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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不杀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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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果明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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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6-15
佛教是一个渊源流长的大教,也有很多的教戒,所有的教戒是人都能做到,但是杀生与不杀生的问题很是困扰人啊!何谓杀生何谓不杀生?我想这个问题很是不好答啊!就拿田地里的害虫来说吧!你是杀还是不杀啊!拿佛教来说吧!世间所有的 生命都是从六道轮回里来的,是不是应该不杀呢?杀了是不是也在造业呢?我希望能有人能回答我的这个问题啊
禅 净
离线果明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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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2-06-15
江山一闲人 请教你一下 你是不是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呢
禅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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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2-06-15
六道轮回
六道轮回:
 六道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这六道的众生都是属于迷的境界,不能脱离生死,这一世生在这一道,下一世又生在那一道,总之在六道里头转来转去,像车轮一样的转,永远转不出去,所以叫做六道轮回。

轮回(梵sam!sa^ra,藏h!kyor-ba)】

指众生由于起惑造业的影响,而在迷界(六道)流转生死。如车轮旋转,循环不已,故云‘轮回’。又称流转、生死、轮转、生死轮回、轮回转生。《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三云(大正3·644b)︰‘贪欲、嗔恚及以愚痴,皆悉缘我根本而生。又此三毒,是诸苦因,犹如种子能生于芽,众生以是轮回三有。’《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一〈报恩品〉云(大正3·295a)︰‘众生没在生死海,轮回五趣无出期。’

此种轮回思想,为印度各派宗教、哲学所共通的根本思想,而此思想则源自灵魂转生、灵魂不灭之原理。古《奥义书》(西元前七世纪前后)中,对于人死后之命运,曾提出‘五火二道’说,此当系轮回思想最原始之说法。其二道说谓人死,经火葬后,即赴月世界。此中,若其人前生作善、具正知识、完成正祭祀,则不久即可离开月世界,而抵达梵天世界,不再返回此世。此等过程称为神道(deva-ya^na)。

而另一种人在一定期间停留在月世界之后,即随着雨而返回此世。然不久即进入植物的种子之中,而成为食此种子之人或犬等生命体的精子,最后再生为人或犬等。至于再生为何人或何物,则全依其前生之善恶多寡而定。此等过程称为祖道(pitr!-ya^na)。

经由祖道再生者,将会再受老死之苦;而由神道抵达梵天世界者则不必再生,因此亦无再度死亡之虞。

此种与业(karman)思想结合的轮回思想,佛教亦加以采用,并在思想上作进一步的演绎与发展。佛教认为,众生由于无明与爱执而轮回于生死。其轮回境界有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与六道(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六道轮回之说,即指后者而言。六道为大乘佛教一般性的说法,说一切有部则除去阿修罗而说五道、五趣。在六道或五道之中,以地狱为最恐怖之处,天为最佳之处;此中之地狱、饿鬼、畜生称为三恶道,或三恶趣;天、人、阿修罗称为三善道,或三善趣。

中国汉藏地方与日本亦皆流传有此等轮回思想。在西藏,更形成历代达赖、班禅等喇嘛转生的信仰。而在文学、美术方面,此等思想之影响亦甚深远。于释迦之本生谭中,即颇多以轮回为主题的佛教故事,而印度之阿摩罗婆提(Amara^vati^)、阿旃陀(Ajanta^)石窟等地之雕刻,也都刻有此等轮回故事。

◎附一︰慧风〈轮回与业〉(摘录自《现代佛教学术丛刊》{54})

佛陀时代印度的轮回说与反轮回说
现在根据大小乘经论中所习见的有关于印度轮回思想的说法,约举如下四种︰

(1)印度正统文化婆罗门教的轮回说︰婆罗门教以梵神为创造主,不唯创造了人间世界,也创造了其他五道世界,人的灵魂是梵所赋与,所以梵是‘大我’,给人的灵魂是‘小我’,小我的灵魂居于人类肉体的心脏。人如果能经常在森林中修习禅定,以净洁自我的灵魂,以苦行克服从肉体上所发生对物质的欲,以祭祀梵神救赎自身所有的罪行,此后小我灵魂便得与梵的大我同住,这是善业;否则,便是恶业,死后灵魂要堕落到其他恶趣中去。

(2)瑜伽行者的轮回说︰释迦牟尼佛陀时期,印度已出现反婆罗门教的学派,其中最著名的是数论一派,它已否定了自我灵魂从梵神转变而来,而主张每个人的自我灵魂是独立而不是依附于神。自我的灵魂原是纯精神界的东西,叫做神我,因为起物质的享受欲望,遂与物质原素(自性)结合,因之失却了独立而展开这个现实的世界。神我是非常微小的东西,但一刹那可周转整个肉体。如纵任欲乐的罪恶行为,神我就更会下堕到恶道中去,只有静修瑜伽行的禅定,制止神我上所起的爱欲,使身如枯木,心如死灰,神我便超脱了物质的拘囚,死后就可以完全归还到灵的世界,是之谓解脱轮回。释迦牟尼佛陀在初出家时曾访问过的阿罗逻迦兰与郁头罗罗摩子二仙人,据说就是数论派当时有名的学者。耆那教思想也接近这一派。

(3)宿作因论派的轮回说︰宿作因论是极端的机械宿命论。他们不仅主张今生灵魂上肉体上所受的苦乐是过去业所规定,即今生的所有行动,甚至一举手、一动足、打个喷嚏,也是由过去业所规定的。这好像我国一部分相信八字的人,‘一饮一啄莫非前定’的命定论的思想。宿作因论者认为人就应该这样听天由命下去,待过去宿业消灭,自我的灵魂也就自然会得到解脱。因之,他们认为作恶固然不对,行善修持也都是多余。六师外道中的末伽黎拘赊迦叶和迦罗鸠驮迦旃延,是属于这一派。

(4)顺世派死后无灵魂无轮回说︰由于婆罗门教的神权阶级的教育,加上轮回因果说与机械的宿命论,当时印度人民的精神有不胜其负担的苦闷,于是产生了一部分偏激思想起来反抗,否定了神、否定了灵魂、否定了轮回,甚至否定了善恶的道德标准。他们认为人的身体是地水火风四大原素构成,于是产生感觉思想,到了死时,身体还归四大,停止了感觉思想的作用,‘身死如油尽灯灭’精神也随之死灭,既无灵魂不灭的这个东西,更谈不到什么灵魂的轮回转生。因此,他们对于今生的善恶行为决定来生的苦乐因果说,是根本谈不上的。他们说,在恒河北岸斩杀很多的人,不成为恶因,不会招苦果;在恒河南岸布施供养很多的人,不成为善因,不会招乐果。他们更唱现在享乐就是涅槃的论调,放浪形骸,纵情享乐,构成纵欲的颓废的人生观,佛教经论中称之为顺世外道,六师中富兰那迦叶与阿耆翅舍钦婆罗,是属于这一派。但在顺世派中也产生一部分唯物论学者,继承着印度原有科学,以须弥山为中心构成世界观,以原子(极微)积聚说构成唯物论,后来佛教的论部发达,对色法心法分析得那样精微,显然是受了这派思想方法的影响。

释迦牟尼佛陀时代,也正是印度思想界极其自由发展和各派竞兴的时代,经论中揭示出当时思想的状况是︰六十二见、九十六种外道并出,各自称为‘唯我道尊’。以上举出的四种类型,可以代表当时思想对于轮回与灵魂的说法。除顺世派否定一切外,其他三种类型对灵魂、轮回都认为是实有的、是不断的,佛教对顺世派称之为断见外道,对其他三类称之为常见外道。外道就是‘心游道外’的意思,道,即法之自性、法之规律。

