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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穗嘱言-莲花生大士伏藏教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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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6-22
珠穗嘱言-莲花生大士伏藏教言

  珠穗嘱言-莲花生大士伏藏教言-予移喜措嘉佛母之开示

  艾历啤玛恭桑、黄毅英译

  余,邬金莲花生大师
  以利自他故修习修法
  于金刚座之东
  研习并得娴熟经教。
  于南、西及北
  研习毗奈耶、阿毗达摩,
  及波罗密多教法。
  于巴苏陀罗,余修习作密。
  于邬金地,研习瑜伽密。
  于渣呵国,研习枳罗耶(此名金刚橛,亦名普巴金刚)
  于星加,修习马头金刚。
  于马努泗,修习马摩。
  于尼泊尔,修习大威德金刚。
  于金刚座,修习甘露。
  至于四部父续及母续,
  包括密集金刚,
  余于渣那地修习娴熟。
  于自然觉心中修习大圆满,
  了知一切法如梦如幻。
  于西藏地,为众生利乐故而行大行,
  于末法时饶益有情。
  以此故藏无数岩库
  具德者当能遇。
  有幸遇此岩传法者,
  圆满莲师之指示!
  其说如是。

  奇矣哉!于此世末,吾之岩传法将于藏土弘化。汝于该时追随吾教法者当谛听!

  瞭悟大圆满之阿的瑜伽为甚难,故当修之!其自性为心之觉性。若能保有人身,汝心即证佛位!

  无论大圆满之教法如何深广及遍满,皆可归纳为:勿观想或造作一微尘许,须臾不散乱!

  不明此语者实有此论调之危险:「不修即可矣!」其心缚于轮廻世法,纵若能勘悟无修之理,必能在轮廻不二中解脱。若得开悟又能出于轮廻,烦恼得寂息而住于元始觉中。若不能助汝止息烦恼之「证悟」又有何用?

  然有下座即沉迷五毒者。其不能悟入自性而必堕地狱!

  若未证悟某见勿加传扬!以该见未得见故,心为大空性之阐现。以修为无修故,一切觉受均无执著。以戒行无作故,均为不造作之自然。果为离捨与得故,为法身大乐,此四为余心中之言,违之无能入阿的瑜伽自性!

  未来世之末,众多邪修者将以佛法为买卖。当此之时,听吾语者应不离十善行!

  纵知觉性与佛无二,当供养三宝。纵已驽心,当以佛法为最内心追求。纵大圆满自性无常,勿轻其他教法!

  纵知佛与众生平等,以慈视众生。纵道与地离修与行,勿断除障之修法。纵资粮超于积聚,勿断善缘!

  纵汝心离于生死,此幻身确实必死,故当于死前修。纵能觉受离思法性,当保持菩提心。纵得法身果位,当以本尊为伴!

  纵法身非别处,当探其谛。纵佛果非他求,一切功德当廻向无上正觉。纵一切觉受均为元始觉性,勿让汝心堕于轮廻!

  纵汝心要为觉者,当敬礼本尊与上师。纵已瞭悟大圆满自性,不离汝本尊。不以此住者,口出愚狂、诽谤三宝无有须臾得乐者也。

  上师示云:人不思死。人生如山峡之谷糠或羽毛。死主骤至如雪前如风暴。烦恼如干草著火。生命如夕阳之渐渐也。

  一切三界众生以自作嗔心之黑蛇自缚。以自作贪欲红牛之角刺穿。以自作迷痴之沉黑自障。自我枷锁于自作慢心之崖。以自作疑犬撕裂。人却不知无能逃出烦恼五毒。一切所作只为今生享有轮廻之欲乐。

  此生于刹那间跨过而轮廻不断。来生又如何?復次,命之长短不定,死时无法知而犹如死囚置于断头台,每一步均更接近死亡也!

  一切所生皆为无常而必死。汝不闻过往曾死者耶?汝不见眷属之死耶?汝不觉吾等渐老?纵如是,与其修法,汝竟忘却过往忧愁。竟不恐惧未来之忧愁,汝竟无视下三界之苦。

  为无常境所逐,为二法执著之绳所缚,为欲河而奔命,困于轮廻网中,禁于业果之镣中---纵法之海潮触及,汝仍执散乱而掉以轻心。敢说死不能于汝等发生耶?余为如此认为之众生悲叹也!


  上师示云:若铭记死之困苦,则知一切所作均为苦因,故当捨之。断一切缚,纵何等细。独居而作空性修。死时任何均不能助,故当修法以其为汝之最善友故。

  汝之上师及三宝乃最佳依怙,故当至诚皈依。修法则为最能助汝心者。几紧记一切所闻,故法为最可依赖者。

  无论修何法,当弃昏、沉与懈怠,戴精进甲。无论得闻何法,无与其义离。

  莲花生大师云示云:若愿修正法者当如是作!心中紧记上师口授。勿思虑觉受,否则徒令执著或忿怒,日与夜,目观心。若意流有任何不德,于内心离之并趣于德行。

  復次,若见他人作恶,当对之起慈。对外境执著或厌恶为极有可能,当捨之。若对吸引之事物执著或抗拒者憎厌,当知皆为心之迷执,如梦欢而已。

  若闻喜与不喜语,知其为空响,如回音。若遇重大恶运或失意,知为暂起,幻之觉受,知本然自性从不离汝也。

  得人身为极难,故得佛法而弃之为极愚。只有佛法能引利乐,一切他法皆为世间欺妄。

  上师復言:与低下业力者共,只沉醉世间繁华与虚荣而不知业果之熟。未来苦恼比现在更长,故当对三界有情作如母之爱及慈悲。恒常与菩提正觉心伴。离弃十恶而守十善!

