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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子·指物論》疏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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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6-23
《公孫龍子·指物論》疏解

高 正

《指物論》乃公孫龍子的認識論,篇中討論了認識的特點以及認識與事物之間的關係。其爲文以同一詞兼表不同概念,判斷中常省略主詞,推理中又常省略前提、隱藏結論;其結構則爲提出論題、自我辯駁、自我答辯。由於其辭曲折,其論詭譎,致使全篇晦澀難懂,遂成千古之謎。謹嘗試爲之解,以期就教於方家。
指物論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爲天下之所無,未可。”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爲指也。不爲指而謂之指,是兼不爲指。以有不爲指之無不爲指,未可”。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天下無物,誰徑謂指?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謂無物非指?且夫指固自爲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爲指?”
(據明《正統道藏》本標點)
指物論:“指”,通“恉”。《說文解字》:“恉,意也。”《管子·侈靡》“承從天之指”注:“指,意也。”“指”既可用爲名詞,又可用爲動詞。《莊子·天下》“指不至,至不絕”、《列子·仲尼》“有指不至,有物不盡”,其中“指”字皆爲名詞;《墨子·經下》“有指於二而不可逃”、“所知而弗能指”,其中“指”字則皆爲動詞。此類“指”字的含義大致相當於今天所說的“指認”、“意指”、“認識”。在“指物論”這一篇題中,“指”是名詞,指廣義的認識。“物”,公孫龍子在《名實論》中認爲:“天地與其所産焉,物也。”然在公孫龍子看來,“物莫非指”、“物不可謂無指也”,被人所認知的“物”,才可稱作“物”,這近於《莊子·齊物論》所云“物謂之而然”。所以,這“物”並不是指“客觀實在”或“物質”,而是特指“爲我之物”,即已被認識的事物。故“指物論”之題意應是“論認識、事物之關係”。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大凡事物,無不是認識的成果;而認識的成果,並非認識本身。由全篇觀之,文中“指”字,都是名詞,但分別表示著兩個不同的概念,有時代表“認識”,有時代表“認識的成果”。公孫龍子巧妙地將“認識的成果”與“具體的認識”混爲一談,故將“認識”和“認識的成果”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同稱爲“指”。此句的含義是,事物乃因與人的認識相接觸,方才被稱爲事物;如果事物與人的認識相脫離,則“自在之物”不爲人所知,人們則不知其爲事物,不知其存在。所以,事物皆爲認識的成果,即“爲我之物”。而認識的成果,乃認識與事物之結合體(即“物指”),當然不是單純的認識本身。公孫龍子發此論,既指出了認識與事物的聯繫,以及抽象認識與具體認識的不同,也注意到了思維和存在的關係;但他具有顛倒思維和存在關係的傾向,並且割斷了具體和抽象的聯繫。他將具體認識稱爲“物指”,而將其從抽象認識中分離出來;進而又否定具體認識,以圖達到“正名”之目的。《堅白論》曰:“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公孫龍子否定具體之中有抽象、個別之中有一般,割斷了具體與抽象、個別與一般的聯繫,表現爲絕對主義,此與其“白馬非馬”說出於一轍。公孫龍子雖尚未否定抽象認識,然已完全否定具體認識,故應屬間接不可知論。他提出了“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論題,下文便自己辯駁、自己答辯,反復論證、闡明之。
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如果天下無認識,事物便不可能被稱作事物。“謂”,《廣雅·釋言》:“謂,指也。”“謂”亦屬認識範疇。自此句始,公孫龍子乃自我辯駁。他一開始就偷換概念,將上文“而指非指”故意曲解成“認識不是認識”,並由此而推論出“天下無指”。接著,他又對此加以詰難,並隱藏著一個結論:現在事物已被稱作事物了,怎麽能說天下沒有認識(“而指非指”)?
