之疾。 43. 青龙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甲乃青龙,甲申或甲见庚,乙乃六合,乙酉或乙见辛,主尊长阴小人之灾患,乃金克木也。 44. 太阴失路,多生妇女之忧愁。辛为太阴,主妇人之象,失路者,即不得旺相之位,而坐休囚死之地,即日干辛逢未,午,巳,辰,卯,多防阴人灾害。 45.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于身厄。壬为天后,见辰戌土又见寅者,主身厄难也,乃壬水,寅为病地,辰戌土克壬水也。 46. 六癸还生,四柱旺相,鬼贼奔流,休囚肾病。六癸生人,地支亥子丑全者,局中无土,主奔流而不定,在休囚之地,主肾病,六癸为玄武,为盗贼也。 47. 休囚十干墓地,而久病之源。五行受克,十干受克,及休囚墓死之地,可知病源之出。 55. 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火人得申子辰三合水克,水人得辰戌丑未土克,土人得亥卯未木克,木人得巳酉丑金克,金人得寅午戌火克,火命得亥子水克,水命得辰戌丑未土克,土命得寅卯木克,木命得申酉金克,金命得巳午火克,即卦克日主,定出军人作贼。 58.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忧患焉。如四柱地支酉戌全者,多与小人奴婢忧患焉。 59.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丁未,好酒之女,丁酉,孤女,丁巳,诗女,丁卯,玉女,如丁未,丁巳生人见全者,主女子好色酒,诗书,且貌美之女也。 60. 龙常未亥寅卯同,经商利赂绵绵。辰为贵龙,酉为太常,辰酉相合,再加未亥或寅卯,主经商利蜴,绵绵不绝。 61.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烟花之女。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则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门户出花之人,及水旺则泛,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 62. 艮金瘦小,离坎高雄。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质不广,离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气,主人高雄壮,乃火炎高,水势涨也。 63.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主口舌生疮,生是非。 65. 南多北少,家破人亡。命有东南西北,及昼夜和阴阳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贵,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见壬癸亥子,乃阳多阴少,有昼无夜,主凶。 67. 东方全见,妻儿则难保长春。凡见甲乙,及寅卯辰三会木,为一气秀气,虽然富贵,未免克妻子之忧。 68. 西旺东衰,金盛则家不吉。凡见庚金,及申酉戌三会金,主家私不吉。 69.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凡见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之多巧也。 70. 癸甲壬全,胡人狡佞。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金,太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72. 岁日朝时,自身舍立。年干与日或时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时干,或丙午干,辛日或时干,主自身舍离本家,或过继之人。 75. 合逢四柱,后来妻再产儿郎。凡四柱中,见天干工相合者,主后妻再产儿郎。 76. 隔合居中,妻子财间须见破。即两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与壬年合,中隔戊月与癸时合,谓之隔合居中,主妻破散。 77. 造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也,例如:乙庚合在丑寅墓绝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绝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旁他人而立身之命。 78. 时日暗投逢合,孤儿义女。日干为己身,时柱为子女,日干与时支藏干合,谓之时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时,巳藏戊,为戊癸合,余如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儿义女。 79. 地刑所见,次母所生。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见戌,巳酉丑人见未,寅午戌人见辰,亥卯未人见丑,如犯两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80. 壬丁于命败之乡,出于偏房外妾。壬为天后主妇人,丁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会,干名私门,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于命败之乡,主出于偏房外妄所生,木败子,金败午,火败卯,水土败酉,以纳音五行十二运为之,例如丁卯与壬子,为火败与木败。 81. 干合身败,须信男女*淫。日干为己身,有合又遇败地,皆主男女*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为土败酉,金败午。 82. 身到旺乡,有鬼者自须贵显。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谓之旺乡,上带官鬼者,主荣贵显达。 83. 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长女,丙丁到寅,火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女。 84. 时与胎运月合,必须延月而生。胎者,受气也,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时柱戊寅,戊癸合。 85. 辛多旺相,老妇长年。六辛为太阴,主妇人临旺气者,定主阴人寿长也。 86. 金盛逢刑,非法亡没。金临盛旺之乡,克身者,主非横杀伤亡殁也,如甲日见庚,且庚临申酉旺地,克甲也。 87. 甲逢壬癸,生于江水之中。如甲生人逢壬癸水,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主生于江水之地中,即水多木泛之象,主人湖海生涯。 88. 运泛他乡,孤木柱逢多水。木生人,逢二三重水在旺地,主漂泛。 89. 辛干丙巽,术士医流。戌亥,为天门,乃天医,辰巳为地户,乃地医,丙药医师,干为天门,巽为地户,辛金为针,丙火为药,医卜卦命僧道之术。 90. 阳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阳干者,甲丙戊庚壬,其干支有刑克者,主头面眼目疾。 91. 旺中戊己,儿孙后代为官。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乡,主儿孙为乡里之官。 92. 太乙与神后休囚,阴谋争讼。太乙,巳也,神后,子也,子主阴淫,巳主争讼,如命中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阴谋争讼。 93. 五阳前建,定出清官。甲乙丙丁戊,为前五阳,在建阳之地,上临官禄,主门出清显官人。 94. 五阴后逢犯刑空,盗贼非横。己庚辛壬癸,为后五阴,如犯空亡,刑害,主是非横事之灾也。 95. 相冲壬戌,丙戌居墓者凶。壬戌上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为凶。 96. 辰多而斗讼官嗔。辰为天罗,命局多见者,主好斗讼。 97. 戌见而凶顽小辈。戌为地网,命局多见者,主虚诈小人。 98. 旬中六甲,多主尊荣。六甲旬中生人,又得六甲,主人尊重,若再有气,主建官星之地,尊荣者,如甲子旬中,又见甲子是也。 99. 天罡如逢日时,散失人口。木尽为天罡,六癸是也,日时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逢之,主散失人口。 100. 木逢金盛,配遁儿郎。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克者,则主儿女配遁他乡,而不得力,如子女宫有此者,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