佛教谈轮回是方便法
佛陀说轮回因果、说业力,都是按照印度原有的说法──当时印度人民的社会意识来说;可是把中心点放在善恶苦乐自作自受上,最后总结于法性。

首先就梵天来说吧。

(1)佛教不否定婆罗门教的梵,认为梵也不过是六道众生的一个众生,只要人们能修初禅禅定,兼修四无量定,便可成为三界主的梵王,可是梵王定衰福尽,仍会下堕,未脱轮回,这样,就剥夺了它的创造万物的神格。

(2)佛教徒不应求生梵天,《杂阿含》四十经说,若不起梵天界想,虽是优婆塞,也与沙门一样;这说明佛教是不崇拜天神,更说明佛教徒不许有求生梵天的思想。

(3)在《长阿含》的〈三明经〉,佛陀是痛快地否定了梵的存在。对于梵天是这样,对其他的天也可类推。四禅、四空的二十二天,是依禅定浅深划分,欲界六天是依所受欲乐厚薄决定,是围绕着禅定业与十善业的中心来说。

佛教对于人道,始终是歌赞的,认为唯有人道才有发起菩提心、学习菩萨行、成就佛道的可能,盛赞人身难得,喻之为如在高山顶上放根长线穿入平地上一枚绣花针孔那样的难能可贵,在大乘佛教,绝没有厌离人间、对人间抱着消极态度的思想;最显明的对比,就是在经论中不易找到赞美天堂那类的语句,而批评求生天道的人是‘以苦求苦’这类语句,倒是触眼都是。人间果然有刚强难调难伏的众生,但只有刚强的众生才能发起崇高的菩提心与饶益众生庄严国土的伟大行动。人之所以为人,是基于人道之行──五戒的业力;人道之所以优越于其他四道,是人能发起饶益众生的菩提心与菩萨行,能庄严世界,能净佛国度。

饿鬼道,说是基于贪心特重所发动的不善业。

畜生道,说是基于痴心特重所发动的不善业。

地狱道,说是基于嗔心特重所发动的不善业。

鬼、畜、地狱,通称三恶道;合前天、人,通称五道(加入修罗道,通称六道);轮转再生,是依于禅定、十善、五戒、十不善的业力而招感;轮转升沉,主要的是以人道为中心,因为唯人道才能发挥自由意志的力量。

轮回五道,既是印度人民所共有的思想,佛教所说天堂、地狱,绝非佛陀所独创。如婆罗门教《摩奴法典》举五十六个地狱,而《长阿含》〈大楼炭经〉佛陀所说的八寒八热十六个根本地狱,就见之于《摩奴法典》;其他附庸的地狱,也大同小异。但这有根本不同之点的︰《摩奴法典》说梵特地创造地狱,来惩治不信仰梵的人的灵魂;而佛陀说的地狱则为全由人自己所造之恶业所招感,是自作自受之果。《正法念处经》卷十五说︰‘恶皆从作得,因心故有作,由心故作恶,由心有果报。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心能诳众生,将来向恶处。此地狱恶处,最是苦恶处。莫系属于心,常应随法行,法行则常乐。’‘由心故作恶,由心有果报’;《长阿含》〈世记经〉也说‘汝自为恶,汝今自受’,正是说明自作自受一件事。‘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心能诳众生,将来向恶趣’,说明心作心受,主要的是由于思想认识的错误,即对无常无我的内外境界缘生法上起不净念而造恶,自食其果而受苦。反之,于一切法不起我执法执,我们所有的心意识都转成智慧,一切行为都能符合一切法的法性,这就是安住涅槃安乐境界。

佛教轮回说的特点
佛教轮回说的特点是︰(1)否定创造主的神与灵魂;(2)面对现实具有自由意志的业力;(3)以破轮回为目的;(4)结归于掌握法性安住涅槃。

(1)一般宗教认为天堂、地狱和人间,都是唯一无二之神所创造,佛教否定造物主,而主张一切法由于因缘生则生,因缘灭则灭,生灭无常,是一切法的规律。所以从这方面说,佛教是澈底的无神论者。又一般宗教也认为人们的个体生命轮回的主体是灵魂,为造物主所赋予;佛教既否定创造主,也否定单独有个常住不变的灵魂升沉出没于诸趣。虽然,在经论中说到轮回的主体似乎有个灵魂的东西存在,如《法句经》〈生死品〉中说的︰‘识神走五道,无一处不更,舍身复受身,如轮转着地。’但这正是指被妄心所诳现起似我的幻相,正是‘无量劫来生死本,痴人唤作本来人’的这个东西,也只是生灭无常五种(色、受、想、行、识为五蕴,色即物质法,受想行识是精神法,蕴是聚集的意思)中心法现象的一种,是大乘经论所指出的第八识,它的本身既不是我,也不是灵魂,只是八种心行(行,即生灭变迁义)中的一法,也是因缘生法之一,既不是独存的灵魂,也不能称之为永恒不变的我。《杂阿含》四十五经偈︰‘如和合众材,世名之为车,诸阴因缘合,假名为众生。’可是由于我执不忘,这个五蕴和合相生有生命的众生,八识心行之一的识神,永远成为轮回的主体,流转生死无有穷尽。

谁来促使诸蕴和合?谁来驱使识神轮转?佛教称之为业力。

(2)业力说在印度虽起于公历纪元前一千年左右,但它的善恶业的标准以是否崇拜梵神来决定;而佛教则以是否符合于法的规律为标准,来判断善恶或净不净业的性质。

五戒、十善、禅定固是善业,但若我执未忘、从个人自私的观点出发,则都是不净业;如能忘我而行善业,更能体现大悲利益众生,才名净业。不净业,是促使诸蕴和合的要素,是驱使识神轮转的动力。不净业的善行,是招感人间、天堂之果,不净业的恶行,是招感三恶道之果。《杂阿含》四十五经偈云︰‘车从诸业起,心识转于车,随因而转至,因坏则车亡。’忘我,则生死之因坏,轮回之果亡,净业的大悲行,则虽处生死已破轮回,正是庄严众生,庄严净土之菩提行。

业,就是行为,身、口、意三业善恶或净不净的行为,以意业为主体,身口二业是听意业的指挥,而实际表现于具体行动的,则是身口二业。所以果之苦乐,由业之善恶,业之善恶,又由于动发具体行动的意业与欲望(正欲就是菩提心)是否正确为决定。认识错误,欲望不正确名为惑;认识与欲望正确称为智慧。由惑故造不净业,由不净业故招轮回五道之果;反之,智慧现前故行净业,由净业故严佛土果。生死轮回与净佛国度,业是动力因,业是最具活力最富于创造性。好像画家作画,奋其自由艺术的手腕,在画布上涂着种种浓淡的色彩,创作出丑恶或美丽的作品,所以《华严经》有‘心(指发动身口行为的意业)如工画师,造种种五蕴’之喻。因之佛教虽谈三世因果而全神集中于现世指挥身口行为的意业,展望于未来的美好乐果。因为现世经验界的苦乐之果,它不落于善恶,唯是无记,它不只是个人独受,也是社会共感;唯现在的行为,才是播下未来苦乐的种子之因,所谓‘菩萨畏因,众生畏果’,我们应如何慎重其选种善恶的标准?这样,未来苦乐之果操之于现在之业,面对现实的世界,得依主观意识的改造、心力的改造,来改造社会、改造世界。过去一般佛教徒爱谈过去之因和现受苦乐之果,来强调善恶;这是不唯落于印度宿命论外道的窠臼,也是把佛陀谈三世因果精神本末倒置了,直是一种庸俗的因果论,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3)佛教在世俗谛方面虽不否定轮回,在真胜义谛方面是破轮回。轮回三界,亦称三有,在十二因缘中称为‘有支’;逆观还灭的十二因缘观称‘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佛陀自称‘破有法王’;若轮回果是常住性、真实性,则如虚空之不可破灭,众生永无成佛之可能。《正法念经》中之‘心能诳众生’这一句话,是说明轮回根本是虚妄性,由妄心执我执有灵魂,于是有我贪、我爱、我欲等惑而造不净的善恶行为,牵引种种五蕴而有生死轮回,一到了遣除我执,通达真胜义谛,回观轮回生死,如梦中事一般,方知轮回是赚诳众生的境界,于无生死中见有生死,枉受苦恼;菩萨之大悲净行,正缘是而发。今之多数佛教徒,不敢赤裸裸地荷担佛陀家业,不肯立地踏破轮回,不为饶益众生广修庄严净土之行;只是强调过去之因,今世之果,忘却佛陀逆观还灭的后半段,只是顺向流转生死门中去,直是宿作因论的外道徒众而已。