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脫離了認識的東西佈滿天下,事物還能稱作認識的成果嗎?“非指者”,即不是認識成果、不能被稱作事物的“自在之物”。此句以上句爲前提,意爲天下萬物都不是認識的成果,那麽怎能說沒有事物不是認識的成果(“物莫非指”)呢?這一句和上一句,針對“物莫非指”和“而指非指”提出詰難,但以曲解“而指非指”爲基礎。公孫龍子爲便於進行反駁埋下伏筆。
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認識是天下所沒有的,事物是天下所存在的。此句先退一步,肯定“天下無指”,言下之意是,認識是天下看不見的,說天下沒有認識倒也罷了;然後又以經驗、常識爲依據,指出事物是天下存在的。將“指”和“物”作一對比,著重強調“指”無、“物”有,爲下文作鋪墊。
以天下之所有,爲天下之所無,未可:把天下存在的東西,說成是天下沒有的東西,不妥當。此句駁“物莫非指”,指出“天下無指”和“物莫非指”之間的矛盾。然亦以曲解“物莫非指”中“指”之含義,即將“認識的成果”曲解爲“認識”爲基礎。至此,公孫龍子第一次自我辯駁結束。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天下沒有認識,事物便不能稱作認識的成果。自此句始,公孫龍子乃自我答辯。此句針對上文辯駁中“天下無指,……而物可謂指乎?”而言。先退一步,肯定辯駁中的觀點,並接著往下推論。
不可謂指者,非指也:事物不能稱作認識的成果,便將不是認識的成果了。句首省略主語“物”。
非指者,物莫非指也:而事物不是認識的成果,(事物便不能被稱作事物,)所以事物沒有不是認識成果的。句中“非指者”,實爲“非指者物無可以謂物”之省略,由於上文辯駁中已言“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故此處引爲前提而不再復述。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天下沒有認識,事物便不能稱作認識的成果,並不意味著存在不是認識成果的事物。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不存在不是認識成果的事物,就是說事物沒有不是認識成果的。至此,公孫龍子巧妙地運用“反證法”推理,對“物莫非指”加以證明。
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事物沒有不是認識的成果,則認識的成果當然不是認識本身。此句又順水推舟,證明了“而指非指”。至此,第一次自我答辯結束。
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爲指也:說天下沒有認識,是由於事物各有名稱,而都不叫做認識。自此句始,公孫龍子又自我辯駁。《名實論》曰:“名,實謂也。”“名”是對“實”的稱謂,制定名稱是認識事物的一種方法。所以,“名”、“謂”同屬認識(“指”)範疇。此句的含義是,“名”乃因“指”而生,雖事物“各有名”而“不爲指”,其實並不是“天下無指”;同時也指出了事物和認識不是一回事。
不爲指而謂之指,是兼不爲指:事物不是認識而把它稱作認識,(認識又本不是認識,)這樣事物就加倍地不是認識了。“兼”,副詞,雙重地、加倍地。“兼”字不必臆改爲“無”。“不爲指而謂之指”,省略主語“物”。“是兼不爲指”前省略小前提“而指非指(而認識又本不是認識)”。此句進一層肯定事物不是認識,爲下文鋪墊。
以有不爲指之無不爲指,未可:把原有不是認識的東西,歸結爲沒有不是認識,不妥當。“之”,動詞,舊注“適也”,“到……去”;句中義爲“歸結爲……”。以上著重指出“物莫非指”與“事物本身不是認識”這一常識的矛盾;同時指出“物莫非指”和“而指非指”之間的矛盾。然仍以將“物莫非指”曲解爲“事物沒有不是認識”、將“而指非指”曲解爲“而認識不是認識”爲基礎。至此,第二次自我辯駁結束。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認識是天下萬物所共同包含的,雖然天下看不見認識,卻不能說事物不包含認識。自此句始,公孫龍子第二次自我答辯。“且”,提起連詞(見楊樹達《詞詮》),略相當於“夫”。“兼”,動詞,指共同含有。“兼”字不必臆改爲“無”。《堅白論》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堅焉,不定其所堅。不定者,兼。”“天下無指者”中之“無”,乃言“看不見”、“找不到”。“物不可謂無指也”中之“指”,爲與“物”結合的具體認識,即爲“物”所“兼”之“指”,又稱爲“物指”。“且指者天下之所兼”之前,省略“事物是因爲和認識結合方才被稱爲事物的”這一前提;蓋因第一次辯難中,已有“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之句,故此處省略。在公孫龍子當時,認爲“物不可謂無指”、“物謂之而然”的這類認識論觀點相當流行,在論辯中似乎已成爲一條“公理”。此處,公孫龍子擺出“指者天下之所兼”的觀點,堂而皇之地開始糾正辯駁中曲解“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錯誤。
