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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元 璋 与 佛 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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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佛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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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元 璋 与 佛 教
张 景 岗


    佛 法 自 西 汉 传 入 中 国 后 , 总 的 说 来 , 一 直 受 到 历 代 帝 王 的 一 致 尊 崇 与 鼎 力 护 持 。 著 名 的 , 如 梁 武 帝 立 佛 教 为 国 教 , 四 次 舍 身 佛 寺 , 布 施 大 量 财 物 。 他 倡 导 茹 素 , 下 诏 编 制 《 梁 皇 宝 忏 》 , 对 佛 教 文 化 影 响 甚 深 。 唐 太 宗 李 世 民 , 虽 首 重 儒 学 , 但 对 佛 法 及 高 僧 亦 礼 遇 有 加 。 他 支 持 玄 奘 的 译 经 宏 法 事 业 , 亲 自 撰 写 了 《 大 唐 三 藏 圣 教 序 》 。 因 受 佛 教 影 响 , 他 对 自 己 早 年 四 处 征 战 , 手 所 诛 杀 , 愀 然 疚 怀 , “ 弥 增 悔 惧 ” , 特 令 于 七 处 战 场 各 建 寺 刹 , 为 阵 亡 者 设 斋 行 道 , 并 布 施 自 己 所 服 衣 物 , 竭 诚 礼 忏 , “ 冀 三 途 之 难 , 因 斯 解 脱 ; 万 劫 之 苦 , 藉 此 弘 济 。 灭 怨 障 之 心 , 趣 菩 提 之 路 。 ” ( 《 全 唐 文 · 卷 四 · 为 战 亡 人 设 斋 行 道 诏 》 ) 一 代 女 皇 武 则 天 更 是 与 佛 家 有 着 不 解 之 缘 , 八 十 卷 唐 译 《 华 严 经 》 就 是 在 她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完 成 的 , 译 成 后 她 亲 自 作 序 , 并 敕 法 藏 大 师 讲 授 , 对 华 严 宗 的 建 立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推 动 作 用 。 对 于 禅 宗 , 她 也 十 分 尊 崇 , 天 授 二 年 诏 请 五 祖 弘 忍 的 上 座 弟 子 神 秀 入 京 行 道 , 不 仅 给 予 “ 肩 舆 上 殿 ” 的 极 高 礼 遇 , 并 且 “ 亲 加 跪 礼 ” 。 ( 《 续 高 僧 传 · 卷 八 · 神 秀 传 》 ) 后 来 , 又 请 到 六 祖 慧 能 的 得 法 袈 裟 于 长 安 供 养 。 洛 阳 龙 门 石 窟 著 名 的 卢 舍 那 大 佛 , 据 载 就 是 她 施 钱 建 造 的 。 她 为 《 华 严 经 》 所 作 的 开 经 偈 : “ 无 上 甚 深 微 妙 法 , 百 千 万 劫 难 遭 遇 , 我 今 见 闻 得 受 持 , 愿 解 如 来 真 实 义 。 ” 更 被 誉 为 “ 千 古 不 泯 之 妙 严 ” ( 近 代 谛 闲 法 师 语 ) 。 在 中 国 历 史 上 十 分 有 名 的 唐 玄 宗 也 推 行 三 教 并 举 的 国 策 , 继 亲 注 《 孝 经 》 、 《 道 德 经 》 , 又 亲 注 《 金 刚 经 》 , 诏 颁 天 下 , 普 令 宣 讲 。

   