(4)佛教之谈轮回,目的是在打破轮回,不仅是‘不堕于恶趣’而已。因为众生之所以有轮回生死,是由于对宇宙万有内外一切法上没有认识缘生一切法的自性,即于本来无我的生灭变异的精神界上而起永恒灵魂的我执,于原无实体的生灭变异的物质界上而起常住凝固的法执;于是以自我为中心,计较利害得失,昧于一切法缘生缘灭变迁不停的规律而造作诸业,因之而有轮回,是谓生死众生颠倒相,是谓一切行不相应。倘能学习佛教理论与实践,则能认识一切法自性,于精神界上还它一个无我,于物质界上不起固执,另有个不变本体常存,于内外一切法上掌握到‘诸法无常,诸行无我’的法的规律,于是思想意识上不是谓虽处生死即是涅槃,是谓‘一切行相应’。故涅槃不是别物,即是随顺一切法的生灭变异的规律,唯此变异的规律才是‘不变常住’,这是一切法的共同性,亦称法性,有佛出世是这样,无佛出世也是这样,释迦佛陀证悟此法性,安住此法性中,是名‘随法行’,是名‘常安乐’(见上引《正法念经》偈意)。以安住于法性故,生死与涅槃统一,凡夫与佛陀统一,更无轮回可出,假名为踏破轮回,超出三界。现引《大方便报恩经》句,作为本文的结语︰‘佛以法为师,法是佛之母,佛依法而住。’

◎附二︰和哲郎〈轮回思想与无我思想是否属同一体系?〉(摘录自《原始佛教的实践哲学》第三章)

‘灵魂的轮回转生’这种思想,果真与无我之思想属于同一体系吗?这种问题自古已被注意到,并且有人尝试将轮回思想从佛教根本思想中抽离出来。驳斥这种尝试而认为轮回思想是‘佛教思想之基础’,或认为‘在佛教人生观上,具有最重要的意义’的人,当然也意识到其中之困境,并且以除却此难题作为解释轮回思想的主要问题。在此,我们也想从这种所谓的‘困境’中导出问题。

轮回思想与无我思想的调和所以发生困难,这是因为在转生途中,轮回思想是基于保持自我同一的‘我’或‘灵魂’的信仰,而无我思想则是彻底地主张排除这种‘我’或‘灵魂’。调合如此明显差异的两种思想,本来是不可能的,根本不能成为问题。但是,难以调合的问题却是在于认为这两种思想都是佛陀所说,因此,其内部不得不有结合。亦即真正的困难所在,不是在于能否调合这两种思想,而是在于要将这两种思想都归于由佛陀所出。

若是如此,为什么我们必须将这两种思想视为出自同一人的思想?理由相当简单,因为在《阿含经》中,有述说无我的教法,同时也有述说轮回思想的教法。甚至在某些经典中,两者被混合地叙述。而述说者都是佛陀。──因此,问题又转移到原典批评的领域。

阿含经典真是忠实地传达佛陀的思想吗?以佛陀为主角的经典所叙述的思想,难道不会与历史人物的释迦的思想有差异?原始教团中种种差异的倾向、思潮等,难道不会制作出同样是以佛陀为主角而思想却完全差异的经典?若根据前述这些问题的探讨,则将两种不同的思想全然归于佛陀的这种立场,严格说来是应受批判的。两种不同的思想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两者虽然在原始教团就已存在,但我们没有必要一定得作出两者有内在统一的解释。何况,后代教团努力调合两者的行为,并不能作为两者本来就是调合的证据,毌宁正是它的反证。

像这样,解释轮回思想的困难,实际上可归于原典批评之不足。不警觉此不足,而尝试将无我思想与轮回思想结合的解释,对我们而言,似乎使轮回思想成为更不可解。或说︰‘若依从佛陀,则吾人之生命不因死而同时灭绝。意识性的活动虽然伴随五根之破坏而休止,但生之根本意志(无明)却是以生时的经验(业)为性格而继续留下痕迹。而且,于此性格中若加以开发,则当然会具备成为五蕴的可能性;而且随着性格,更具有将自己实现为特定有情的创造力。只是不能将此生命之当体解为如同空间性的存在……。这正是佛教中的轮回主体异于通常所说的半物质性的灵魂观之处,若依佛陀的真谛见地而观,此当体之生命应属于现在所说的第四次元(The fourth di-men-sion)的范围。而这正是佛教轮回观之极其难解之处。……若是如此,则此当体之生命要如何再次实现自己?……以乾闼婆或识为名的生命,以父母的和合为缘,将自己实现为胎生的有情而出发。至此,超空间性的生命,至少在身体上接受空间性的规定,亦即获得一定的身分。如此,经过所谓的胎内五位,终于出生,营求基于其身分的实际活动。此即再生。’(木村泰贤《原始佛教思想论》)

根据这种解释,轮回主体是属于第四次元的‘生命之当体’,是由于妊娠出生而成为空间性的存在的人。又,在死亡之时,此‘生命之当体’作为‘被给予性格的意志’而继续存在,而且依其性格再次创造自己为特定之有情。若是如此,则此轮回主体即使不被称为‘我’或‘灵魂’,它也必须是具有特殊性格的某者。然而,若允许说这样的自我同一,则将堕入有我论。因此,为了与无我的思想一致,必须主张特殊的性格是会变化的。

此地所说的性格,就是‘意志被附上习惯的性格’、‘生命在营造自我创造时的内在规定’的业,但这种业,由于‘其本质是具有创造力的意志’,所以是‘经由自己之力而创造未来’,‘不断地变化,将从前的经验吸收成为自己,以此为原动力向前推进的创造的进化。’从中,我们见到由于生之意志本身是创造性的,所以在意志中所被刻划出的‘性格’也是创造性的、变化性的。

是‘生命的流动性的变化’同时是‘生命的内在规定’的性格如果也是‘不断地变化’,则‘性格’的意义何在?若以‘切离性格的生命’为A,则‘因为A的本来性质,一刻也不休止,因此,其活动直接为自身带来一种性格。以此为A′。A′基于被给予的性格而活动,带来A〞的性格。’若是如此,变化的是生命而不是性格。A′的性格与A〞的性格以它不会变化的特殊性,成为生命变化的基础。‘从幼虫成为蛹,从蛹成为蛾,就外在而言,虽然完全不同,但追根究底,总是由同一虫体而出的变化。’同一虫体虽有变化,但幼虫的特殊性与蛹的特殊性没有变化。所谓特殊性会变化也就是没有特殊性,因此,幼虫与蛹不能区别,同一虫体的变化不能成立。若是如此,以A′、A〞之例而言,生命或意志不外是从一种性格转移或变化成另外的性格。

轮回的主体是生之意志,而不是被给予特殊性格的意志。换言之,只有生命的流动变化,而没有‘轮回’。‘佛陀只要是在变化之上建立轮回,则佛教之轮回论已经不是文义上的轮回说。……变化的当体就是轮回,没有在空间往返的灵魂。亦即如同不是幼虫死了成为蛹、蛾,而是虫直接变化成为蛹、蛾;我们的生命也改变其本身,不久之后,成为马、牛或在地狱、天堂。所有业自身(?)会变成其本身。此名之为轮回。’若是如此,则这与说轮回思想在佛教中失其本来意义是相同的。

