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中独特的一枝——荀子
散殊
在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学原创阶段,对于从周朝继承下来的“礼乐”的诠释,集中于人的内在情感是礼乐制度的内在根据。在孔子,礼与人的情感是相通的,正因为如此,孔子认为人应该且能够作为礼乐制度的担荷者。而在孟子那里,礼则完全为人的内在情感所包含,这样,只要实现了人的道德自我的扩充、提升,其他的事情则是顺理成章的了,这就是所谓儒学的“内圣外王”之道,其实质,造成孔子意义上的儒家外王面的缺失。同孔、孟一样,荀子也重视礼乐,关于礼乐与人的情感的关系,荀子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未有知其所由来也。”(《荀子-礼论篇》以下所引《荀子》一书仅注明篇名)这里,“礼”并非仅仅出于且主要不在于情感的内在需要,而恰恰在于对情感的文饰作用--“称情而立文”(同上)。所谓“文”、所谓“饰”,有两重内涵,其一就是装点,其二则为节制。荀子在分析三年之丧终于二十五月之时,是这样说的,“死者有已,复生有节”,礼之目的恰恰在于“立中制节,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同上)这样一种冷静的理智主义的看法,正表明了荀子对于人的社会性的强调,礼正是出于“伪”、出于“人为”,是人的社会性的最集中表现。而荀子所说的情感,也并非如孔孟所说的内在于人的道德情感,而只是自然人性的直接表现,这一点,人与鸟兽等“有血气之属”无不同,对于死者所表现出来的悲哀,只是物伤其类。“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同上)三年之丧,并非如孔子所说的出于“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人伦之爱,而只是出于自然的类之爱。这种“类”之爱,倒有似于孟子所说的生命情感,不过,在荀子看来,从这种情感引发不出积极的、人伦社会的东西,故要文饰、要节制。关于“乐”(礼乐之“乐”)也是如此,荀子以人情感之“乐”(快乐之“乐”)来释“乐”,“夫乐者,乐也。……故人则不能不乐,乐则不能不形,形而不为导,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导之,……”(《乐论篇》)。荀子对于情感的看法与其人性论是一脉相承的,即所谓“性恶”。
从“性恶”的意义上来说,荀子所谓性,就是自然的情感、欲望。“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正名篇》)所谓“天之就”有两方面的内涵,其一,为自然的(荀子所说的“天”是完全自然意义上的天);其二,为生而具有的。其内容自然离不开人的饮食男女等生理欲望与喜怒哀乐爱恶等情感,表现在人的行为上就是好逸恶劳、趋利避害。其实,如果仅仅从自然的角度来说,也无所谓善恶。当荀子在谈论人性恶的时候,他已经注意到了人的本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即社会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群”--“人之生也,不能无群”(《富国篇》)。群体社会也是在人的生存发展中自然形成的,作为个体存在的人,从单纯的体质方面说,甚至不如牛马等许多动物,如果要生存下去,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群体组织。生活在群体社会中的个人,如果顺着其自然情感欲望发展,只能造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这必然引起相互间不可避免的争端,此群体组织就会面临解体,而礼乐制度正是对此一争端所作的调解,以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保障,最终保证此群体组织的完整。正是在此意义上,荀子反对孟子的性善论。如果仅仅从自然情感欲望等恶的层面来看待人性,那么,礼乐等又是如何可能的呢?其实,除了性恶的一面,荀子还谈到人性其他方面的内容。
《荀子·荣辱篇》中有这样一段话:
“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者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人之所常,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执注错(即措)习俗之所积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
这里,人性中除了我们上面提到的自然情感与生理欲望的方面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即人的认知能力,如其所言,“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解蔽篇》)
而荀子的可贵之处,不仅仅强调人的认知能力,同时,也强调外物是可知的,其可知之处就在于“天行有常”、在于“物之理”。所以说“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不苟篇》)正因为“天地之常”,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耳闻目见等感性经验得到更多的知识,这就是心的“征知”功能,由此,可以以往知来、以今知古、以近知远,这已突破了纯粹的感性认识的界限。这是荀子人性了论中所包含的可贵的认识论思想,但荀子没有走得更远,他似乎意识的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遂对此下了一个转语,“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凝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故学也者,固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圣也者,尽伦者也……”(《解蔽篇》)荀子最终把人的认识能力限制在圣人之“伦”与圣王之“制”上,也表现了其哲学思想中的拘泥于伦理道德的层面。