    在 历 代 著 名 帝 王 中 , 明 太 祖 朱 元 璋 与 佛 教 缘 分 可 谓 特 别 深 厚 , 其 对 佛 教 制 度 亦 多 有 建 树 。 朱 元 璋 , 濠 洲 钟 离 ( 今 安 徽 凤 阳 ) 人 , 自 幼 家 贫 , 为 地 主 放 牧 牛 羊 。 元 至 正 四 年 (1344) , 淮 北 大 旱 , 瘟 疫 流 行 , 由 于 父 母 、 兄 弟 相 继 去 世 , 17 岁 的 他 入 皇 觉 寺 为 僧 , 后 又 作 游 方 僧 , 在 淮 西 的 光 、 固 、 汝 、 颍 诸 州 游 历 了 三 年 多 , 对 佛 家 的 慈 悲 度 世 与 忍 辱 苦 行 有 深 切 的 体 会 。 公 元 13 52 年 , 郭 子 兴 起 义 , 他 毅 然 投 奔 , 身 先 士 卒 , 得 物 均 分 , 深 受 爱 戴 。 郭 子 兴 死 后 , 他 被 推 为 首 领 , 力 量 逐 步 扩 大 。 在 连 年 的 征 战 中 , 他 注 意 网 罗 各 方 人 才 , 如 儒 宗 宋 濂 , 谋 臣 刘 基 、 朱 升 等 , 在 与 陈 友 谅 进 行 的 决 定 性 征 战 中 , 据 说 还 得 到 了 庐 山 僧 周 颠 ( 一 说 道 家 神 仙 ) 的 襄 助 。由 于 早 年 的 出 家 经 历 , 朱 元 璋 对 佛 法 的 立 教 宗 旨 与 义 理 有 着 较 为 全 面 、 透 彻 的 了 解 , 其 护 法 护 教 的 基 本 态 度 也 是 相 当 明 确 的 。 每 见 善 信 真 修 , 他 都 由 衷 地 赞 叹 。 对 于 “ 隆 冬 之 时 , 衣 服 颓 靡 , 叠 膝 禅 房 , 慕 如 来 六 年 之 苦 行 , 意 欲 了 心 性 , 以 化 世 人 皆 同 善 道 ” , 虽 严 寒 肌 肤 为 之 冻 裂 亦 不 相 告 的 “ 力 修 之 僧 ” , 表 示 了 极 大 的 尊 敬 ( 《 明 太 祖 集 · 卷 十 · 明 施 论 》 ) 。 对 佛 法 日 盛 , 殿 阁 庄 严 备 具 , 亦 欣 然 于 怀 。 洪 武 中 , 特 为 诸 王 子 选 高 僧 为 辅 侍 , “ 为 诵 经 荐 福 ” 。 ( 《 明 史 · 卷 一 四 五 · 姚 广 孝 传 》 ) 他 在 政 事 之 余 , 也 常 “ 入 寺 中 与 禅 者 盘 桓 ” , 藉 此 舒 解 忧 烦 , “ 暂 释 几 冗 之 一 时 ” 。 ( 《 明 太 祖 集 · 卷 十 四 · 游 寺 记 》 ) 他 广 泛 结 交 天 下 名 僧 , 如 曾 被 元 顺 帝 赐 以 “ 佛 日 普 照 慧 辩 禅 师 ” 称 号 的 楚 石 梵 琦 , 赐 以 “ 寂 照 圆 明 大 师 ” 称 号 的 金 璧 峰 , 以 及 中 天 竺 僧 具 生 吉 祥 、 峨 眉 僧 宝 昙 、 普 陀 僧 怀 信 等 , 均 给 予 特 别 的 礼 遇 , 并 常 有 诗 文 馈 赠 。