我们无法理解前述那种非轮回说之轮回说。比起这种解释更不可解的是︰在前述的解释中虽然反覆出现‘若依佛陀的话’,但在阿含经典中,很难找到证据。出现在经典中的轮回思想绝不是前面所述的那么难以理解。最常出现的思想是︰由于造作恶业,人死后堕于地狱、畜生,即使出生在人间也会获得短命、下贱、丑恶等果报;若积善业则死后能生天,若生于人间即得长命、高贵、殊胜等果报。这是业之轮回的意义,因而欧登贝格(Oldenberg)也在‘道德的酬应’上,探寻轮回思想的中心意义。这种道德的酬应,若不是指同一的人格去接受由自己的业所引出的报应,就失其意义。从轮回思想开始作为轮回思想的历史关系,或从道德的酬应之思想的论理意义而言,这当然是应该被承认的。

关于这点,经典中有很明显地叙述。‘你的恶业不是来自你的母亲,也不是来自你的父亲、兄弟、姊妹、朋友、亲族、禁欲行者、婆罗门、诸神等等。你自己造了恶业,必须自己遭受果报。’喜于杀害生物者,死后生于地狱中;尝受杀生之恶果者必是造作杀生者。因此,不能不承认轮回主体的同一的‘我’。只要是轮回思想,在这一点上就无法动摇。因此,童女迦叶再三地向否定他世、再生,以及善恶业果报的婆罗门阐述灵魂之存在。其问答如下︰

(1)问︰‘我屡次嘱咐濒临死亡的造作恶业者,如果他们再生于地狱就请他们来告诉我他们所受的业报,他们也都许下承诺,但到现在一直都没有人来告诉我。’

答︰‘这是当然之事。狱鬼不可能释放被拘捕者。堕入地狱者不能被释放回来。’

(2)问︰‘我也屡次请求积聚善业者回来报告其生天之果报,但仍是没有音信。’

答︰‘这也是当然之事。一旦生于天上,自然不愿意回到人间。’

(3)问︰‘生于忉利天是何景况?’

答︰‘忉利天的一天等于地上的百年。因此即使想在生于忉利天的两、三天后回到人间来向你报告,你也无法见到。’

(4)问︰‘你怎么知道有忉利天以及其中一日相当于人间百年?’

答︰‘你无法了解这点,就如同盲人不知颜色。’

(5)问︰‘曾以大釜煮杀盗贼,藉以查看灵魂如何脱出,但并无所见,因此可知无有他世?’

答︰‘当你昼寝梦游山野时,难道你的侍女也见过你的灵魂出入你的身体?我们不应以目前之事观看众生,应以天眼力来观察。众生此死彼生,由彼生此。’

除此之外,童女迦叶以木中求火,或法螺贝中求声的譬喻来反驳于肉体中求灵魂。透过这段的问答,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以梦为灵魂之漂游这种素朴的灵魂信仰,已经和轮回思想结合。《中阿含》〈鹦鹉经〉白狗的故事更是显著的证据。鹦鹉摩纳之父都提因增上慢死后生为摩纳家中的白狗。经过佛陀指点的摩纳,即返回家中试探白狗。摩纳问白狗︰‘你的前世如果真是我的父亲,那就请你跳到大床铺上。’白狗如其所说即跳到床上。摩纳又问︰‘如果你真是我的父亲,请你告诉我藏宝之处。’白狗即用口与脚指引藏宝之处。再生为白狗的都提还保持其前世的记忆,并且听懂人类的语言。这种类型的轮回谭,虽然有可能是后世所附加,但可以视为是在给予童女迦叶之问答中的灵魂信仰正统的地位。

像这样,从经藏中可找出前述的轮回思想。这种思想不是出现在纯粹述说无我五蕴缘起等等的经典,而是出现在神话色彩浓厚的作品中。从童女迦叶的问答,我们可以推测出︰这种思想是在对抗流行于当时,否定善恶报应的享乐主义,因此颇受原始教团欢迎。它与制作神话式的、文学式的作品的倾向结合,并且时常出现于经藏中。不过,即使原始教团欢迎这种思想,但也不能成为它与无我思想内在能够结合的证据。无论如何,它是不同立场的思想,经藏只不过如实地传达出两种不同的思想而已。

无我五蕴缘起的立场,并不像自然科学的认识那样排斥灵魂与他界。眼前感觉的对象或想像所产生的神话的对象,只要是因五蕴或六入而存在,它就不是不同的资格。在诗人的幻视中所见的、所感受的他界,只要是以鲜明的具象给予人们印象,就可以认为它与现实世界一样,同样具有现实性。例如,无妨将地狱的狱鬼视为与人类同样由五蕴所生,或者是名色。但是,这也只是存在于无明的立场上。

如同轮回主体的我是现实性的,业的轮回转生也是现实性的;如同我是无,业的轮回转生也是无。因此,在无我的立场上没有轮回。体现无我的真理时,轮回也就消失。在述说无我的经典中,对于提出‘若说色受想行识无我,则无我之业如何被我所触’的问者所作的回答,正是在显示这点。佛陀在将这种疑问称为愚痴无明之后,就述说无常、苦、无我之法,并作出结论‘若如是观则生解脱真实智,所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对于应如何思考无我的业的作者这个问题,佛陀没有正面地给予答覆,但是却表明了因正观无我而到达的解脱境界是无生也无业,并且是没有其他存在的境地。因此,业与作者的问题并不存在。因此,‘无我的业’这种问题也失其意义。就这一点看来,这类经典中佛陀的回答方式,可说十分值得注目。

在无我的立场或在明的立场上,业的轮回并不成立──这种情形在述说缘起的经典中可以见到。‘乔达摩!如何彼行彼受?’‘婆罗门!所谓彼行彼受,是一种极端。’‘若是如此,乔达摩!如何他者所行他者所受?’‘婆罗门!若说他者所行他者所受,也是另一种极端。婆罗门!离此二者如来依中说法。缘无明有行,缘行有识……。’在汉译经典中,显然是以第一种极端为常见,另一种极端为断见。‘汝自身行此恶业,汝自己受其果报’的思想,被视为是主张灵魂存在的常见而被排斥。而且,前面所引用的童女迦叶之问答,不得不视为是在显示常见、断见的对立。

缘起说是在驳斥肯定或否定灵魂轮回的任何一说,而以法之缘起代之。然而缘起说是采取何种意义来取代轮回思想?前面我们曾经论及︰将缘起说视为轮回过程的说明,是阿毗达磨式的解释,并不是缘起说的本来意义。前面所引用的经典显然不具有这种解释的色彩。缘起说与由于业的时间性的轮回无关,并且不是以时间性的业与报的关系为问题。驳斥与真的认识无关(即灵魂与他世是否存在)的形上学的问题,而认为只有观法才是真的认识,以及探究法法之间的缘起关系的──才是缘起说。因此,就这种说法而言,如同基于缘起法而有,具体性的、经验性的业(行为),以及业之造作者的我;忉利天与地狱等等的他世界;只要在想像上,具有具体性的形态,或给与人心具体性的力量,则它也同样是基于缘起法而存在。

但是,这种存在仍都属于无明之领域,并不是观法的立场。例如所谓的‘彼行彼受’,只能立于无明的立场而言,若基于观法的立场,说‘彼行’或‘彼受’都不被允许,因此,与同一的他有关的业之报应也不能说。也就是说,业的‘轮回’并不是法。如来驳斥这点而说‘法’。这就是以缘起说代替轮回说的意义。

诸如此类的叙述,我们在其他经典也可找到。‘我知世尊如是说法,今此识往生不更异’,作如是主张的嗏帝比丘,当被世尊问及何谓‘识’时,他回答说︰‘世尊!即是在此处、在彼处接受善恶业之果报者’,但世尊给予严厉地斥责,世尊并告以识是因缘而起,而且详述缘起。其后,世尊又问︰‘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见,汝等颇于过去作是念,我过去时有、我过去时无,云何过去时有,何由过去时有耶。’‘不也,世尊。’‘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见,汝等颇于未来作是念,我未来当有,我未来当无,云何未来有,何由未来有耶。’‘不也,世尊!’显然这是轮回转生的问题之排除。依此立场而言,述说过去世自己是如何存在的一切本生谭,以及思考自己在未来世将是如何景况的一切轮回说,都只是立于不了解存在真相的凡夫的立场所产生的。