  勿与任何众生作敌:如是作者汝心之迷执而已。勿以谎言或欺诈而得饮食。纵今世之腹可满,将来必致重负!

  勿涉及买卖或利润:对自他常招散乱。勿执财富为重要,以其为修法之大敌故!!!

  只倚赖食物为散乱之源:保持修法资粮维生足矣。勿住生起执著或厌恶之村落或住处。若身住僻处,其心亦然。离弃绮语减少言说。若伤他人感情,两者均起恶业也!

  要之,一切众生无有例外,均曾为汝父母,故勿执著或嗔恨,持心以平和。离弃忿怒及恶言,以笑面而谈。

  父母之慈爱,纵自牺牲难以抵偿,故应于身、语、意敬重。善与恶均来自外境及随伴,故勿与作恶者为伴,勿住于他人有敌意并引至日后嗔贪之所。若如是者,徒增自他烦恼!

  住于心境平和处而佛法修行得以长进。住于极度执著或厌恶之处只有散乱。住于修法增长之处!

  若慢心起,功德渐减,故当离弃傲慢。若逢失望或失意,当自我安慰及辅导,重投于道!

  上师示云:若愿真修法,众善奉行,莫以善小。诸恶莫作,勿以恶小。最大之海以涓滴而成,须弥山与四大部洲亦以微尘而成。

  勿论布施之小如芝麻许,若以慈悲及菩提心布施,得百倍功德。若不以菩提心行布施,纵给牛马,功德亦不增长也。

  勿作谄媚及泛泛之交,于思维与行为皆诚信。修法以思维及行为皆诚信为首要。修法以清静三昧耶、慈悲与菩提心为基础。其中包含密咒道之三昧耶、菩萨戒与声闻戒。

  大师示云:将所有资粮与财富用于善行。或曰:「于死时亦需财富」,但若患绝症时,金钱不能减轻痛苦;无论多少侍从,若全无,痛苦亦不会增多。

  于其时,无论有多少随从、仆人、侍者与财富均无所助也。执著,纵为本尊与法执,均为缚也。富人执著千两金,穷人执著针线,其缚一也。当弃障解脱门之执著。

  当死之时,色身于檀香堆上火化或于荒野为鸟犬所食,无分别也。只有生时所作善与恶业相随。汝之恶名善名、食与财富、一切侍仆,均须抛于身后也。

  当死之时,汝需崇高之上师,当往寻之,无师无法觉醒至证悟,故当随具德上师儿承事其一切吩咐。(崇高具德上师者,是谓宗教兼通之上德大士也。)

  上师復言:谛听,听从莲师所说未来世之具福者!首,入于道者当勤精进。过往汝一直沉于执迷法;无数劫中,一切所作皆流转幻觉中,趁得人身立断此迷执。

  一切众生均为总体无明之黑暗所障蔽。二法起时,由二法执著所巩固。众生一切所作均为可悲者。六道众生之幻困真牢也!

  得人身极之难得!得之,只有少数得闻佛名。闻之生信为极罕有。既已生信入于佛法,甚多如固执之牲畜犯三昧耶与戒律而往下堕。见此等众生,菩萨亦失望,而余。莲花生亦失望。
  磋嘉,有佛法之处,纵只得人身者均为无数生中积无量资粮所致,然亦拥有六道众生之一切业也,。

  其中有闻佛之功德后,燃起执著与忿怒,恐他人亦闻之也。随于佛之教法,唯恐轮廻能空,此等之执著与忿怒为地狱种子。此等未来世将生于不闻三宝之地中。

  汝等现世或未来世能正闻莲花生之语者。汝当如是:以善用人生故,需崇高佛法。执著渴求世间声望而不修佛法者,只为兽中之尊而已。

  若有疑者,当细心思维:担心此身舒适、此身长久,能得胜利;至爱得利益及担心仇家报负(复)-----此等均为凡夫所有。天上之鸟、地上之鼠、砂石下之蚁均如是。一切众生皆如是。

  较它有小杀伤力之敌只为兽中之尊矣。若要修法当离乡里。汝之家乡实为执著与忿怒之源。(众生“家乡”,我、法二执为大也。

  只存可携之食物与财产,直至捨去食物与衣服之执著。勿保有引致散乱之物。寻找蠻人不到之地,带有只足维生之食物,离开友伴而独居。
  首先清静诸恶,次自观心!心之自性不灭,然投射于思维,足见其空性。投射出之思维绵绵不断乃为明了。勿随思维,勿执明了,放下专注而觉知其要,自然觉性即生起如法身。

  间中修除障法而得加强。若能如此随余嘱言,即可即生证得金刚持。

  磋嘉,释尊教法将末时,深褐忿怒之人降临,以此故,将吾语藏于棕色犀牛皮之篮中。

  其如是说。
  邬金大师莲花生珠穗嘱语圆满。
  此为持明大力哥登以鹰羽于白藏库东面开发。
  三昧耶,秘,秘,秘。
  愿善。
  愿善。
  愿善。
  吉祥圆满。
愿众生免我的罪,象我免众生的罪一样! 诸恶之中杀生最重,诸善之中放生第一——《大智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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