   朱 元 璋 仰 重 佛 教 超 拔 与 教 化 的 功 能 。 明 朝 开 国 之 初 , 他 “ 悯 念 四 海 兵 争 , 将 卒 民 庶 多 殁 于 非 命 ” , 认 为 “ 非 佛 世 尊 不 足 以 度 之 ” ( 宋 濂 《 佛 日 普 照 慧 辩 禅 师 塔 铭 》 ) , 故 于 洪 武 元 年 秋 九 月 、 洪 武 二 年 春 三 月 , 两 度 诏 请 江 南 的 戒 德 名 僧 , 在 蒋 山 禅 寺 作 隆 重 的 超 度 法 会 , 并 亲 率 群 臣 向 佛 菩 萨 顶 礼 膜 拜 。 洪 武 三 年 , 因 对 鬼 神 之 事 存 有 疑 问 , 他 又 特 别 诏 请 了 十 六 位 法 师 , 馆 于 金 陵 大 天 界 寺 , 援 据 经 论 , 详 析 其 理 。 其 间 禅 宗 祖 师 , 世 称 明 代 “ 国 初 第 一 禅 师 ” 的 楚 石 梵 琦 , 预 知 时 日 , 因 缘 示 灭 。 临 终 前 他 沐 浴 更 衣 , 跏 趺 书 偈 曰 : “ 真 性 圆 明 , 本 无 生 灭 , 木 马 夜 鸣 , 西 方 日 出 。 ” 置 笔 对 梦 堂 法 师 云 : “ 师 兄 , 我 去 也 。 ” 梦 堂 问 : “ 何 处 去 ? ” 答 : “ 西 方 去 。 ” 又 问 : “ 西 方 有 佛 , 东 方 无 佛 耶 ? ” 他 震 威 一 喝 而 逝 ( 至 仁 《 楚 石 和 尚 行 状 》 ) 。 逝 后 龛 奉 四 日 , 颜 色 愈 明 润 , 朱 元 璋 及 大 学 士 宋 濂 等 均 为 之 嗟 悼 痛 恻 。 当 时 朝 廷 禁 止 火 化 , 礼 部 奏 闻 后 , 朱 元 璋 特 开 僧 家 火 化 之 例 。 禅 师 火 化 时 , “ 送 者 千 余 人 ” , 火 化 后 , “ 牙 齿 、 舌 根 、 数 珠 不 坏 , 舍 利 五 色 , 纷 缀 遗 骼 ” , “ 累 累 如 珠 ” ( 同 上 ) , 一 时 缁 白 瞻 礼 , 朝 野 惊 叹 。

   



    在 政 治 上 , 朱 元 璋 推 重 儒 释 道 三 教 并 举 的 政 策 。 他 认 为 , 儒 家 祖 述 尧 舜 , 效 法 先 王 , 其 传 承 与 确 立 的 政 治 准 则 、 伦 理 纲 常 为 “ 万 世 永 赖 ” , 而 佛 道 二 教 则 处 处 教 人 明 因 果 、 辨 善 恶 、 示 吉 凶 , 劝 善 警 顽 , “ 暗 助 王 纲 , 益 世 无 穷 。 ” ( 《 明 太 祖 集 · 卷 十 · 三 教 论 》 ) 他 说 : “ 尝 闻 天 下 无 二 道 , 圣 人 无 两 心 。 三 教 之 立 , 虽 持 身 荣 俭 之 不 同 , 其 所 济 给 之 理 一 。 ” ( 同 上 ) 认 为 三 教 虽 侧 重 不 同 , 表 现 各 异 , 但 其 出 发 点 与 最 终 目 的 则 是 根 本 一 致 的 , 对 于 国 家 的 长 治 久 安 , 三 者 互 相 补 益 , 不 可 或 缺 。 对 于 佛 教 , 他 认 识 到 佛 陀 立 教 之 目 的 , 在 于 使 人 人 明 了 祸 福 因 果 , 明 心 见 性 , 仁 慈 忍 辱 , 诸 恶 不 作 , 百 善 奉 行 , “ 意 在 消 愆 而 息 祸 , 利 济 群 生 。 ” ( 同 上 , 《 修 教 论 》 ) 指 出 : “ 假 处 山 薮 之 愚 民 , 非 知 国 法 , 先 知 虑 生 死 之 罪 , 以 至 于 善 者 多 而 恶 者 少 , 暗 理 工 纲 , 于 国 有 补 无 亏 。 ” ( 同 上 , 《 释 道 论 》 ) 盛 誉 佛 法 “ 化 凶 顽 为 善 , 默 佑 世 邦 , 其 功 浩 瀚 。 ” ( 同 上 , 卷 十 三 《 拔 儒 僧 文 》 ) 正 因 如 此 , 他 极 为 重 视 佛 教 的 辅 政 作 用 , 将 佛 教 事 务 视 为 朝 中 大 事 , 对 佛 教 制 度 、 僧 寺 清 规 多 方 整 饬 , 期 望 以 此 整 顿 僧 团 , 去 淤 除 垢 , “ 振 扬 佛 法 以 善 世 ” 。 ( 《 释 氏 稽 古 略 续 集 · 卷 二 · 申 明 佛 教 榜 册 序 》 )