比较有意思的是,中国的先贤圣哲们始终对人的象西方所强调的科学主义的认知能力持一悲观、怀疑的态度。如庄子所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穷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庄子·养生主》)在这一点上,诸家不谋而合,惊人地一致,荀子亦如此。荀子正是从人的认知主体出发,而最终实现作为社会伦理的道德主体的人。这里,我们就涉及到前面所引《荣辱篇》一段话中关于人性的第三重含义,即或可以为尧禹桀跖、或可以为工匠农贾,这是作为情感欲望与认知主体人的潜在的社会本质。纯就社会本质而言,人性生而有者只是白纸一张,荀子所谓“本始材朴”,故此,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这里,人性与礼义起码不是截然对立的,“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礼论篇》)由性而伪、由自然而至“人为”,在荀子看来有其必然性。如我们上面所说的,荀子强调人的群体组织,这种群体组织存在得以维系的前提就是要有“分”,有贵贱等级之别,这种差别最终决定于“义”,即荀子所强调的一整套的礼乐制度,它是人伦、社会关系的规定者。在荀子看来,礼义制度起于先王圣人之作。这样,外在的伦理制度与内在的认知能力,最终使作为社会存在的人转化为道德主体。
至此,我们比较完整地分析了荀子关于人由自然本性到社会本质的转化过程,如其所言,就是“化性起伪”。他与孟子同样强调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但孟子认为人作为道德主体是完全出于其本性、出于其内在的道德情感的,荀子则认为必须用外在的人伦制度对人的自然本性加以约束、限制。一方面,作为自然情感、欲望的人性是不必善的,若任其发展则只能对社会群体造成危害,所以性是必须“化”的;另一方面,知性作为自然人性的内容,使人可能认识并遵从于外在的伦理制度,所以人性是可以“化”的。
同孟子一样,荀子也非常强调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道德主体性。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则以为,“涂之人可以为禹”,如上文我们所言,其根据就在于人的认知能力。为此,他提出了一整套的“察知道,行体道”的修养方法。所谓道,就是“人道”,其核心内容就是礼乐制度,“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论篇》)。“知道”则在于心知之“虚壹而静”。所谓“虚”,就是要去除成心之见,不以所已知害其所将受,如我们今日所言之“虚心”;所谓“壹”,就是不要只拘泥于一孔之见,从多方面思考问题并善于统合之,如我们今日所言之“综合”;所谓“静”,就是切忌胡思乱想、天马行空,需要冷静、理智,如我们今日所言之“专注”。荀子之“虚壹而静”有认识论上的价值,其所强调的正是认识中的理性主义原则。其实,传统中的这种理性主义原则是与道德伦理分不开的,他们往往将人的耳闻目见的感性认识与声色之欲望混为一谈,荀子也不例外。如其所言,“耳目之欲接,则败其思;蚊虻之声闻,则挫其精。”(《解蔽篇》)所以在谈到“虚壹而静”时,他所强调的是“壹于道”、“导之以理”(同上),所谓“道”、“理”,不外乎道德伦理,因此其“虚壹而静”说就成为成德的关键。
荀子同时强调“诚”,“君子养心莫善于诚”(《不苟篇》),这一点在荀子看来是天人相通的。其所谓“诚”就是“有常”,天以其有常而至其诚,所谓天之常就是其所表现出来的有序性,比如四时更替,万物化生。而人之常则在于“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同上),就是对道德实践之诚恳的执着。“察知道,行体道”与“诚”共同构成成德即人的道德修养的关键,而这两点是人人都可作到的,所谓圣人、君子、大人是每个人经过后天的努力都可以达到的。对于成德后的作为道德主体的独立人格,荀子予以高度的评价,“经纬天地而材官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里矣。”(《解蔽篇》)正是具有这种人格的圣人,化性起伪、制礼乐、明法度,使人的群体组织得以维系,圣人之治与天地之生两者功能不同,不能互相代替,但两者的成就具有相同的崇高、伟大性。正是人可企及的以礼义为核心的高尚的道德人格,使人具有与天地同等的地位。荀子所说的“物畜而制之”、“制天命而用之”(《天论篇》),正是对这种道德人文主义的最高评价。
关于礼乐,荀子谈论了很多,不过其核心内容不外于严格的封建等级秩序,所谓“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也”(《礼论篇》)。在此意义上,他也反对墨子之“兼爱”。不过其出发点并非如孔孟从父子亲情出发所强调的“爱由亲始”的有差别的爱,其出发点正在于“兼爱”对于等级秩序的破坏,“不足以容辨异,悬君臣”(《非十二子》)。他从社会分工方面出发,论证了这种等级秩序的合理性,社会分工不同、社会贡献不同,则其贵贱、贫富、轻重亦不同。这完全是一种社会的功利主义的态度,如其所言,礼的主要功能就是“兴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王霸篇》)。在隆礼的同时,荀子也重法,因人性恶,除了礼乐教化外,还要有法的惩戒作用以辅助之。荀子指出法的关键在于人,“有治人,无治法”、“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君道篇》),礼、法之治都在于圣人、圣王。荀子曾到当时已很强大的秦国,他评论秦国之政,一切都很好,就是缺乏儒者。
我们称荀子为儒学中独特的一枝,就在于他对孔子所宣扬的礼乐重新作了解释。他的这种解释,以前没有人这样说,以后也很少有人提起,荀子在后世已经基本被人们遗忘了。不过我们今天看来,荀子的解释有其独到的意义,比如他对人的自然生理欲望、认知能力与人的社会本质的一些看法,确实有其深刻性,应该在儒学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