在凡夫的立场上,这些想像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同样对人心具有作用。但是,这种想像的世界,并不具有形上学性的实在性,只是基于法而存在。当凡夫的立场被止扬时,这一切也都被止扬。若是如此,则以相等的立场而将轮回思想与缘起说加以结合,显然是极不合理。

[参考资料] 《观佛三昧海经》卷六〈观四无量心品〉;《七佛经》;《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上;《大智度论》卷三十、卷七十七;《成唯识论》卷四;佐佐木现顺《业と运命》;菅沼晃(等)编《佛教文化事典》〈宇宙论〉;木村泰贤着·欧阳瀚存译《原始佛教思想论》第二篇第四章;石上玄一郎《轮回と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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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戒
杀生戒

佛教徒的根本戒之一。又称断人命学处、杀人戒、杀戒。系禁止杀害人命的戒条。在佛教的戒律系统中,是四波罗夷之一,十重禁之一,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一。

《梵网经》卷下(大正24·1004b)︰‘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四分律》卷二载,佛曾在毗舍离说不净观,诸比丘闻罢,厌恶其身命,于婆裘河边之园中,请求勿力伽难提了断其命,佛见之乃诃责其过。于是制戒规定,凡杀害人命者,犯波罗夷罪。《摩诃僧祇律》卷四认为此事发生于佛成道第六年之冬季。但《有部毗奈耶》卷一、《大智度论》卷四十等传述佛成道十二年中,诸弟子未犯过失,《善见律毗婆沙》卷六说,二十年中佛未曾为弟子结戒。因此,《僧祇律》的成道六年结戒说,是一种异传。

《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优婆塞五戒相经》等所说的五戒,《中阿含》卷五十五〈持斋经〉、《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所谓的八斋戒,《受十善戒经》、《菩提资粮论》卷一等所说的十善戒,《梵网经》所说的十波罗提木叉等中,皆列于第一位。关于此点,《大智度论》卷十三云(大正25·155b)︰‘佛说十不善道中,杀罪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初。若人种种修诸福德,而无不杀生戒则无所益。(中略)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世间中惜命为第一。’杀罪为最重罪,故置于十不善业道中的最初。同论卷四十六亦云(大正25·395c)︰‘淫欲虽不恼众生,心系缚故为大罪,以是故戒律中淫欲为初。白衣不杀戒在前,为求福德故。’依智顗的《菩萨戒经义疏》卷下、法藏的《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所说,出家众犯杀生戒者稀少,且声闻戒为随犯随结戒,故诸律之次第是淫盗杀妄;而在家众为求福德,又大乘菩萨以大悲为本,且杀戒之戒体是性罪,故在五戒或十波罗夷之中,属于第一位。

关于此戒的犯相,《摩诃僧祇律》卷四(大正22·257c)︰‘有五事具足杀人,犯波罗夷。何等五?一者人,二者人想,三者兴方便,四者杀心,五者断命。是名五事。’

此谓先起杀心,将对象作为众生或众生想,用方便加行了断其命,即成杀罪。另外《大智度论》卷十三、《菩萨戒义疏》卷下、《四分律行事钞》卷中之一等亦有相同记载。但《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开此中之杀心为欲乐与烦恼二种,合方便与断命成一方便究竟。《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缺其中之众生想,亦将杀心开为意乐及烦恼二种,共分别成五相。虽然开合有异,不过其义皆同。

至于杀生之方式,《四分律》卷二列举二十种,即自杀、教杀、遣使杀、往来使杀、重使杀、展转遣使杀、求男子杀、教人求男子杀、求持刀人杀、教求持刀人杀、身现相、口说、身口俱现相、遣使、遣书、教遣使书、坑陷、倚发、与药、安杀具。

《五分律》卷二亦举自杀、优波害等三十一种。《十诵律》卷二条列自杀等十五种。《摩诃僧祇律》卷四举叹誉杀乃至外道杀等二十一种。《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一则出自、教、掷、安、咒及神力六种方便。

杀生之罪分为︰断人命者波罗夷罪,杀畜生命者波逸提罪。如《四分律》卷十六云(大正22·677a)︰‘若比丘故杀畜生命者波逸提。’又,《菩萨戒经义疏》卷下将众生分立三品,以决定杀罪的轻重,如杀害诸佛、圣人、父母等上品众生者,五逆罪。杀害人及天等中品众生者,波罗夷罪。杀害畜生等下品众生者,轻垢罪。此外,《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有利益杀生之说(大正30·517b)︰
‘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此为菩萨戒中特殊的开制,古来称为一杀多生说。

有关杀生的果报,旧译《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谓,杀生之罪能令犯者生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于人中,则得二种果报,一是短命,二是多病。《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三谓,杀生罪有三果,堕地狱等为异熟果,生于人中多病短命为等流果,无外物坚住为增上果。《大智度论》卷十三叙述杀生有十罪︰(1)心常怀毒,世世不绝。(2)众生憎恶,眼不喜见。(3)常怀恶念,思惟恶事。(4)众生畏之,如见蛇虎。(5)睡时心怖,觉亦不安。(6)常有恶梦。(7)命终之时,狂怖恶死。(8)种短命业因缘。(9)身坏命终,堕泥梨中。⑽若生为人,常当短命。犯此十罪,不论现在或未来,皆应受苦报。

[参考资料] 《长阿含》卷八〈散陀那经〉;《中阿含》卷三〈伽蓝经〉;《正法念处经》卷一;《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优婆塞戒经》卷五;《五分律》卷八;《有部毗奈耶》卷六~卷八、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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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
慈悲:
持哀愍之念以怜物之谓。慈悲是佛道门户、诸佛心念。南本《涅槃经》卷十四云(大正12·698b)︰‘一切声闻、缘觉、菩萨、诸佛如来,所有善根,慈为根本。’《观无量寿经》云(大正12·343c)︰‘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又,慈悲为万善之基本、众德之伏藏。《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6c)︰‘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中略)亦以大慈悲力故,于无量阿僧祇世生死中,心不厌没。’

《十住毗婆沙论》卷一尝谓,自大悲无生之母,生一切诸如来。以是佛道修行之最初,以五停心治诸乱心,立慈悲观对治嗔恚,修行渐进。或以四无量,或以信等十行等,皆不离此慈悲怜愍之念。复立悲智二门,表佛法之觉德,并以观音象征弥陀之慈悲门、普贤象征释迦之慈悲门。《慈悲道场忏法》卷一云(大正45·922c)︰
‘此慈悲诸善中王,一切众生所归依处,如日照昼,如月照夜,为人眼目,为人导师,为人父母,为人兄弟,同归道场,为真知识,慈悲之亲,重于血肉,世世相随,虽死不离。’

若别释‘慈悲’二字,则有拔苦义及与乐义,以及生缘(众生缘、有情缘)、法缘、无缘三慈之释。兹略释如次︰

(1)拔苦与乐︰此有二说︰一谓以拔苦为慈,与乐为悲;二谓与乐为慈,拔苦为悲。关于前者,南本《涅槃经》卷十四云(大正12·696a)︰‘为诸众生除无利益,是名大慈;欲与众生无量利乐,是名大悲。’昙鸾《往生论注》卷下云(大正40·842b)︰‘拔苦曰慈,与乐曰悲,依慈故拔一切众生苦,依悲故远离无安众生心。’关于后者,如《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6b)︰‘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十地论》卷二云(大正26·134a)︰‘慈者,同与喜乐因果故;悲者,同拔忧苦因果故。’,其他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一、《顺正理论》卷七十九等,亦有是说。