   为 加 强 朝 廷 对 佛 教 事 务 的 管 理 , 洪 武 元 年 , 朱 元 璋 在 南 京 天 界 寺 设 立 善 世 院 , 命 僧 慧 昙 管 领 佛 教 , 又 置 统 领 、 副 统 领 、 赞 教 、 纪 化 等 员 , 以 掌 全 国 各 名 山 大 刹 住 持 的 任 免 。 洪 武 十 五 年 , 又 仿 宋 制 , 在 南 京 设 僧 录 司 , 有 左 右 善 世 、 左 右 阐 教 、 左 右 讲 经 、 左 右 觉 义 等 职 , 由 礼 部 任 命 ; 各 府 设 僧 纲 司 , 州 设 僧 正 司 , 县 设 僧 会 司 , 督 导 僧 众 行 仪 并 主 管 考 试 等 事 务 。 洪 武 五 年 , 他 下 诏 对 各 地 僧 人 普 给 度 蝶 , 废 除 过 去 的 免 丁 钱 。 洪 武 十 七 年 , 采 纳 礼 部 尚 书 赵 瑁 的 建 议 , 规 定 每 三 年 发 度 牒 一 次 , 并 加 考 试 , 不 通 经 典 者 淘 汰 。 洪 武 三 年 , 朱 元 璋 召 集 各 地 僧 耆 , 将 全 国 佛 教 寺 院 划 分 为 禅 、 讲 、 教 三 类 , 以 便 于 统 一 管 理 及 督 促 僧 人 专 心 办 道 。 其 中 禅 寺 为 不 立 文 字 , 专 求 明 心 见 性 的 禅 宗 寺 院 ; 讲 寺 则 包 括 禅 宗 外 的 各 个 宗 派 , 主 要 从 事 于 弘 扬 诸 经 义 旨 , 并 依 之 修 持 的 寺 院 ; 教 寺 为 专 修 瑜 伽 教 法 及 应 赴 各 类 佛 事 的 经 忏 寺 院 。 洪 武 二 十 五 年 , 还 进 一 步 制 定 了 禅 、 讲 、 教 三 类 僧 服 色 别 , 成 为 明 代 佛 教 制 度 的 一 大 特 色 。

   为 整 顿 僧 团 秩 序 , 防 止 僧 俗 混 淆 , 洪 武 二 十 四 年 , 朱 元 璋 还 制 定 颁 布 了 影 响 深 广 的 《 申 明 佛 教 榜 册 》 , 要 求 各 地 僧 司 查 验 清 理 天 下 僧 寺 , 欲 还 俗 者 听 其 还 俗 , 使 出 家 僧 人 恪 遵 戒 律 清 规 , 禅 、 讲 、 瑜 伽 , 各 归 本 宗 。 《 榜 册 》 中 还 详 细 规 定 了 僧 人 诵 经 仪 式 和 施 主 布 施 金 额 , 并 且 严 厉 规 定 , “ 令 下 之 后 ” 如 果 仍 然 “ 私 有 眷 属 , 潜 住 民 间 ” , 必 严 惩 以 正 视 听 。 洪 武 二 十 七 年 , 他 又 下 旨 敕 礼 部 颁 布 了 九 条 榜 文 , 对 僧 人 举 止 所 应 趋 避 自 律 之 处 , 作 了 更 为 具 体 的 补 充 规 定 , 俾 使 境 内 僧 人 均 能 依 此 条 例 洁 身 自 守 , 使 世 间 “ 善 者 慕 之 ” , “ 佛 道 永 昌 , 法 轮 常 转 ” ( 同 上 ) , 利 益 邦 国 。

   朱 元 璋 很 重 视 佛 教 经 典 的 整 理 、 流 通 与 讲 习 , 洪 武 五 年 , 他 召 集 江 南 名 僧 至 南 京 , 启 建 “ 广 荐 法 会 ” , 组 织 力 量 点 校 、 刻 印 藏 经 , 到 洪 武 三 十 一 年 , 共 收 录 佛 典 一 千 六 百 余 部 七 千 多 卷 , 史 称 “ 洪 武 南 藏 ” 。 他 亲 著 《 集 注 金 刚 经 》 , 还 多 次 下 诏 命 天 下 僧 人 讲 习 《 心 经 》 、 《 金 刚 经 》 、 《 楞 伽 经 》 , 对 禅 宗 在 明 代 的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 此 外 , 他 还 常 对 佛 教 具 体 事 务 , 如 寺 院 住 持 人 选 、 礼 佛 诵 经 之 法 、 佛 事 仪 规 等 亲 自 过 问 , 可 见 其 对 佛 教 重 视 关 心 的 程 度 实 非 同 一 般 。