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不能說事物不包含認識,便是不存在不是認識成果的事物。句首省略主語“物”。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不存在不是認識成果的事物,那麽事物便無不是認識的成果。
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並非認識本身不是認識,而是說認識和事物的結合體不是認識。“指與物”乃具體認識與事物的結合體,本文暫且稱之爲“認識的成果”。至此,公孫龍子點出了關鍵所在,糾正了辯駁中把“物莫非指”曲解爲“沒有事物不是認識”、把“而指非指”曲解爲“認識不是認識(‘天下無指’)”的錯誤。公孫龍子將“認識”和“認識與事物的結合體(‘指與物’或‘物指’)”同稱爲“指”,其目的乃是爲了將“具體認識”等同於“指與物”或“物指”,進而又認爲“指與物”或“物指”和事物本是一回事,而和認識卻不是一回事,並據此對具體認識加以否定。此即《莊子·齊物論》所云“以指喻指之非指”,即用抽象認識來說明具體認識不是認識。這是間接不可知論者在推理時常用的手法。公孫龍子慣於使用字面上看來與常識相矛盾的、怪異荒誕的詞句(如“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白馬非馬”、“堅白石二”、“雞三足”等)作爲論題,而以詭辯方法規定其爲某種特殊含義,以期收到既能自圓其說,又能聳人聽聞、新人耳目的效果。此乃其詭辯之一大特點。
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假如天下沒有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誰還來說它不是認識?“使”,假如。“物指”,即“指與物”,指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徑”,副詞,直接地;在句中起強調語氣的作用。此句言,正因爲具體認識是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所以才說它不是認識(“而指非指”)。
天下無物,誰徑謂指:假如天下沒有事物,誰還來說它是認識的成果?句首承上句省略“使”。此句言,正因爲大家都認識到了事物的存在,所以才說事物是認識的成果(“物莫非指”)。
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謂無物非指:假如天下有認識而沒有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誰還來說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不是認識?誰還來說沒有事物不是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句首亦承上文省略“使”。此句言,正因爲天下有著能“自藏”的抽象認識,又有著事物與認識的結合體(“物指”、認識的成果),所以才說認識的成果不是認識(“而指非指”),所以才說沒有事物不是認識的成果(“物莫非指”)。公孫龍子也和莊子一樣,將認識與事物結合起來考察。在這種認識論思想中,既有著詭辯成分,亦包含著值得重視的合理因素。
且夫指固自爲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爲指:況且認識本是自己使自己變成不是認識的,哪里是依賴於事物,而和事物結合,才表現爲認識的呢?“且夫”,句首語氣詞,表示意思更進一層。“奚”,哪里。“待”,依賴。“乃”,才。“與(讀去聲)”,動詞,參與;句中義爲“結合”。此句言,“自藏”著的抽象認識,本是一與事物結合,就使自己變成了不是認識;並不是依賴與事物結合,才表現爲認識。至此,公孫龍子大概認爲已經充分論證了“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觀點。然而,如果仔細推敲,就會發現,這一論題其實和《通變論》中所持的“二無一”論題相衝突。“二無一”是說,“左”與“右”可謂“二”,但“二”中無“左”亦無“右”。若將“二無一”原則運用於《指物論》,則應是“指與物”爲“物指”,“物指”不是“物”,也不是“指”。而文中“物莫非指”,其實就是“物莫非物指”,則已成爲“沒有物不是物指”了。若“物”爲“一”,“指”爲“一”,“物指”爲“二”,這已是“二有一”,或“沒有一不是二”了。故《指物論》與《通變論》,在思維邏輯上實存在著矛盾。這究竟是公孫龍子思想體系內部原有的矛盾,還是由於經過了後人的加工增改,尚有待於作進一步研究。由此觀之,今本《公孫龍子》中《迹府》以下五篇,是否真的出自公孫龍子一人之手,以及是否是公孫龍子學派的論文彙編,尚難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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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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