对此,诸经论各有解释。《华严经探玄记》卷十谓乃由于有通、别二义,若依通论,慈悲共具拔苦、与乐之义;若依别论,则各有分属。《大乘义章》卷十四谓慈、悲虽同为无嗔性,但以四义不同而二分,一以功能不同,故悲能拔苦,慈能与乐;二以治患不同,故悲止害觉,慈息贪欲,又,悲能除微细之嗔,慈能遣粗重之嗔;三以境界不同,故悲心多缘苦众生而起,慈缘无乐众生而起;四以得报不同,故悲得空处,慈生遍净。

(2)三缘之慈悲︰略云三慈。《往生论注》卷上云(大正40·828c)︰‘慈悲有三缘,一者众生缘是小悲,二者法缘是中悲,三者无缘是大悲。’此三缘之说,南本《涅槃经》卷十四、《佛地论》卷五、《大智度论》卷二十、卷二十七、卷四十等书皆有诠解。此中,《大智度论》所述之三慈如次︰

1.众生缘慈︰非但缘一切众生而起慈悲,也是缘众生相而起,故云众生缘。即缘某甲某乙等众生之姿而起,故云众生缘慈悲。

2.法缘慈︰诸圣者破吾我相,灭一异相,观众生但为五阴假和合而起慈悲。亦即此等众生,不知法空,妄起欲念,故圣者怜之,令随意得乐。

3.无缘慈︰佛心不住有为、无为性中,不住过去、未来、现在世,知诸法不实、颠倒虚诳之相,心无所缘,故以其无缘佛心,愍念众生不知诸法实相,往来五道,执着诸法,分别取舍,为此,令众生得诸法实相之智慧。

此外,《涅槃经》又举二义,一义缘贫穷众生而施予乐,此名众生缘;缘彼众生所须之物,而施之,名法缘;缘如来,名无缘。如来永离贫穷,受第一乐,故不以众生缘、法缘为可缘,故云无缘。而欲以大乐与众生,故云无缘慈悲。此乃就化益而分三缘。另一义谓,缘一切众生、父母、妻子、眷属,名众生缘;不见父母、妻子、眷属,见一切诸法皆自缘生起,名法缘;不住法相及众生相,任运而转,名无缘;此与《大智度论》所说相合。

◎附一︰印顺〈三种慈〉(摘录自《大树紧那罗王所问经偈颂讲记》)

‘无我’与‘慈’,这两者要如何才能平等呢?也就是要如何才能相应呢?佛法中说到,菩萨智慧越高,慈悲就越大;并非是有了慈悲便没有了智慧。假如只有慈悲,没有智慧,则无异于凡夫;只有智慧,没有慈悲,那么这种智慧也就和小乘一样了。所以菩萨应该是悲智一如;大乘法应该是慈悲与智慧平等的。那么要如何才能使得慈悲与智慧平等呢?

佛法之中有不少话是为佛教徒所常说,而几乎成为口头禅的,比如︰同体大悲、无缘大慈等。但‘同体大悲、无缘大慈’所指的是什么?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有一番分别,才能了解何以菩萨在通达了一切法空的境界后,还能够有慈悲心。

我们先要知道,慈悲心究竟是如何生起来的?慈悲心是缘众生而生起的。如果不知道有众生,则慈悲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生起来的。不论是对于我们的亲属或朋友,甚或是小动物,当见到他们的苦痛时,我们便发起了慈悲心,想要消除他们的痛苦(这是悲),或者是使他们得到快乐(这便是慈),既然缘众生而生起,那又怎么会是无缘大慈?般若与慈悲,如何能合得起来呢?

佛法中,慈(悲)有三类︰第一类是众生缘慈︰是缘众生而起慈心。由于在生起慈悲心时,心境上便显现了一个一个的众生。平常我们见到众生,总会把他们当做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独立自体。比如,当见到一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内心中会有种种感想,他变老了、变瘦了,或者是变胖了等等;总会把他当做是固定的个体,而只是瘦弱或肥大。似乎这个人的本身,是一定的,不会有什么变化的。因此,我们对于众生,总是执着于他各人有他的实有自体;人人有此观念,以这样的认识再来起慈悲心,便是众生缘慈。众生缘慈修得慈定的,可以得生梵天。

第二种是法缘慈︰其境界的程度较高,已经超出一般人之上。他所见到的个体,张三是张三,李四是李四,人还是人,狗也仍然是狗;但他了解到我们所见到的一个个众生,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可以说他已经体解了无我的真理。但是无我,并没有抹煞众生的生死轮回;生死还是生死,轮回还是轮回,众生还是众生,不过其中没有了实我,只有‘法’的因缘起灭而已。佛在阿含经里便说到︰人只不过是六根和合,除眼、耳、鼻、舌、身、意之外,要求‘我’是不可得的。佛又分析,人不外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或者是不外乎地、水、火、风、空、识,这六大结合起来便成为人,此外求人,再不可得。所以佛一再宣说,除了‘法’之外,根本就没有如外道所想像的,一个永恒不变的真我。如此一来,则好像只有几种元素,只有法而没有了众生,这在佛法,便称之为我空,没有真实的我,而只有诸法因缘和合的假我而已,如此,则见到众生,尽管他没有‘我’,但是由于因缘和合而起烦恼、造业、受果报;一下子得升天上,一下子又生在人间,欢喜不了多久,又有新的苦恼,永远是在那里哭笑不已。若由此而生起慈悲心则为法缘慈,这在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大多数的人所具有的,是众生缘慈;若谈到众生的苦恼,总想成有个实实在在的众生在那里苦恼着。

法缘慈,必须是在证悟了声闻乘的圣果以后而起的慈悲心,但这还不能一切法空与慈悲相应。在证得圣果的,虽决定不执诸法实有,但心目中的‘法’,还是呈现实有的形相。如对六根、五蕴,看成实在存在着的;没有证得的学者,就会在法上执着,而成‘法有我无’的思想。举个例子来说︰平常人见到书,便会把书当做是实实在在的。而法缘慈的人,便会了解书是一张张的白纸装订起来,然后在白纸之上写了黑字。同样是书本,它却可以是令人起恭敬心的经典,也可以是一本普通的小说,甚或是一本禁书等等。因此,知道书本是不实有的,但是他却执着于那一张张的纸与那些黑字,认为它们是实有的;所以小乘人,多数认为除了‘法’之外,假我是不存在的。法缘慈就是这样,虽然知道众生无我,但却有众生的假相;否则,连众生相都没有了,怎么还会起慈悲心呢?法缘慈就是二乘圣者的慈心,依凡夫境界来说,已经是相当地高深而不能得了。

最高深的慈悲,是‘无缘慈’。小乘人所执着的法,在大乘人看来,依然是属于因缘和合的。我们的身心活动,依然是由因缘和合而生起变化;那么不但众生是由因缘假合,即使一切法也是由因缘假合,这样才能够了解到一切如幻如化,并没有真实的众生与法。在我法皆空,因缘和合,一切法如幻如化之中,众生还是要作善生天上,或是作恶堕到恶道,享乐的享乐,痛苦的痛苦,在生死轮回之中永远不得解脱。菩萨便是在这个境界上生起慈悲心。如有一个人很早便去就寝了,不久之后,大家听到他的惊惧喊叫声,跑去一看,知道他是做了恶梦,但是叫他却又不容易叫醒。这时,我们就很容易地想到,他梦中所见的,明明就是虚幻不实有的东西,但是他的痛苦却又是如此真切,如此深刻。菩萨眼中所见到的众生,沈溺在苦海中便是如此的情况。