   



    朱 元 璋 笃 信 佛 家 的 因 果 学 说 , 认 为 “ 定 业 难 逃 矣 , 果 报 昭 然 矣 ” ( 《 明 太 祖 集 · 卷 十 · 修 教 论 》 ) , 一 生 都 很 注 重 对 佛 学 义 理 的 研 讨 。 他 常 喜 欢 与 大 学 士 宋 濂 等 一 起 论 究 佛 经 奥 义 , 剖 理 决 疑 , 尤 属 意 于 般 若 经 典 , 对 般 若 真 空 的 佛 学 义 理 有 很 深 的 理 解 。 如 他 认 为 “ 佛 之 教 实 而 不 虚 , 正 欲 去 愚 昧 之 虚 , 立 本 性 之 实 ” , 所 谈 之 “ 空 ” 为 “ 相 空 ” , 谈 “ 空 ”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解 脱 妄 想 缠 缚 , “ 去 心 之 邪 念 , 以 归 正 道 。 ” ( 同 上 , 卷 十 五 《 心 经 序 》 ) 宋 濂 赞 扬 他 “ 一 观 辄 悟 ” , “ 睿 识 神 见 , 皆 超 出 乎 常 伦 ” 。 ( 《 宋 学 士 文 集 · 芝 园 前 集 卷 五 · 新 刻 楞 伽 经 序 》 ) 他 欣 然 赞 同 佛 陀 将 护 持 佛 法 的 责 任 付 之 于 国 王 大 臣 的 传 统 佛 教 观 念 , 不 仅 终 身 以 护 法 护 教 为 己 任 , 还 对 此 有 自 己 独 到 的 见 解 。 他 说 : “ 所 以 付 之 者 , 国 令 无 有 敢 谤 , 听 化 流 行 , 非 王 臣 则 不 可 。 ” ( 《 明 太 祖 集 · 卷 十 四 · 游 新 庵 记 》 ) 认 为 对 于 佛 法 的 教 化 、 流 行 , 朝 廷 应 鼎 力 协 助 , 对 公 然 毁 法 毁 教 者 要 严 惩 不 贷 ; 同 时 要 尽 量 采 取 无 为 的 态 度 , 以 免 产 生 误 导 , 即 对 佛 家 救 世 之 行 、 益 世 之 功 , 主 要 通 过 律 法 的 方 式 给 予 有 力 保 证 , 并 优 加 礼 遇 , 以 示 尊 重 。 他 强 调 , 作 为 现 实 的 政 治 家 , 帝 王 大 臣 应 致 力 于 伦 理 纲 常 的 维 护 与 日 常 政 治 事 务 的 处 理 , 忠 君 孝 亲 , 知 人 安 民 , 而 不 能 荒 废 政 务 , 更 不 可 妄 施 以 求 福 , 否 则 “ 必 不 蒙 福 而 招 愆 ” , 王 纲 废 弛 , “ 祸 将 不 远 ” ( 同 上 ) 。 当 然 , 他 也 批 驳 那 种 认 为 佛 道 误 国 的 观 念 , 是 “ 小 聪 明 而 大 愚 ” 。 ( 同 上 , 卷 十 《 三 教 论 》 ) 对 于 历 史 上 的 三 武 灭 佛 事 件 , 他 深 以 为 非 , 认 为 其 所 为 令 人 “ 切 齿 愤 恨 ” , “ 非 独 当 时 为 人 唾 骂 , 虽 万 古 亦 污 名 。 ” ( 同 上 , 卷 十 四 《 游 新 庵 记 》 ) 他 还 辨 析 梁 武 帝 亡 国 的 根 本 原 因 在 于 不 务 本 分 , 崇 尚 虚 文 , 废 国 怠 政 , 而 非 佛 法 之 过 。

   朱 元 璋 一 生 除 亲 著 《 集 注 金 刚 经 》 外 , 还 御 制 佛 教 论 文 集 《 护 法 集 》 , 写 有 大 量 关 于 佛 教 方 面 的 诗 文 , 收 入 《 明 太 祖 集 》 中 的 就 有 文 章 四 十 六 篇 , 诗 偈 若 干 。 其 中 对 佛 教 去 恶 扬 善 的 现 实 意 义 与 辅 政 作 用 的 阐 述 , 常 能 发 前 人 之 未 发 , 十 分 明 智 、 允 当 , 很 有 参 考 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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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众生免我的罪,象我免众生的罪一样! 诸恶之中杀生最重,诸善之中放生第一——《大智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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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2-07-11
朱元璋与佛教(整理版)~~~~~~还是整理一下再贴比较好看。
朱元璋与佛教 张景岗

  佛法自西汉传入中国后,总的说来,一直受到历代帝王的一致尊崇与鼎力护持。著名的,如梁武帝立佛教为国教,四次舍身佛寺,布施大量财物。他倡导茹素,下诏编制《梁皇宝忏》,对佛教文化影响甚深。唐太宗李世民,虽首重儒学,但对佛法及高僧亦礼遇有加。他支持玄奘的译经宏法事业,亲自撰写了《大唐三藏圣教序》。因受佛教影响,他对自己早年四处征战,手所诛杀,愀然疚怀,“弥增悔惧”,特令于七处战场各建寺刹,为阵亡者设斋行道,并布施自己所服衣物,竭诚礼忏,“冀三途之难,因斯解脱;万劫之苦,藉此弘济。灭怨障之心,趣菩提之路。”( 《全唐文·卷四·为战亡人设斋行道诏》) 一代女皇武则天更是与佛家有着不解之缘,八十卷唐译《华严经》就是在她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的,译成后她亲自作序,并敕法藏大师讲授,对华严宗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禅宗,她也十分尊崇,天授二年诏请五祖弘忍的上座弟子神秀入京行道,不仅给予“肩舆上殿”的极高礼遇,并且“亲加跪礼”。( 《续高僧传·卷八·神秀传》) 后来,又请到六祖慧能的得法袈裟于长安供养。洛阳龙门石窟著名的卢舍那大佛,据载就是她施钱建造的。她为《华严经》所作的开经偈:“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更被誉为“千古不泯之妙严”( 近代谛闲法师语) 。在中国历史上十分有名的唐玄宗也推行三教并举的国策,继亲注《孝经》、《道德经》,又亲注《金刚经》,诏颁天下,普令宣讲。
  