因此,菩萨并非见到了真实的众生,或真实的法而起慈悲心的。他是通达了一切法空之后而起慈悲心的,这便叫做‘无缘慈’。在一切法空的深悟中,不碍缘有,还是见到众生的苦痛,只是不将它执以为实有罢了。到这时,般若与慈悲二者便可说是合而为一,这才是真正的大乘慈悲,所以又叫它为‘同体大悲’。一切法都是平等的,而就在这平等中,没有了法与众生的自性,而法与众生宛然现前。即空而起慈,这便叫无缘慈。所以讲到佛菩萨的慈悲,这其中一定有般若,否则便不成其为真正的慈悲。讲到般若,也必须包含了慈悲,否则这种智慧也就不是佛菩萨的智慧了。

◎附二︰〈无慈悲〉(摘译自《望月佛教大辞典》)

无慈悲,谓欠缺慈悲心之意。指佛、菩萨以外之一切有情。盖慈悲乃伴随着智慧的最高德性,且佛心亦可以用‘大慈悲’之语表示。

主张慈、悲的本性是无嗔善根的说一切有部,将慈、悲分为心、心所,认为佛的大悲(慧)与慈悲(无嗔)的法体不同,此乃有部特殊教学的法分别。大乘佛教则主张心所无别体、本质无别。又,就‘慈悲’一语而言,与众生乐谓慈(maitri^),拔众生苦是悲(karun!a^)。慈、悲与喜、舍合称四无量(又称四梵住),也就是根本静虑中的胜功德。如无量之语所显示,慈悲是以无量众生为对象,爱念、怜愍无量众生,进而加以根本救济。克实而言,只有佛、菩萨具有此德,二乘有学圣者因为专念自行,所以无慈悲。依《大毗婆沙论》卷一四0所述,有学圣者无论是现在修或未来修,皆不成就无量慈悲。但是,同是二乘的阿罗汉,在其位中修四无量心,以四无碍智得利他口业力,修愿智而知众生一切念愿希望,修无诤智止息一切众生心中之诤及众生间的斗争,所以阿罗汉具有慈悲。

凡夫是被慈悲的对象,此等人即使行慈悲亦不完全,所以毕竟而言是‘无慈悲’的。天趣生类是有漏善的异熟果,仅享受一向果的乐净之境,并不重视以其他众生为所缘的利他行,因此,此类众生同为无慈悲者。地狱、鬼、傍生等三趣有情,皆受自身苦所逼迫,无有余裕兼顾其他,因此同是无慈悲。

◎附三︰欧阳渐〈起悲〉(摘录自《支那内学院院训释》〈释悲〉五)

谁不有悲性,谁不欲起悲度众,名字远闻。然无方便,悲不得起。悲不得起,或怖自苦而为声闻,或破自惑而成缘觉;是故直往菩萨起悲第一。起悲方便第一中之第一。(1)多闻,(2)清净,(3)不离众生,(4)发愿布种,(5)修慈滋润,(6)多作功德,(7)观众生苦,(8)观众生倒惑,(9)取相作观,(10)习以成性。茍能如是十种方便殷重不已,悲念不生,如来世尊则为妄语。

云何多闻而起悲耶?智由悲起,悲亦由智起。悲起之智,能自抉择,加行根本,及与后得,遂尔次第而成。起悲之智,数他珍宝,七事四理,深信不诬,遂尔知见有力触感根心。是故必得多闻而后知苦真实,知苦真实而后不同苦役,不同苦役而后能观众生役苦以起悲。必得多闻,而后知法真实;知法真实,而后不同法执;不同法执,而后能观众生执法以起悲。若不知苦真实,则又不能代众受苦;不能代众受苦,虽或能悲,乃亦不能念念相续。不能念念相续,刹那已灭,乌得谓其真能起悲。若不知法真实,则事有触而应悲者,由衷而出不免为世俗附庸,非由衷出不堕于口惠之随风,即堕于感情之躁动。凡若此者,又乌得谓其真能起悲?

云何清净而起悲耶?五百盐车截渡浑浊丧真,沧浪之清物来必鉴,久氛尘境,黑暗冥顽,不染一埃,空灵照烛。感触捷应之机,捩则失用,净则精通,理固然也。是故物至而悲起者,清净无秽之心境也。《大宝积经》︰如是大悲由于不谄而得生起,譬如虚空永出离故。如是大悲由于不诳而得生起,从增上意而出离故。如是大悲非由诈妄而得发起,从如实道质直其心而出离故。如是大悲由于不曲而得生起,极善安住无曲之心而出离故。如是大悲由彼无有憍高怯下而得生起,一切有情高慢退屈善出离故。

云何不离众生而起悲耶?悲是能缘,众生苦惑是为所缘。草木河山,骚士情人因之而多感。羌无寄托,则秋风肃杀,或亦喜彼威刚,落日昏黄,时则赏其索寞。唯夫有情疾痛相对黯然,盖未有不悲从中来也。空山趺坐,飞鸟不闻,足音跫然,定中憎扰。肝胆楚越,人事迷茫,苦且不知,从何悲起!是故大乘大悲,当处人闲尘坌阓闹,然后乃得众生业惑情伪离奇,然后有动乎中,酸辛悲愤。奈何菩萨如彼声闻,了自业缘,避人逃世。是故《大庄严论》︰菩萨大悲,略以十种众生而为境界。《菩萨藏经》︰菩萨大悲,略以十六众生而为所缘。

云何发愿布种而起悲耶?行菩萨行但是行愿,发愿为因,愿满为果,因果不二,但是其事,不必事圆。是故不能起悲,但应悲愿。愿则易举,德輶如毛故。愿不可毁,金刚不坏故。愿则能引,招同类故。愿则能续,恒长养故。愿则不断,恒希望故。愿则能展,久具计故。愿则能赴,机相应故。愿则能任,力渐充故。是故不能起悲,但应悲愿。悲愿者何?不舍众生而已。众生与悲,如命与息,当愿众生起悲第一。《华严》〈净行〉︰百四十一,当愿众生,愿在发心前。《璎珞本业》︰有二十四,当愿众生,愿在发心后。佛前佛后皆普贤行,而皆行愿,愿此众生,愿此众生大悲无已,尽未来际。

云何修慈滋润而起悲耶?取与舍对,乐与苦对,交相系属,即交见栽培。与之以乐,不能不拔之于苦。悲为因缘,慈为增上,因缘增上,乃得成办,法性自尔,智者能知。《大庄严论》︰悲树六事成,根出以慈润,由有慈者见他苦已生悲苦故。云何多作功德而起悲耶?菩萨功德,十波罗蜜。施度、忍度、力度,详于威力。进度、智度,详于功德;慧详多闻,戒详清净;愿度详愿。惟禅方便须续而谈。舍身代苦,若觉其难,即应退堕,但告奋勇,而难为继。故有方便修三三昧,五蕴皆空,无愿,无作。此观若成,能所俱寂,三轮清净,得大涅槃。然三三昧若无方便,必乘果报生长寿天,退失悲心,堕于小外。因悲而空,因空而悲,禅与方便,交相利用,有益无危。《大智度论》︰大慈大悲用方便力,不随禅生,不随无量生,不随四无色定生,在所有诸佛于中生。众生着空堕大地狱,是故菩萨深入大悲,悲因缘故得无量福德,生值诸佛,从一佛国至一佛国。是故大悲不妨实相,诸法实相不妨大悲。

云何观众生苦而起悲耶?诸圣声闻,苦谛现观,证苦深远,厌俱行心,相续而转,悲故微薄。菩萨正观,堕百一十极大苦蕴,正熏心故,悲亦正强。是百一十应悉披陈。云何是耶?(1)流转苦;(2)欲痴苦;(3)三苦;(4)别离断坏相续毕竟苦;(5)贪嗔疑悔惛沉睡眠苦;(6)因果财护无厌变坏苦;(7)生老病死怨爱不得苦;(8)寒热饥渴,自逼他逼,及不自在一类威仪苦;(9)自他亲财戒见无病现法后法一切衰损苦;(10)食饮衣乘庄严器物香鬘乐伎照明给侍一切乏匮苦。如是增数有五十五。宿因现缘有一切二苦,长时猛利杂类无闲有广大四苦。狱鬼傍生善趣所摄有一切门四苦。他触自缠现造当趣界不平等有邪行五苦。父母妻子奴仆朋友财位自身一切流转有不定六苦。长寿端正多智胜人族富大力一切不得有不随欲七苦。妻子贪增饥俭怨敌野难属他根缺摈杀一切损恼有违害八苦。坏时尽时老病死时无利无誉有讥希求一切必至有随逐九苦。无乐受因不断结寻逼匮不平爱坏粗重有一切十苦。如是增数复五十五。此百一十,是菩萨行悲所缘境。缘此境故,悲不生起,是为木石,悲有情类。