  在历代著名帝王中,明太祖朱元璋与佛教缘分可谓特别深厚,其对佛教制度亦多有建树。朱元璋,濠洲钟离( 今安徽凤阳) 人,自幼家贫,为地主放牧牛羊。元至正四年(1344) ,淮北大旱,瘟疫流行,由于父母、兄弟相继去世,17 岁的他入皇觉寺为僧,后又作游方僧,在淮西的光、固、汝、颍诸州游历了三年多,对佛家的慈悲度世与忍辱苦行有深切的体会。公元13 52 年,郭子兴起义,他毅然投奔,身先士卒,得物均分,深受爱戴。郭子兴死后,他被推为首领,力量逐步扩大。在连年的征战中,他注意网罗各方人才,如儒宗宋濂,谋臣刘基、朱升等,在与陈友谅进行的决定性征战中,据说还得到了庐山僧周颠( 一说道家神仙) 的襄助。由于早年的出家经历,朱元璋对佛法的立教宗旨与义理有着较为全面、透彻的了解,其护法护教的基本态度也是相当明确的。每见善信真修,他都由衷地赞叹。对于“隆冬之时,衣服颓靡,叠膝禅房,慕如来六年之苦行,意欲了心性,以化世人皆同善道”,虽严寒肌肤为之冻裂亦不相告的“力修之僧”,表示了极大的尊敬( 《明太祖集·卷十·明施论》) 。对佛法日盛,殿阁庄严备具,亦欣然于怀。洪武中,特为诸王子选高僧为辅侍,“为诵经荐福”。( 《明史·卷一四五·姚广孝传》) 他在政事之余,也常“入寺中与禅者盘桓”,藉此舒解忧烦,“暂释几冗之一时”。( 《明太祖集·卷十四·游寺记》) 他广泛结交天下名僧,如曾被元顺帝赐以“佛日普照慧辩禅师”称号的楚石梵琦,赐以“寂照圆明大师”称号的金璧峰,以及中天竺僧具生吉祥、峨眉僧宝昙、普陀僧怀信等,均给予特别的礼遇,并常有诗文馈赠。
  朱元璋仰重佛教超拔与教化的功能。明朝开国之初,他“悯念四海兵争,将卒民庶多殁于非命”,认为“非佛世尊不足以度之”( 宋濂《佛日普照慧辩禅师塔铭》) ,故于洪武元年秋九月、洪武二年春三月,两度诏请江南的戒德名僧,在蒋山禅寺作隆重的超度法会,并亲率群臣向佛菩萨顶礼膜拜。洪武三年,因对鬼神之事存有疑问,他又特别诏请了十六位法师,馆于金陵大天界寺,援据经论,详析其理。其间禅宗祖师,世称明代“国初第一禅师”的楚石梵琦,预知时日,因缘示灭。临终前他沐浴更衣,跏趺书偈曰:“真性圆明,本无生灭,木马夜鸣,西方日出。”置笔对梦堂法师云:“师兄,我去也。”梦堂问:“何处去?”答:“西方去。”又问:“西方有佛,东方无佛耶?”他震威一喝而逝(至仁《楚石和尚行状》)。逝后龛奉四日,颜色愈明润,朱元璋及大学士宋濂等均为之嗟悼痛恻。当时朝廷禁止火化,礼部奏闻后,朱元璋特开僧家火化之例。禅师火化时,“送者千余人”,火化后,“牙齿、舌根、数珠不坏,舍利五色,纷缀遗骼”,“累累如珠”(同上),一时缁白瞻礼,朝野惊叹。
  

  在政治上,朱元璋推重儒释道三教并举的政策。他认为,儒家祖述尧舜,效法先王,其传承与确立的政治准则、伦理纲常为“万世永赖”,而佛道二教则处处教人明因果、辨善恶、示吉凶,劝善警顽,“暗助王纲,益世无穷。”(《明太祖集·卷十·三教论》)他说:“尝闻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之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同上)认为三教虽侧重不同,表现各异,但其出发点与最终目的则是根本一致的,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三者互相补益,不可或缺。对于佛教,他认识到佛陀立教之目的,在于使人人明了祸福因果,明心见性,仁慈忍辱,诸恶不作,百善奉行,“意在消愆而息祸,利济群生。”(同上,《修教论》)指出:“假处山薮之愚民,非知国法,先知虑生死之罪,以至于善者多而恶者少,暗理工纲,于国有补无亏。”(同上,《释道论》)盛誉佛法“化凶顽为善,默佑世邦,其功浩瀚。”(同上,卷十三《拔儒僧文》)正因如此,他极为重视佛教的辅政作用,将佛教事务视为朝中大事,对佛教制度、僧寺清规多方整饬,期望以此整顿僧团,去淤除垢,“振扬佛法以善世”。(《释氏稽古略续集·卷二·申明佛教榜册序》)
  为加强朝廷对佛教事务的管理,洪武元年,朱元璋在南京天界寺设立善世院,命僧慧昙管领佛教,又置统领、副统领、赞教、纪化等员,以掌全国各名山大刹住持的任免。洪武十五年,又仿宋制,在南京设僧录司,有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职,由礼部任命;各府设僧纲司,州设僧正司,县设僧会司,督导僧众行仪并主管考试等事务。洪武五年,他下诏对各地僧人普给度蝶,废除过去的免丁钱。洪武十七年,采纳礼部尚书赵瑁的建议,规定每三年发度牒一次,并加考试,不通经典者淘汰。洪武三年,朱元璋召集各地僧耆,将全国佛教寺院划分为禅、讲、教三类,以便于统一管理及督促僧人专心办道。其中禅寺为不立文字,专求明心见性的禅宗寺院;讲寺则包括禅宗外的各个宗派,主要从事于弘扬诸经义旨,并依之修持的寺院;教寺为专修瑜伽教法及应赴各类佛事的经忏寺院。洪武二十五年,还进一步制定了禅、讲、教三类僧服色别,成为明代佛教制度的一大特色。
  为整顿僧团秩序,防止僧俗混淆,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还制定颁布了影响深广的《申明佛教榜册》,要求各地僧司查验清理天下僧寺,欲还俗者听其还俗,使出家僧人恪遵戒律清规,禅、讲、瑜伽,各归本宗。《榜册》中还详细规定了僧人诵经仪式和施主布施金额,并且严厉规定,“令下之后”如果仍然“私有眷属,潜住民间”,必严惩以正视听。洪武二十七年,他又下旨敕礼部颁布了九条榜文,对僧人举止所应趋避自律之处,作了更为具体的补充规定,俾使境内僧人均能依此条例洁身自守,使世间“善者慕之”,“佛道永昌,法轮常转”(同上),利益邦国。
  朱元璋很重视佛教经典的整理、流通与讲习,洪武五年,他召集江南名僧至南京,启建“广荐法会”,组织力量点校、刻印藏经,到洪武三十一年,共收录佛典一千六百余部七千多卷,史称“洪武南藏”。他亲著《集注金刚经》,还多次下诏命天下僧人讲习《心经》、《金刚经》、《楞伽经》,对禅宗在明代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外,他还常对佛教具体事务,如寺院住持人选、礼佛诵经之法、佛事仪规等亲自过问,可见其对佛教重视关心的程度实非同一般。
  

  朱元璋笃信佛家的因果学说,认为“定业难逃矣,果报昭然矣”( 《明太祖集·卷十·修教论》) ,一生都很注重对佛学义理的研讨。他常喜欢与大学士宋濂等一起论究佛经奥义,剖理决疑,尤属意于般若经典,对般若真空的佛学义理有很深的理解。如他认为“佛之教实而不虚,正欲去愚昧之虚,立本性之实”,所谈之“空”为“相空”,谈“空”的目的是为了解脱妄想缠缚,“去心之邪念,以归正道。”( 同上,卷十五《心经序》) 宋濂赞扬他“一观辄悟”,“睿识神见,皆超出乎常伦”。( 《宋学士文集·芝园前集卷五·新刻楞伽经序》) 他欣然赞同佛陀将护持佛法的责任付之于国王大臣的传统佛教观念,不仅终身以护法护教为己任,还对此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说:“所以付之者,国令无有敢谤,听化流行,非王臣则不可。”( 《明太祖集·卷十四·游新庵记》) 认为对于佛法的教化、流行,朝廷应鼎力协助,对公然毁法毁教者要严惩不贷;同时要尽量采取无为的态度,以免产生误导,即对佛家救世之行、益世之功,主要通过律法的方式给予有力保证,并优加礼遇,以示尊重。他强调,作为现实的政治家,帝王大臣应致力于伦理纲常的维护与日常政治事务的处理,忠君孝亲,知人安民,而不能荒废政务,更不可妄施以求福,否则“必不蒙福而招愆”,王纲废弛,“祸将不远”( 同上) 。当然,他也批驳那种认为佛道误国的观念,是“小聪明而大愚”。( 同上,卷十《三教论》) 对于历史上的三武灭佛事件,他深以为非,认为其所为令人“切齿愤恨”,“非独当时为人唾骂,虽万古亦污名。”( 同上,卷十四《游新庵记》) 他还辨析梁武帝亡国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务本分,崇尚虚文,废国怠政,而非佛法之过。
  朱元璋一生除亲著《集注金刚经》外,还御制佛教论文集《护法集》,写有大量关于佛教方面的诗文,收入《明太祖集》中的就有文章四十六篇,诗偈若干。其中对佛教去恶扬善的现实意义与辅政作用的阐述,常能发前人之未发,十分明智、允当,很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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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开心就好~~~~~~呵呵!
离线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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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2-07-11
真好!
众人昭昭 我独昏昏 众人察察  我独闷闷 以众人之有余 补我之若遗
离线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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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2-07-12
谢谢
愿众生免我的罪,象我免众生的罪一样! 诸恶之中杀生最重,诸善之中放生第一——《大智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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