云何观众生倒惑而起悲耶?如来大悲三十二种救护众生,众生于法发生颠倒有二十四,又于有情发生迷惑而有其八,如来一一观诸众生而起大悲,而为说法,菩萨大悲依此修习而得生起。云何然耶?一切法无我人众生寿者,而众生以为有,菩萨于此而起大悲。一切法无体无住,无执藏主宰事物我所,而众生以为有!菩萨于此而起大悲。一切法无生无灭无垢,离三毒,无来去,无造作戏论,而众生以为有,菩萨于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空无相无愿,缘生静寂,而众生以为不然,菩萨于此而起大悲。是谓观诸众生于法颠倒有二十四而起大悲。世间众生,诤论嗔恨,倒见邪行,饕餮互陵,为妻子役,恶友近习,邪命自活,居家浊秽,堕小舍智,菩萨于此而起大悲。是谓观诸众生于有情迷有其八事而起大悲。菩萨若能如此修习,大悲熏炽,则为已入阿鞞跋致。

云何取相作观而起悲耶?《大智度论》︰菩萨学悲无量时,先应发愿,愿诸众生拔种种苦,取拔苦人相摄心入禅,自诸亲族至十方界。取相作观虽近小定,然入观根本,一主厌弃,一主拔济,所趣自不相淆,方便不妨一致。云何习以成性而起悲耶?酒嗜痂癖,吾生以尔为命,人之所恶,彼之所好。中有开导,临事不造。法性自尔,悲亦何独不然。从他苦生悲,从悲生自苦,从苦拔他苦,从拔他生乐。夫至于乐,则成癖成嗜,非此不适。是故信行位怖苦,未见自他等,未触如实苦,习而未性故。净心位怖苦,已见人畜等,已触如实苦,习已成性故。铜钟感应,天下易事,无过成性,菩萨念哉。

[参考资料] 旧译《华严经》卷三十七;《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一;《说无垢称经》卷四;《十住毗婆沙论》卷一;《菩萨地持经》卷七;《大毗婆沙论》卷二、卷四十四、卷八十二;《顺正理论》卷三、卷三十七、卷三十八、卷四十四、卷七十九;《佛教哲学思想论集》二(《现代佛教学术丛刊》{37});道端良秀《中国佛教と社会福祉事业》;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上;《俱舍论》卷二十九。
世间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开心就好~~~~~~呵呵!
离线阿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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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2-06-15
算是我对自己的回答吧,可供他人参考
“教戒”修法是历史上很多修法中的一种,修的人很多。我认为,“教戒”的目的是为了正心正性,能严格做到就能正心正性,这是必然的。正心正性是得道的前提,心性不正者休提道事。但是,心性正了还不能等于是得道了,真正得道者是“开智开悟”者,也就是真正明白了宇宙是什么?生命是怎么回事?有对自己原始生命产生的那个境界的明明白白的感觉。因此,我认为“教戒”是修炼途中的一种方法或者工具,守教戒主要是为了正心正性。

但是事实上,心性很正者未必就能明白宇宙与生命这些很实质的问题,我认为产生对“不杀生”的疑惑,就是这样一种的反映。因为还没有明白宇宙与生命这些很实质的问题,所以心性既使纯正了,也会产生疑惑的。

我对“不杀生”的看法很简单。人是这个世界上可以修佛修道的高级生命,其它的生命基本上是不可以修佛修道的,要想修佛修道,必须得有人身!人身珍贵呀!所以,“不杀生”首先是不能杀人!因为他有可能修成佛道,谁杀了他,终止了他的人身,就会断了他修成佛道的可能性,这可是非常严肃的事,涛天大罪呀!至于人以外的其它生命,那是为了人的正常生存而设计的生存环境,粮食也是生命,动物也是生命,但是这类生命有它们自己存在的意义,为人类存在环境而存在,也是它们生命存在的重要意义之一。所以,正常的食用粮食和动物,那是人身的正常需要,只要心性正,就不要有太大的顾虑。太大的顾虑反而会成为一种修炼上的心障。

但是,心善是修者的本性,善良对待其它生命是纯正心性的表现,所以值得提倡。但是不可过于执著。慧能祖师曾经在一只饿虎和一只兔子面前沉思,制止饿虎可使兔子得生,可是饿虎可能会饿死,所以救了兔子等于是杀了饿虎。最终他放下了对“不杀生”的执著,让一切顺其自然。所以我认为,如果确实是身体需要,当杀则杀,当吃则吃,不要有心上执著,顺其自然,这本身就是在这个世间的道中。

但是,为了贪图生活享受而去大开杀戒,那可不是修者所为,在人世中也是一种忌讳。太多的捕杀和滥砍滥伐会造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失衡,这是我们看到的现实世界的惨景,原因就是因为人类不信道而破坏了道的原序,道在维护原序的制衡过程中,就会对人类有所震动,如地震、火山、洪水、干旱、虫灾、沙尘暴等。这些是对人类警示,也是对修者示道,修者该怎样做,该带着怎样的心态去天国世界,当自悟。
离线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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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2-06-15
哈哈哈哈!看来阿杂先生不知道六道轮回啊~~!
你的这种观点,就是139的观点!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不能进入修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食物链是大自然的正常规律,谁也无权干涉。但是,人,本来就是素食动物的品种之一,只是为了一个口味,就去“杀生(动物)”,太专制了吧!
哈哈!
请阿杂先生观看楼下的文章,这是选自很多资料的。有意义的。
离线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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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2-06-15
吃众生肉或可提前结束众生的生命即杀生,不杀生就是不做这样的事情。
何谓杀生何谓不杀生?
吃众生肉或提前结束众生的生命即杀生,不杀生就是不做这样的事情。

我想这个问题很是不好答啊!就拿田地里的害虫来说吧!你是杀还是不杀啊!
杀不杀自己选择,会有业障,有害虫也和我们有关,是共业。就象有蚊子叮你,就是杀业的果报。

拿佛教来说吧!世间所有的生命都是从六道轮回里来的,是不是应该不杀呢?杀了是不是也在造业呢?
杀生必定造业,能不杀,当然要避免,以前杀的可以通过修行来弥补。
和谐的生活从素食开始。
离线阿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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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2-06-16
据我所知,人类先民最早是以围猎为生的,农事在后。
六道轮回其实并不是严格的六道,轮回的途径是很多的,六道是大致分类。生命的轮回现象是道对宇宙一定范围内的生命的一种控制,出了这个范围的生命是长生不老的,更没有人世间的生老病死现象。其实,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是造情的,轮回现象也是造情的,有了情,生命在这些境界中才会有丰富的感觉,才会知道自己生命的存在,才会有修炼的意识,才会有找回自己原始生命的潜意识行为。
离线阿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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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2-06-16
坐卧行立,只要一着地,就会压死微生物,就是在杀生,怎么办?
人只要活着,分分钟都是在杀生,都是在造业,修炼者不例外,来做事的“有来头”的佛道也不例外。怎么办?就会有“灾难”:疾病、失财、苦役、磨心等现象“消业”。人为什么会有生老病死?其实就是在抵消“杀生”之罪。
也就是说,道在人的生存状态中就有抵消“杀生”的机制,只要正确认识到这点,就能坦然面对自己的“灾难”,修炼者更应该明白这一点,做得比一般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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